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刊:探究古文字,荒徑索老子(十四) 銀髮游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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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探究古文字,荒徑索老子(十三) 銀髮游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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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古文字,荒徑索老子(十四)
由於通行本《老子》第十六章一開始的用字,「致虛極,守靜篤…」,明顯偏向對人行為的解釋,這便暗示了文章作者內心的主要關注傾向是外向的。也因此,接續的:「萬物並作,吾以觀復」文句,所表達的便是:當人能沉靜的觀察、體解所處環境時,便不會只受縛於明顯呈現於眼現前的一事、一物;而是開始能看見所有直接、間接有關的變數因子,以及它們的變化狀態。並且,由於能全面關照事物發展的整體態勢,所以能透徹了知其來龍去脈,進而有效掌握相關的發展。這樣子的理解方式,其實是與具有理學思想的論述相呼應的,並且,類近的解釋方式,充斥在漢代以來解釋《老子》相關章節的諸多文章之中。接著,在上述的「放空思想,行為取靜」引導下,文章得到初步的結論:「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意思是說:天下的萬事、萬物雖然都有它變化法則、道理,但全都可以透過這種方式通達、了知。
相對於此,竹簡《老子》「至虛,恆也;獸中,篤也…」的提法,呈現的是近於實際經驗的描述方式,表現的是人在操持行為後,各階段的效果顯現。也因此,通行版的「萬物並作,吾以觀復」的推理思考,無法全然銜接上述概念。原簡文「萬物方作,居以須復也。」(請參看圖一)
內的“方”字,如果依漢代《說文解字》的解釋:「倂船也。象兩舟省總頭形。凡方之屬皆从方。」來看,該字本義在漢代時期已被誤解,認為是一種使用船的方法。詳查漢代時所用的篆文裡,絕大多數用“方”字作為部首的文字(參看圖二‧a),對照於現在能得到的甲骨契文來看,實際是由被許氏解釋為「旗」的符號演變而來。想來,這也是「書同文」的後果之一了。
甲骨契文的“方”字寫如 圖二‧b(周甲84先周),與考古學者所獲商代遺物「銅耒」相類似,所以顯然是象形文字。另外,「耒父己鼎」的銘文,有一用「手(又字形符號)」取「耒」的字符(參看圖二‧c),由此讀者立即可以知道,耒器不用的時候是掛架起來的;這正是《國語‧周語中》所說:『民無懸耜,野無奧草。』句子裡「懸耜」指的便是將功能為起土併行除草用的耒器掛架的情狀。推論到此,可以得知,“方”字所表達的本義是:備用的耒器。更進一步可以推知,商代甲骨卜辭中所提及的各「方國」,如「鬼方」等,所以稱“方”,指的應該是:人所聚居墾殖之處。
“方”字的用法,到了周代中葉已被擴大延伸。
舉例來說,戰國中山王墓出土的「中山王錯鼎」的銘文中有三處用到“方”字。文辭分別為:『含余方壯,智天若否』,『身勤社稷,行四方』以及『闢啟封疆,方數百里』。很清楚的,第一例的「方」字,意指年齡正處於壯年的意思;這是將“方”字的使用,從有形的地域,延伸作無形的時間區段。第二和第三例的“方”字,則是指地理上的區域;這三處的“方”字都寫作篆字的“方”,它們的涵意,都是從起土兼除草的農具「耒」的使用延伸而來。
因此,同樣屬於戰國時期得竹簡《老子》文句「萬物方作」,從文意的運轉來看,其“方”字指的應該是心所居處的「黃中」部位。而所謂「萬物方作」便是說:心內意境能產生種種不同的景象;這也是承接「獸(狩)中」之後的另一(進一步)心理意識境界。
