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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教育的目的在「盡人性」 讀竹簡文章《性自命出》及《性情論》有感(三)

2015/12/07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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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教育的目的在「盡人性」 讀竹簡文章《性自命出》及《性情論》有感(二)

http://www.peopo.org/news/29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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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的目的在「盡人性」--

讀竹簡文章《性自命出》及《性情論》有感(三)

在《性情論》裡先哲們認為:“心”,是人身內一個獨立運作的系統。將它的活動稱為“志”,認為最原初的心,並沒有特定標準的活動方式,而是受到周遭所存有的外物牽引,以及自身產生的期望而發動。外物的牽引使它發揮規劃、思維的功能,稱為“作”;自身的期望稱作“兌”,正向的期望、判斷使它推動身體的動作,稱作“行”;並且,它能透過累積活動的經驗,“習”,而產生新的、或去變化本已固定的,活動方式,是為“奠”。筆者這樣解釋的原因,是把原簡文內所使用相關關鍵字,如:“志”、“兌”、“奠”等,以更接近甲骨契文使用時期的文字涵義以及文句語法來解讀。探討如下:

在本簡中,今譯文中的“志”與其它三個“待”字的簡文原有字體寫法(請參看圖一,a),它們上半部使用相同的部首符號,即是“之”字(請參看圖一,b)。“之”字的甲骨契文是以強調大腳拇指的足掌描畫表達,它的意思是「有效的行動」,所以當它被用來構成“武”字,表示的是有效運用武器--「戈」,以行動;而 “出”字甲骨契文的寫法所表示的便是:從某一隱蔽處所向外行動(請參看圖一,b)。根據此,雖然目前尚無“志”字甲骨契文的相關書寫資料,讀者卻可以會意出它應該表示:心所思慮的行動;而構成“待”字右半邊的「寺」部首(請參看圖一,b),也就是其中後兩個“待”字在原簡文內所使用的字,是由“之”、“又”二字符,以上、下方式組合而成,意思是:設計、規畫並採取行動(“又”字的的甲骨契文是以三個手指的簡化手掌表示,本義是:「設計、規畫並取得成果」,讀者立刻可以明白,漢代官府所在之處即稱為「寺」,也是《說文解字》解釋為「有法度」的原因。這樣一來“待”字在漢代時期使用的意思便可意會成:行動的設計正在進行(因此,行動尚不能開始);或者是:已策畫的行動正在進行,但是尚未運作完畢(所以,結果如何尚須等候),這樣解釋的原因是字體左邊的“ㄔ”字符號,在甲骨契文時代的意思便是「通行」或「行進」的意思。

照片

讀者如果能夠接受上述對早期造字規範約略的臆想,便可以推估文句「待物而後作」的“待”字,其簡文字體寫成上“之”下“二” (請參看圖一),在原文裡所想表示的意思可能是:具有「同步行動」的性質。這樣的推論可以用“仁”字來作比對(請參看圖一,b);該字,《說文解字》的說法是:「親也。从人从二。忎,古文仁从千心。…古文仁或从尸。」。其中,解釋文「从千心」是個不適當的說法。從近代大量出土的竹簡文字來看,該“千”字符號的寫法所指示的是:人的周身,所以「千心」符號表示:「心念放在人身周遭的一切」。也就是說“仁”字是:關心被顧念對象的周遭一切。然而,此處更值得注意的是「从尸」的說法。《說文解字》說:「尸,陳也。」《說文解字注》更進一步解釋說「尸」是古代祭祀時,代表神的擬像或陳列物。這樣的解釋,便說明了“二”這個符號在該字內表示神、物「等同」的意思。

由上述的推想,「待物而後作」的“待”字原寫法,因此也暗示了先哲看待「心」、「物」初步交涉的潛在概念:共振。筆者臆想,能夠鑄製精妙雙音青銅編鐘,和音質沁人心神的玉磬,先民們必定對音叉共鳴的現象有極深的感悟,才會產生「心」、「性」與「物」之間相互交涉的思惟吧。從這個角度來解讀「待物而後作」,或許便能深入體解原文作者所認知的概念可能是:當「心」和能引起共振(鳴)的「物」相會而發生交涉時,便會開始活躍而發生作用。

