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農民的血淚親情喪失及義務律師協助達成和解而成立的財團法人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公民記者:朱水文
財團法人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於2017年3月12日在會址(台北市中正區新生南路1段52之1號5樓)[2017年3月10日取得法院登記證書]舉辦開幕茶會。
除了邀請曾經參與此案的后里農民、律師、環團、學者參加見證此和解種子的新生,並舉行一個小型座談會,
農民廖明田、林三加律師、蔡雅瀅律師、環保團體代表林仁惠、學者講述當時願意和解的轉折點及心路歷程,
現任的中科管理局局長陳銘煌也與會一起談談行政機關在和解後的轉變,陳曼麗立法委員也談從環保到立委,有關環保的立法過程!
隨後於一贈卷儀式,由中科三期案之律師將此案的卷宗移送給基金會,做為基金會的鎮會之字紙。
苗栗縣苑裡反風車自救會會長陳清海也談心路歷程。
2005年,時任台中縣縣長的黃仲生因中科一期與二期用地不敷廠商需求,於是著手在后里一帶尋求可供開發的土地。土地規劃完成後,黃仲生將整個基地分為后里農場與七星農場兩部分,其中七星農場的開發案就是本案所涉的環評爭議所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第三期發展區(后里基地─七星農場部分)開發計畫為台灣環境行政與訴訟的指標性事件之一,
自2006年7月31日環保署有條件通過一階環評後爭議不斷,該案歷經后里農民訴願、起訴、撤銷、上訴、停止執行、抗告、更審、再起訴、駁回、廢棄等訴訟程序,經過8個年頭後於2014年8月8日達成訴訟上之和解,作成和解筆錄,寫下環評案件行政機關與人民達成和解之先例。
研究員林靜芝在杜文苓老師指導下將該訴訟過程完成論文!
雖然該次和解內容,嚴格來說對於當地農民並無具體利益,也無任何實質回饋,且園區也還「邊施工、邊營運」,對農民的健康風險仍持續存在,但和解內容中,后里農民還是特別送了一個禮物給台灣的人民,利用科技部的經費,成立一公益財團法人,也就是「財團法人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希望讓台灣土地上的居民,不會再發生像中科三期一樣的情形,在環境權上的保障能更具體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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