同時,竹簡的許多文章內有“作”字,不過有從“又”與不從“又”之分(參看圖三,a):《成之聞之》文章內引用《尚書》文句:「文王作罰」的“作”字便從“又”,強調的是刻意的施作或採用(周代文章一向強調文王愛民,所以文辭強調的是不得不罰,或特別禁制的事);《六德》文章則有文句:「作禮樂,折刑法」,該處的“作”不從“又”,它的意思重點則放在整個禮樂制度的建立(強調的是從無到有)。所以,“作”字從“又”者,表示實際造作;不從“又”者,表示從無生有,這個觀點,學者們在其它如《恆先》、《緇衣》等文章內已多所探討,馮時、郭靜芸等都採用此觀點。
因此,原簡文此處的“作”字從“又”,所以,「萬物方作」表示的是:修道者到達「恆(明)」境界時,能夠主動在自己的心境界中,建立起所欲通達事物的幻象。而緊接著的文句:「居以須復也」,則道出了這樣的功能是:以此檢視幻境中的顯像可能的遷化狀況。
竹簡的「天道員員,各復其堇。」相對於通行版,同樣是綜合結論,但卻有兩層不同的意境。第一層是針對修道者自身而言,第二層則是對自然天道而言。
簡文“員”字,目前多數的學者以音韻接近的緣故將之解釋作「運」,所以「天道員員」用現代語法表示便成為「天道運運」,意思是:自然界的運作法則,無時不刻作用在所有的事物上;這樣便相當符合現代的自然科學所昭示的:科學定律適用於人所存有的器世間觀,也與方才討論通行版本的文意以理性思惟為主相契合。筆者認為這也是竹簡版針對自然天道而言的結論,但應該屬於第二層的意境。檢視簡文“員”字,從“Ο”從“鼎”(參看圖三,b),《說文解字》解釋說:「物數也。从貝囗聲。」顯然與此處的文意不相應。因此,文章內容反應周代初期人民思想的《詩經》內使用“員”字的涵義,可能更貼近此處的用法。如:《詩•小雅》的「無棄爾輔,員于爾輻。」此處“員”字的傳統解釋是:「益也」,也就是有助益的意思,這應該與文字構型內“鼎”部首的使用所暗示「天降福澤」有關;再如《詩•商頌》的「景員維河」的“員”字,應該解釋作「環繞」的意思,這便與“Ο”部首的象形意義有關。所以「天道員員」可以解釋作:天道周全、圓滿的作用在人所祈求的事物上;而所謂「人所祈求的事物」指的是「各復其堇」的 「堇」。
“堇”字(參看圖三,c),《說文解字》的解釋:「黏土也。从土,从黃省。」,使讀者再一次認知它解釋古文字的不完全勝任。竹簡上這個字的書寫方式,和甲骨契文的寫法類近但不同:前者從土,後者從火。甲骨契文的寫法明顯是象形兼用會意,因為它表示的是用火燎燒祈神的巫者或人牲。從考古發掘的商代龜版與甲骨的紀載中,明確說明用戰俘當人牲在當時是常事,但特殊的狀況,如國家局勢極端窘困時,可能用高級神職人員來燎祭,甚至到了周代,仍然在發生惡劣天然災害時有打算「暴巫」(將巫師燎祭)的紀錄。筆者認為,這便是漢代以後將這個字等同為「艱難」之意(因惡劣天然災害;同時表示巫者面臨的困難抉擇),也解釋作「黃土」(因燎燒犧牲後所呈現的焦黃顏色及型態)的緣故。因此“堇”字的本義應該是:虔信、懇切的祈神以至於不惜犧牲之意。
依從上述的理解,「天道員員,各復其堇。」所描述的便是:修道者透過虔敬、專志的淨化自己的心念,在確實「得明」之後,進一步以心力觀想所緣繫之事務,因之所獲得相關的變化幻境;對於該幻境的產生,原文作者做出哲學式解釋:「天道員員」,也就是修道者的第一層意境。累積這種經驗,然後和種種現世世界所能觀察的事物現象相校驗,便產生傳世之「言」,也就成就了第二層的意境。
讀者應該注意的是,上述「變化幻境」的產生,對正確修道者而言,絕然不同於常見的乩童起乩,或降神會的神降附身;上述兩者,透過研究,都指出起乩或受降者自身,在當時都是失去了自我意識,事後便不知當時發生在自身的種種現象為何。修道者則不然,不但意識清晰並能同時進行思考判斷。就現代的知識經驗分類來看,這只合於「直覺感知」,但多了一層可以指示相關事務因果關係的心理幻象。筆者臆測由於確認這種清晰意識的自我主體存有,形成周代主流思想崇天道以行禮教,獎自然而謹鬼神,同時,這也是當時承繼傳統聖賢經典內,大量傳頌的「德」的由來。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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