心除了表現認知意識外,也能推動人身活動。今譯文內的“悅”字,簡文的寫法是“兌” (請參看圖一,a)。 將“兌”解釋作「悅」或「說」(仍然是表示「悅」)是依循漢代以後儒者解釋的主要潮流。但是如果我們相信,古人具有敏銳的觀察力和嚴謹的行為描述習慣,那麼今譯「待悅而後行」的解釋法是不切合實際的,因為心意識決定採取行動與否,不必然「待悅」。那麼“兌”會是什麼意思呢?孔子編篡的《詩》經年代必然早於竹簡時代,其中有“兌”的用法:《詩‧大雅》的文句「行道兌矣。」,此處的解釋是:「兌,通也。」。另外,同樣是古老的《易》經,也有不同的解釋:「兑,爲巫爲口。」。根據這些解釋,同時考慮商代甲骨卜辭內記載顯示的資料,當時日常生活的活動是無所不透過巫者詢卜,獲得相關神意才開展的史實,筆者猜想“兌”字原義是指:「巫者獲得了神的意旨」(巫者行法不必然每次都能成功),或者,更進一步的:「巫者對神意的傳述」。唯有此,才有進一步的延伸引用「巫之通神」的「通」,和「得神解」的「喜悅」。如果真是如此,那麼“兌”字書方式應該不同於《說文解字》的說法,而是「從兄,從公省」。因此,從後來周代理性思維興起的觀點來看,「兌」的行為實則反映人內心的期望(因為期望,所以祈神)。這樣一來,「待悅而後行」的意思與其說是「心等到合意、喜悅了便開始行動」,不如說是「心有所期望後,便會開始行動」,如此解釋也許更符合顯明的事實。

影響心識的活動模式者莫過於“習”。然而「習」的功能是「奠」。“奠”字,兩個簡文版本的寫法類近但相異。《性自命出》的寫法是:上方是代表酒器的“酉”字符,下方象置物的架子,“Π”;而《性情論》的寫法,則在最下方更增加了“土”字符號。究竟這兩個寫法有沒有差異呢?筆者以為可以從三個方向去思考。

首先,在《性自命出》一文中用了兩次“奠”字,恰巧都出現在簡一,即「心亡奠志」和「待習而後奠」;但《性情論》相對的文句,前者寫的是「心亡正志」,後者則是除“奠”字字體寫法不同外,幾乎可以說是相同。目前學者們把這三個“奠”字全都解釋作「定」。這樣解釋如果參考《叔向父簋》銘文的用法:「奠保我邦我家」,那麼,可以說是正確的,尤其是針對「心亡奠志」的用法,意思是:「心沒有特定的工作目標」。關於這一點《性情論》的看法可能不同。“正”字在甲骨契文使用時期的寫法:「上邑,下之」,常代表「征伐」的意思;因之,也可以理解為:使失序的狀態回復到原狀(或原標準)。這樣一來,如果強調“雖”字的語意,而把「凡人雖有生,心亡正志」前後文句的意境連貫起來,它的意思就會是:人身雖然表現出出生與生長的狀態,身體內的心原初(使用“亡”字的理由;“亡”字的本義是暫不作為)並不參與管理。也就在此同時,簡文作者暗示了身、心各自獨立互、不相涉的概念。

至於另一個“奠”字,如果考慮孔子所說:「性相近也,習相遠也」來看,「待習而後奠」的“奠”字用法,也或許有除了「定」外,不同的解釋。如果讀者再同時參考《尚書‧酒誥》文章內,周公警戒康叔以殷紂王貪酒喪國的故事,說明當時的人對釀酒是相當熟練的。不同的酒所需釀製的時間雖然不同,但從快速釀製至少都需三天到一個月,已經說明它是一個緩慢變化的過程,這個過程必然為先民所熟知。筆者因此猜測《性情論》裡所使用「土」字符號的“奠”字,想表示的可能是「置酒於固定的地點以醞釀」,也因此它的涵義可以被延伸,而帶有「轉換、變化」的意思,但是這想法目前並無可信的證據可以支持。不過從事教育活動的現代人,應該會接受這個論點吧,因為教育的功能,不就是變化人心嗎?

上面種種環繞著「心活動及其功能」的討論,顯示出先哲們對“心”的認知是獨特的:第一,“心”字象形的寫法與用法,反應當時的人認為人意識的活動在心臟,也或許因此才認定它具有獨立的地位。就現代的知識系統來看,這顯然是不正確的;但是如果從商、周時期巫者透過身體實踐進行修練後感知的角度來看,上述的認知顯然代表了一種久遠以來不被認知的哲學觀點,關於此點最後再作探討。第二,人出生時身、心雖然分離,但是心可以透過與心之外,包括人自身的性(眚),的一切物交涉,產生意識,進而推動身體活動。第三,心能夠累積透過“習”的經驗,產生或改變自己的意識行為。而心的這些活動功能綜合在一起後,最終影響了“性(眚)”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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