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邊緣的浪潮 ─ 從社團成立看學生權利

2015/03/22 19:30
2,886次瀏覽 ・ 3次分享 ・ 0則留言
PeoPo推 0
檢舉

 

◎蔣明翰、戴紹恩

台大皮繩愉虐社
「我們就是喜歡BDSM!而且我們就是變態,那又怎樣?」

萬能科大邊緣之聲
「當時只是很單純想要跟大家分享、討論社會議題,閒餘時間可以參與社會運動或舉辦讀書會。成立這個社團,我想要給他一個聲音,因為討論的人少,所以希望叫做邊緣之聲。」

社團的生命長河:從社團成立規範看台大BDSM社審查不通過事件

  依照《大學法》33條第二項的規定:「大學應輔導學生成立由全校學生選舉產生之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以增進學生在校學習效果及自治能力。」作為學生自治的母法,大學法揭櫫了學生自治的輔導原則,然而「輔導」二字,是否可能建構了學校與學生之間的支配關係,隨時都應是我們關注的議題。
  在臺大現行組織之下,學生社團的主管單位為學生事務處(以下簡稱學務處),較為多數學生認識的組織應為課外活動指導組(以下簡稱課外組),然而,學務處下另設有學生輔導委員會,職掌學生事務規章以及督導學生自治團體及社團輔導之功過等。就一個社團的成立與解散而言,最為相關的其實是這較不為人知的學生輔導委員會下轄的組織「社團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社輔會),而這兩個委員會實質上多數的委員都是重複的。
  台大皮繩愉虐社創社不通過的背後,衍生出的爭議在於社團輔導委員會究竟有無「實質審查」的權利。按照現行《國立臺灣大學學生自治組織及學生社團輔導辦法》第六條,學生社團的成立需由在學學生發起,經20名學生連署後,召開成立大會通過組織章程,經社團輔導委員會核可與課外組公告後,始為正式成立。就法條文意觀之,在「新社團申請成立階段」社輔會應僅就社團的組織章程有核可權,而在「試營運滿一年後」,該新成立社團申請成爲正式社團時,社輔會始具實質審查權;然而,有教師則認為,社輔會絕對有權進行實質審查與形式審查的。
  對此,我們可以從兩方面來思考社輔會是否在新成立階段有實質審查權:首先,就法規體系來看,尚有關於試營運的規定,使得即使通過社輔會第一階段的核可,也不代表在試營運一年後一定能成為正式社團,而社輔會甚至可以根據試營運狀況,延長試營運期間至三年。其次,就台大BDSM社最具爭議的「安全」問題來說,似乎也難以在書面審查及口頭詢問即確知安全與否,透過試營運是否能更能掌握「安全」的釋疑呢?
  掌握社團生殺大權的社輔會,一學期僅召開一次,而真正與社團密切互動的其實是課外組與全校同學。是否社輔會的委員能真正理解學生社團當今的發展,不無疑問。至於目前的社團成立程序中,仍需檢附社團指導老師的同意書,而社團指導老師在社輔會中亦有六席的代表權。然而,在目前台大學生社團中,社團指導老師涉入社團運作的程度其實並不高,更有許多社團僅掛名指導老師。觀諸目前指導老師的運作,我們應有必要檢討指導老師制是否已漸成具文。
  台大就學生社團的活躍程度,可說是不容小覷,在社團聯展與杜鵑花節的擺攤也可見一斑。據課外組提供的資料,103學年度校內(含醫學院)社團總數為764個,其中,453個為已登記社團、311個未完成登記社團[1]。而近兩年申請成立新社團的數量,每學期大約有15~20個社團,而社輔會否決的比例,則以103-1學期的18.2%最高,但亦有兩學期並未否決任何社團的申請(表1)。社輔會在多數決的運作下,難以從核可通過率來判斷是否有一定的決策傾向。但公開會議記錄與提供審查意見,應是社輔會責無旁貸的義務,一方面作為資訊公開,另一方面也給予不通過的社團有機可循,對於通過審查的社團提供了試營運期間可以改善的方向。未來,社輔會與指導老師制是否有必要更進一步的修正與調整,則是校方、教師與全體學生均有責任去思考的問題。
 

  申請成立新社團數 通過 不通過 通過率(四捨五入後)
101-1 17 14 3 82.4%
101-2 19 18 1 94.7%
102-1 21 21 0 100%
102-2 14 14 0 100%
103-1 22 18 4 81.8%

 

異議性社團的成立與延伸

  學生社團的成立與否、學校審查的具體條件與要求固然直接衝擊學生權利,然而我們除了審視形式上是否合理之外,其實也必須回歸到學生參與社團的想法這件事情本身去檢討。
本文欲聚焦在關於異議性社團從醞釀、成立至茁壯的過程,可以發現許多異議性社團成立之初都面臨程度不一的困難,諸如因創設失敗或者意識形態問題,必須用地下社團的方式營運;由於資源不足而又沒有正式社團的地位,而在社團運作上有實質的阻礙,乃至於社團名稱與當時的社會風氣相去太遠,所以必須更改成為比較能讓人接受的名稱再行申請。經過數十年的修正、正名、合法化才得以完整呈現這些思想與主張的本來面目。而由這些努力也建構出現在看來相對開放的校園氛圍與學生自由,甚至某種程度上也推進了言論自由的空間。
  除此之外,社團的創立也可能影響社會風氣。例如台大男同性戀社(Gay Chat)作為全台灣第一個由校方正式核准設立的同性戀社團,在許多層面上都鼓舞了其他學校的性別社團之設立。之後更與台大浪達社推動校園同志甦醒日(Gay & Lesbian Awakening Days,簡稱GLAD),明顯表現出學生社團在社會中可以具有指標性的意義,也更顯示出學生社團的實質影響力,其實遠大於我們想像。
  作為一所大學中眾多社團的一員,不論社團的性質為何,社團本身就標誌出一股學生自治的力量,更應該是反過來保障其他社團與學生權利的一份子。雖然各個社團對於學生權利的想像各不相同,對社團運作的態度與成員之間相互凝聚出的價值也各不相同,然而只要社團存在的事實存在,便無法忽略其含有在學生與學校關係拉鋸之中,扮演特定角色的事實。
  各個社團在創立之時,必然面臨與真實社會對話的需要,在這個過程之中聚集他人的認同也建構自己的歷史與定位。回歸到社團的緣起,最單純的無非是如同萬能科大邱智彥的想法——希望能夠組織個人進而擁有團體的聲音。在台大BDSM的創社爭議中,有論者認為是發起人Lisa「不會說話」導致審查不通過,然而,「會說話」與迎合大眾或審查委員的意見似乎被畫上等號。同時,為了成為正式社團,服膺於審查委員的意見則是必要的犧牲。然而,其所討論的問題就成了,「成立正式社團」是否等於願意「被學校收編」?

