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美河市案看土地徵收問題與司法詭辯
從美河市案看土地徵收問題與司法詭辯
(記者張綺雯/台北報導)
美河市案以蓋捷運為由,土地被政府賤價徵收,卻興建豪宅,由建商取走70%的產權。眼看自己的土地,打著公共利益被政府徵收,最後卻落入財團口袋,人民窮盡各種救濟管道,行政法院三審皆輸,只剩申請大法官釋憲。在每年數百件申請案中獲得少數的受理,還能再獲得違憲認定已是千載一時,司法院副院長兼大法官竟公開指出釋憲案非關美河市案,甚至不能再審。明明是用途跟目的不符的徵收案,歷經千辛萬苦的人民難道只能輸嗎?11/22(週日)晚間六點到七點FM89.3快樂聯播網《TORO刑男大律師》節目中桃園航空城反迫遷聯盟發言人、台灣人權促進會前副秘書長王寶萱博士,將一起來探討到底原因在哪裡?人民可以怎麼做?
政府徵收美河市土地不僅違反當初徵收的目的,還涉嫌圖利私人財團。王寶萱博士指出,最初徵收是要蓋捷運,是機廠用地,為了公共建設所必需,去徵收人民的土地,用徵收的手段,人民拿到的補償是相對的低價。但是土地被徵收以後,政府透過大眾捷運法第7條,進行土地聯合開發,請建商日勝生蓋房子,還組成土地聯合開發權益分配工作小組,用來確定各個參與單位的權值多少。捷運局徵收了人民的土地,土地是政府的,而日勝生只是蓋房子而已,「結果我們的官員竟然跟日勝生私相授受,然後去竄改了當時的建價」,「浮報了日勝生當時建物的貢獻,所以雖然捷運局超過99%土地,可是最後在整個過程完之後,他只拿30%的權值,而70%基本上就變成了日勝生的產權」,所以對原來擁有土地的人民而言,賤價徵收變成高價豪宅,「本來是屬於我的土地,被你徵收說做公益的用途,結果落到私人的口袋裡面!」
今年(104年)9月25日,大法官會議做出第732號解釋,宣告美河市土地徵收案所依據的大眾捷運法以及大眾捷運系統土地聯合開發辦法中,有關允許徵收捷運旁的毗鄰地用來聯合開發之條款違憲,即日起不予適用。王寶萱博士點出「美河市最大的問題是說你徵收了,把我們的土地送給一個財團、私人,這個是公益性的問題」,「732號解釋有一句話寫的很清楚,徵收只能限於交通事業所必需」,不能徵收來做別的事情,而且在必要的範圍內才可以,也就是要在最小限度內。美河市很明顯就是這個問題,聯開宅是蓋在捷運機廠的用地上,政府顯然將機廠用地劃太大,不需要那麼大,所以把某個部分拿來蓋房子。違反憲法的比例原則,對人民的侵害性最小原則。
大法官釋憲宣告美河市土地徵收案所依據的有關聯合開發之條款違憲,社會及媒體起初還以為人民勝利,終於大法官宣告違憲,徵收是違法的,人民可以提起再審。但是司法院副院長兼大法官蘇永欽竟然公開指出美河市聯開宅是蓋在機廠用地上,不是蓋在毗鄰的土地上,所以美河市不適用這號解釋,甚至不能再審。但是很明顯的美河市徵收土地不是作機廠用地,用途跟徵收目的不符,王寶萱博士感嘆「你大法官怎麼可以這樣干預審判,你就跑出來指揮,你的下屬單位如何如何,那就很離譜」,「大法官你真的是玩法」。更驚人的是,後來蘇永欽副院長甚至未經一定公開程序就悄悄修改網站中原本的解釋文,引發社會譁然。王寶萱博士點出「難怪民間團體說要提起法官評鑑,這個蘇永欽法官這樣做,真的是不合適。」
陳新民大法官在協同意見書裡面引用義大利政治家馬基維利著作裡的警語:「國家不論他用任何手段,去強奪人民的財產,人民手中必然握有一把復仇的匕首。」面對政府的違法土地徵收,司法的詭辯,圖利私人財團,人民要如何為自己爭取正義呢?更多精彩內容歡迎關心公民權益的朋友們按時收聽,或上世界民報全球資訊網http://www.worldpeoplenews.com/audio/ 收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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