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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費納學貸 學生:恐增還款壓力

2009/04/29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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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教育部研擬修訂就學貸款辦法,將「生活費」納入貸款項目之一。未來高中職以上學生每月可貸新台幣六千元,一學期最多可貸新台幣三萬元,採行一次撥付,最快今年九月可申貸。

【記者蕭君容台北綜合報導】教育部研擬修訂就學貸款辦法,將「生活費」納入貸款項目之一。未來高中職以上學生每月可貸新台幣六千元,一學期最多可貸新台幣三萬元,採行一次撥付,最快今年九月可申貸。

 就學貸款生活費的申請資格為,家庭年收入新台幣一百廿萬元以下,或年收入新台幣一百廿萬元以上,且家中有二名子女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若學生就業後月薪不到新台幣二萬五千元,或持有低收入戶證明,可將還款年限從畢業一年後延至三年後再開始償還。

 此外,教育部計劃支出新台幣二千五百萬元,補貼低收入戶的生活費貸款利息,估計約三萬六千人受惠。

 部份立委建議,將年收入新台幣一百一十四萬元以下的中低收入戶,納入貸款生活費利息補貼範圍,並延長還款年限至五年。對此,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第四科科長蔡忠益表示,考量財政支出,二項建議「仍在研擬階段」。

 目前逾期未繳的學貸金額達新台幣四十五億元,對於外界質疑新增生活費貸款項目,可能會導致呆帳增加,蔡忠益回應,每月貸款上限是新台幣六千元,學生應衡量自身情況,再決定申貸金額,以免畢業後無法償還。

 多數學生反應教育部此舉無實際必要,反而還會增加日後還款負擔。台灣大學社會工作系學生李思緯說,她每月開銷不超過新台幣六千元,打工收入便足以支付花費。中央大學數學系學生謝日浩也認為,目前他只要半工半讀,即可維持基本生活。

 但部份學生表示申貸生活費可舒緩經濟壓力。交通大學土木工程系學生林柏宇說:「生活開銷不比學費低,不能貸生活費不太合理。」清華大學人文社會系學生范淨觀認為,申貸生活費可依個人需求調度,也可投資基金,減少日後還款金額。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執行委員陳柏謙指出,「根本問題在於學費過高」,故調降學費才可減少貸款人次,真正減輕學生壓力。

 謝日浩建議,教育部可改由增加清寒學生的獎學金和名額的方式,使真正需要的人受惠。政治大學財務管理系學生藍偉婷則建議,教育部應延長「不計息的還款年限」,對學生才有實質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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