邊緣的浪潮:從社團成立看學生權利

  究竟為何要組成社團?社團內外的成員可能有不一樣的解讀。我國憲法第十四條,保障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就基本權的觀點而言,集會結社是作為言論自由的延伸。而在校園場域中的結社自由,即是學生社團與自治團體的自由組織。課外組將校內社團區分成八大類型:自治、學術、康樂、服務、聯誼、綜合、體適能、學藝,然而,近年各大專院校甚至高中亦興起不少的「異議性」社團,又是一個怎麼樣的存在?如何不見於課外組的分類中?
  提及異議性社團,勢必無法忽略大新、大論、法言等早期的重要社團,其在台灣的學生運動中扮演重要的角色,許多社團成員也逐漸在政治場域中嶄露頭角。「異議性社團」,似難有有一個明確的定義,對於社團內的成員而言,重要的應是社團內部共有著一定的理念與批判的思考。異議性社團在許多校園中,往往是較邊緣的一群,在台大,如果以全體學生上萬人的比例來看,單一異議性社團的常態社員通常僅數十人,實難以稱多數。然而,當代異議性社團的價值,並不在於成員數的多寡,而是其成員間能有共享的價值與議論的空間。
  就社團的外部觀點而言,正式社團實則提供了一制度性的保障,社團的權利僅得由社團行使,這些權利是單一學生所無法享有的。然而,成立正式社團對於社團內部有何意義,究屬形式意義的創社,抑或是實質對於社團有所意義?台大BDSM社長Lisa認為,通過社團審核,對於BDSM群體而言,無疑是反污名的第一步,而作為國內首先創立的學生社團,可能也可以激起其他學校的漣漪,亦是有示範性意義的創社行為。
  一個異議性社團欲成為正式社團,可能要面對兩個課題,一是必須接受學校的管理辦法,二是成員曝光的疑慮。前者無非任何社團都必須面對的,後者則是對於異議性社團內部成員各自隱私與人身安全的考量。早期同志社團面對這樣的抉擇,對於身份的曝光,在當時的社會氛圍下,無疑是極大的外部壓力,此點在中央大學酷兒文化研究社的創社經過中可說是重要的轉捩點,步入正式社團的同時,也使得該社團分裂為二,不願曝光的成員留守在地下社團中[2]。其他常涉足社會運動、學生運動的異議性社團,則會擔心社團名冊成為學校「起底」的工具。
  為何談邊緣如何成為一股浪潮?其實一個社團的成立至茁壯,正如落入池邊的小石子所激起小小漣漪。實難以期待社團在初成立時,就能擁有極高的社會認同與完整的運作。觀諸一些同志或異議性社團成立的背景,其實通常都先以地下社團的模式運作後,才逐漸累積成為正式社團的資源與能量。對於這些地下社團而言,成為正式社團也可能是一種「出櫃」或「出聲」的行為。 
  台大BDSM社被以「不安全」為由打了回票,然而,讓其歸為地下社團是否真能達到社輔會委員所欲達到的「安全」呢?要求BDSM社提出更具體的安全規劃與配套措施,在試營運期間,透過課外組與全體學生,一同來關注其發展,是否更能達至「安全」的想像呢?
  看待一個社團,不能單純只從一種群體遊戲的觀點出發,此點不論對於內部成員或者是校方並無二致。對內部成員而言如果其缺少對社群本身的自覺,可能會因此喪失了原先的欲傳達的訊息或宗旨;對校方而言,大學社團並不只是扮家家酒,「如何輔導」成了最大的課題,不能一味地複製家父長主義的影子在社團管理之上。終究,大學社團是難以跟大學所切割,除了難以避免的衝突,實應期待社團、學生、學校能朝著共生的方向前進。
  在基本人權與大學自治的雙重催化下,學生權利也逐漸由個人權邁向集體權(社團權、自治組織權)。大學校園作為一社會的縮影,文化的發酵與質變,經常在這最後的學習場域中醞釀。學生運動、學生自治作為當代學生權利發展不容忽視的一角,作為學生,多元的聲音不僅在校園中得以伸展,更是向社會振臂一呼。邊緣的聲音,可能在社會中遭到質疑與排斥,但在校園中仍能有任其發展的罅隙,而其所激起的小小漣漪,可能在更遠的水面掀起更大的浪潮。

────────────────────
[1]未完成登記社團,即未依規定辦理社團負責人登記,亦為課外組認定一社團是否有實際運作的指標。
[2]〈從邊緣頂入中央,在中央植入邊緣:中央大學同志社團的發展史〉,胡來安,收錄於《性別與空間研究室通訊》,第5期,99-130頁。

 

 

發言應遵守發言規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