司法銜接社區治療 有助戒毒
【記者陳品汎/嘉義報導】
毒品危害防制第二十四項條例修正後,於今年十月三十日開始實施,此修正案的實施背景,反映目前國內的毒品犯罪問題嚴重,減少當前毒品犯罪問題尚須政府與全民共同努力。
立法院院會於四月三十日三讀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案,十月三十日開始實施。過去檢察官審理吸毒初犯者,只能向法院申請觀察勒戒,此修正案通過後,檢察官可以擁有另一項審理方式,以緩起訴處分吸毒初犯者,讓其先進行戒癮治療,不會被強迫送進監所進行觀察勒戒,且能使毒癮減害計畫<註一>合法化。政府希望藉此修正案,解決目前監所人滿為患的情形,讓吸毒初犯者有改過自新的機會。法務部常務次長葉茂盛指出,毒癮者容易引發如竊盜、搶劫等犯罪類型,危害社會治安甚鉅,成為當前最嚴重的犯罪問題。法院通過修正案,顯示政府欲打擊毒品犯罪的決心。
毒品犯罪不僅危害人民健康,也影響社會治安。圖為一級毒品海洛英。
記者陳品汎/翻拍自毒品圖樣彙編
透過修法可望暫時減緩目前監所人滿為患的情形,不過法務部仍需參考犯罪學者專家們的建議,持續改進對毒癮者的處遇<註二>模式。法務部指出,目前全國有38%的受刑人與毒品犯罪有關,在所有犯罪類中居冠。此外,當今以美沙酮<註三>作為替代療法的藥物治療,對於毒癮的戒斷成效仍備受爭議,毒癮者有可能再犯。
過去政府對毒癮者的處理治療上,只是利用觀察勒戒的方式進行強制戒毒,或是以替代療法幫助毒癮者抵抗毒癮,然而兩者並不一定能真正解除毒癮,多數毒癮者容易復發。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教授楊士隆發表觀察研究,藉由刑事司法的約束力,促使毒癮者配合戒癮措施,加入治療性社區<註四>,使其有機會回歸與適應社會,能夠有效幫助毒癮者戒斷毒癮。不過此類毒癮者的處遇模式,在國內並不普遍。行政院衛生署草屯療養院,於民國九十六年三月開辦治療性社區「茄荖山莊」,是國內唯一的藥癮治療性社區,大部分居民由地檢署、更生保護會等法務系統轉介進來,居民在社區裡共同學習成長,彼此關懷與扶持,在完全隔離毒品的環境下,皆成功戒斷毒癮,並且已有四成三的居民重返社會,擁有固定工作。楊士隆表示,司法銜接社區治療已成為國際間對毒癮犯處遇的趨勢,值得國內政府參考與規劃。除了臺灣,放眼國際,世界各國也為防治毒品犯罪而努力。
國際間對毒癮犯的身分定位不同,治療方式也有其社會文化背景、刑事政策等考量。法務部常務次長吳陳鐶表示,未來將整理學者們提出的建議,參考國外的經驗,評估規劃適合臺灣對毒癮者的處遇模式。目前美國與新加坡在刑事司法各項審判階段中,提供毒癮者治療,再將其送進社會戒癮機構追蹤治療,學者建議政府可參考或擴大辦理此類毒癮處遇模式,可能有助於毒癮者解除毒癮。
<註一>在社會可以接受的環境之下,結合專家學者及社區資源共同進行的一項整合性計畫,其重要的核心策略包含清潔針具計畫、替代療法以及諮商教育與轉介戒毒。
<註二>社會學用語。相關人受到的待遇或處置、處理方法。
<註三>又名美沙冬,主要是用來作為海洛英的代替品,用以治療有吸食海洛英習慣的吸毒者,病人在服用美沙酮後,能減少對海洛英的依賴。但是美沙酮是毒品,服用過量也會造成成癮,因此美沙酮替代療法仍備受爭議。
<註四>治療性社區是一種特殊的復健模式,主要是讓居住於其中的復健病友能夠透過共同生活,學習自助互助,進而強化各項生活技能,達到復健的良好效果。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