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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蒙潔談食安與法律:所有問題都是教育的苦果

2014/11/22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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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蒙潔談食安與法律:所有問題都是教育的苦果

記者徐敏/臺北報導

    從塑化劑、瘦肉精、毒澱粉到近期的假油、餿油事件,政府為防堵黑心食品,甚至成立食安辦公室、修法提高罰金等,問題真能因此獲解?11月23日(周日)晚上六點到七點快樂聯播網臺北台FM89.3,關心臺灣的「Toro刑男大律師」,節目中邀請到美國密蘇里州立大學哥倫比亞校區博士田蒙潔大律師,一起為臺灣食安把脈。田蒙潔表示,臺灣所有的問題,都是教育造成的苦果,如果看不清這點,會浪費很久的時間,也解決不了問題。因為臺灣教育太強調知識的背誦和累積,而不是教人獨立思考、解決問題的方法。其實食安有兩個不同層面的問題,要分開來處理:一、專業能力不足,二、知法犯法,就是惡搞。

 

    田蒙潔表示,我們有言論自由,但不太有言論品質,因為我們不強調分辨「事實」與「意見」,所以我們的語言跟思考其實並不科學,包括應該為民眾守住法治最後一道防線的司法人員也一樣,田蒙潔以邱和順案的法官所言為例:「邱和順的共犯林坤明,在案發那一天就與另外8名共犯共同『謀議』.....。」田蒙潔表示,這就是「意見」的表達而非「事實」,「謀議」是形容詞,應該要陳述可以驗證真偽的「事實」,「他們在一起講話的內容是什麼?」田蒙潔直言臺灣所有的法官都像這樣,從頭到尾用揣測寫判決書,也不覺得怎麼樣,殊不知這可是定人生死,動輒巨額罰金「就是會怎麼樣」的關鍵所在,怎麼可能是用這種方式寫「事實」的認定。

 

    田蒙潔致力臺灣法學教育的推廣,寫了兩本著作「法官說了算」、「大法官的甲說乙說隨便說」深入淺出直指問題核心,剖析臺灣司法的養成跟訓練真的是大有問題。她並在社區大學開了一門「替法官改作業」課程,她教學生刪掉全部的意見,找出警訊、偵訊、庭訊時講的所有東西,就這樣改了72個案子,以為臺灣社會應該會很震驚,「結果臺灣社會不理我們。」她一氣之下就寫了第一本書,她認為如果每個社區大學都有這樣的課來監督當地的法官,是可以帶領整個社會往理性的方向走,但因為臺灣人實在不太關心司法,為了讓法學教育更好推展,她現在課程改成「看電影學法律」。

 

    田蒙潔表示,臺灣真是很好笑,抱著兩公約,卻不知如何落實,甚至不認識行政程式法,也不知行政訴訟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是管法官的,以為是管老百姓的。大家也不知「正當法律程式」是保障人民,約束政府權力的行使,可以提供非常好的公民參與和公民監督!「太陽花」學運就是因為人民明明有權力,卻不知道可以行使,而走上革命路線,這樣好比捧著金飯碗在那邊要飯,實在是非常的可惜。

 

    田蒙潔表示,食安不是通通是法律出了問題,而是法律沒有落實,這是很嚴重的問題。更多精彩內容歡迎朋友們按時收聽「TORO刑男大律師」,或上世界民報全球資訊網收聽 http://www.worldpeople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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