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在山頭上豎立「永久性地標」爭議
再談在山頭上豎立「永久性地標」爭議
※ 我們不能生活得太好,我們不該是癌症細胞。我們應該將青山綠水留給下一代,留給別人。 ※
昨(2017.01.11.)日PO出新北市政府要在其轄內最高峰塔曼山頂設立「永久性地標」這乙節,也許百岳老查「語意不清」,讓部分山友將山頭標示牌與地標弄混,故特予以申論之。有許多山友對山頭之告示牌或標示樁誤以為是「地標」?標(告)示牌與地標兩者間之差異甚巨,似有釐清必要,請山友明察也請官員三思而後行!
根據維基百科裡的解釋,「地標是指某地方具有獨特地理特色的建築物或者自然景觀地形,遊客或其他一般人可以看圖而認出自己身在何方,有北斗星的作用。」如台北101、高雄85大樓、杜拜哈里發塔、巴黎艾菲爾鐵塔、紐約自由女神像等等。所以說,地標就是因應一個地區之歷史、古蹟、文化、產業乃至於商業等因素而建造成的「人工建物」,有其大、高、怪、奇、美等特徵,藉以凸顯該地域之人文、科技、自然與藝術特色,經過該區域住民的認可共識(政治力蠻幹,則另當別論)而興建或豎立,大致說來沒有什麼「爭議性」!
一般登山人所說的山頭標示,不外乎三角點(基點)、標示牌、標示樁、石塊基座等,小小型的豎立在三角點近旁,作為山頭標誌用,提供登山客照相識別上之方便,如此即可。若非得大動作搞個「永久性地標」,恐怕是「多此一舉」,一則有浪費公帑之嫌,二則有破壞自然景觀之虞?愛之適足以害之也!
當年在玉山主峰豎立于右任銅像,似乎隱約有某種「葬我於高山兮,望我大陸」之隱意在,當然也有想把玉山透過人為方式「增高」為四千公尺?以今天角度觀之,實在突兀至極!既然是人弄上去的,自然就會有人把它弄下來,只是時間題而已,這是人類處理「有爭議性建物」的「潛規則」?
「當我搶救一朵小花的時候,是不是踐踏了無辜的小草?」文明世界的人,是不是做了許多偽善的事?山,就讓它「自自冉冉」千萬年聳立在那裡;人,就讓他「自自由由」歡歡喜喜去遊山。愛默生說,「每一種自然過程都是一篇道德箴言。」自然就是精神、就是美的象徵,對登山人來說,能登上山巔,就是一種提升、一種眼界、更是一種境界,絕不是登上山頭之後看到政治人物豎立的這個「永久性地標」而感動!敬請這些政治人物或官員,尤其是管山的官員,有空多多登山鍛鍊身體,清心醒腦,你看事情的角度、你的決策過程,自自然然就會心轉、念轉、意轉,轉向一個更高的理想與境界,這才不致辜負民之託!
~ 百岳老查 2017.01.12.
附記:本照片引自奇摩網站。據悉,日治時期1925年6月在玉山山頭上蓋有一座「新高山神社」;玉山上的于右任銅像於1966年興建完成,1996年5月初,整個銅像完全被拆除丟入山谷。正是「趙孟之所貴,趙孟能賤之。」豈能、豈容在高山上胡亂加些「人工調味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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