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有保障 國人應建立觀念
【記者陳奕之/嘉義報導】
今年二月由中國進口的奇異果,四月由泰國引進的椰子,都被檢驗出殘留過多農藥「貝分替」(Carbendazim)。十月份,從越南進口的火龍果則是含有過量的農藥「撲克拉」(Prochloraz)。這幾起事件,農產品都被檢驗出有問題,但是農產品早已流入市面。政府方面雖有相關的檢驗措施,但是治標不治本,加強國人食品安全相關教育才是最重要的。
政府官員關心業者販賣的蔬菜之到貨品質、產地來源。
記者陳奕之/翻拍自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網站
11月20日立法院已通過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組織法草案,其中明年初可望成立「食品藥物管理局( TFDA)」,將整合衛生署食品衛生處、藥政處、管制藥品管理局與藥物食品檢驗局等4個單位,也擴編流行病學家、醫師、毒物學、藥學、化學、生物基因等背景的專家,增加173名生力軍,可望為台灣的食品安全建立起更嚴謹的把關。但事實上,制定草案是治標不治本。除了草案中提及的提升層級、擴編人力外,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績效評審委員黃登福強調,目前台灣最需要的是加強公民食品安全方面的教育,並增加國際間食品安全的資訊交流,不應該全靠政府監督。而今年發生的幾起食品安全事件,並非政府沒有做好把關的動作,而是不肖業者提前販售產品,肇始事情的發生。
目前食品相關法令規定,進口商在引進相關生鮮農產品時,因為有腐敗的可能性,在海關處報驗受理,並由業者切結後,農產品便會先運送至倉庫儲存,等待檢驗結果。待結果出爐,證實商品沒有問題,業者才可以開始販售。嘉義縣衛生局食品稽查員林健仕表示,目前為止的食品安全事件,是業者在檢驗結果未公布之前,自行在市面上販售流通。進口商先行販售的舉動,不但違反了輸入食品查驗辦法,政府也將會予以行政處分,未來六個月都不可以再有切結或進口生鮮產品。而消費者方面,若要保護自己的權益並購買,就必需先行瞭解食品的來源,以及確定是否找的到相關負責進口的單位。
食品安全的問題在年間不斷發生,政府方面,除了加強中央管理的相關業務,也鞏固了各地的管理機制。林健仕表示,所在地發生食品安全的事件,地方衛生單位必須在24小時之內馬上前往處理,並銷毀有問題的食品。自十月份發生火龍果檢驗出問題,但不肖業者卻將之流入市面的事件後,衛生署即發佈命令,建立起地方衛生單位更嚴謹的監督機制。食品安全的把關,不僅止於政府這一關。國人在質疑政府是否未做好相關法令的同時,也應該培養食品安全相關的常識,並建立起公民素養。
在台灣,國人對食品相關的安全常識較其他國家薄弱。農運人士楊儒門認為,大眾不該以冷漠的態度對待食品安全的議題,甚至應該效法國外,以少吃或是拒買的方式面對有問題的產品。政府單位雖有相關的檢驗措施,但食品衛生相關的抽驗能力有限,更重要的是建立起大眾的食品安全觀念。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也呼籲,消費者應該對於購買的商品來源有所了解,以擁有合法標商的產品為優先購買的考量。對於來源不明的食品拒買、或拒吃,才可能阻止有問題的食品在生活中出現。關於不肖業者提前流通未過關的食品事件,楊儒門表示,若在建立公民素養的同時,強調食品安全應由大家來守護,如此事件也許就不會發生。國人應該更進一步瞭解食品安全議題的重要性,建立起良好的公民觀念,食品安全的問題,不是少數人才會面臨的問題,而是全體國人共同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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