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記者:朱水文
蔡英文在2016年1月2日電視辯論開宗明義:「司法改革是總統的責任,要以總統的決心,和總統的政治能量,才能夠有成功的司法改革。」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2016年03月22日公開呼籲蔡英文總統就任後承諾召開「全國司法改革會議」:
一.親自擔任「全國司法改革會議」的主席。
蔡英文在2015年8月25日,公布司法改革政策記者會,說明了五大主張,並提到她這幾年在台灣各地基層,所聽到民怨,除了抱怨經濟不振、日子難過之外,最多的恐怕就是「司法不公」的問題。
司法改革並沒有「外在環境」的問題,主要的問題在於「院與院之間」難以協調,而這正是總統的憲法職權。
因此,相信只要總統下定決心、帶進總統紋的政治能量,親自擔任主席,號召司法改革,定能夠有所成就,又讓人民「立即有感」
二.提名能夠實現總統司法改革政見的司法院正副院長與法務部長。
院長與部長的標準
台灣民眾長久以來不信任司法,即使法官與檢察官素質不斷提高,仍無法挽回人民信心,造成法治危機最終將侵蝕民主自由。蔡總統要翻轉人民對司法的不信任,首要工作就走提名值得人民信任的司法院正副院長與法務部部長。什麼樣的人還能獲得人民信任?民間司改會提出下列標準:
(一)對台灣民主運動與司法改革有重大貢獻,且無屈從當權者之事跡者。
(二)對人民在司法中遭遇的困境有深刻的體會與認識,並能落實總統之司法改革政見者。
(三)支持召開全國法改革會議,並且其有決心與能力落實推動重大改革(例如:人民參與審判制度)者。
三.以「資訊公開」和「擴大參與」為原則,貫徹全部的司法改革會議。
對於即將召開的全國司法改革會議,民問司改會主張應有下列形式,以避免1999年的覆轍,並且開放新時代的新想像:
(一)會議議題應向人民廣大徵求,由下而上形成,而非由司法菁英決定。
(二)會議參與者不應侷限於法律專業人士,應廣邀各界參與,並且藉由網路轉播技術,以擴大公民參與,並使資訊公開透明。
(三)大會結束後,應另組成非法律人過半的「常設性委員會」以持續審議尚未審議完畢之議題,並追蹤監督審議結果之後績落實。
PeoPo 討論區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挽回人民對司法信心實現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