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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記者一起來談談 Peopo 公民新聞平台替你設下的自律公約

2017/06/13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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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oPo推 3
檢舉

 

公民記者一起來談談 Peopo 公民新聞平台替你設下的自律公約

 

鄭重要求 PeoPo公民新聞自律委員會 修正。

 

我們的政府有個百年毛病,就是管太多,把人民當作蠢才。

照片

沒想到我熱戀了十年的 Peopo,也和政府單位一樣,把那麼多用身分證或護照登記,願意自負一切言責的9,341 位公民記者當蠢才,設下15條明文規定(規範),居然還名為【自律】公約。這對公民記者是莫大的羞辱。

今天看到peopo首頁有一個小方塊:

照片

 

進入一看原來是素素事件之後, Peopo 所築起的防火牆。自保目的明顯。

有設置辦法http://http://www.peopo.org/events/about/P2-2.htm

委員名單http://http://www.peopo.org/events/about/P2-5.htm

和會議記錄 http://www.peopo.org/events/about/P2-6.htm

 

根據國家教育研究院網頁,教育大辭書

自律 (Autonomy) 的定義

http://terms.naer.edu.tw/detail/1305112/?index=1

自律,或稱自主(Autonomie),指一種自我決定(self-determination)和

獨立於所有外在約束(external constraint)之外的自由(freedom)

康德主張只有當意志是被自主的決定,由自我施加的法則所規範時,人才是自由的。自我施加的法則才是自律。

 

對於委員名單我沒有意見,也盡量避免人身攻擊。但是舉凡任何規則的討論和制定,都是人為的,都會有保守和自由兩派,主事者不同內容和結論當然就會不一樣,這也正是民主執政的概念。辦法公布之後【被管理者】如果漠然,雖然不表示接受,卻自願放棄了不同意見的表達機會。

民主執政的體制雖不完美,致少是數人頭的代表性之下的產物。 Peopo 設置這個自律委員會,從九千多位公民記者當中推派五人,很難說有代表性 。 我沒聽過有這類公開的推薦或或徵選,尤其是會議主席。全世界媒體都有保守派和自由派的色彩差異,Peopo 十歲居然不是讓公民記者【轉大人】反而是用文字條文來規範和約束九千多位成員必須摸著格子走。

請注意上面的紅字,獨立於所有外在約束之外的自由 ,沒有這種自由,受到外在約束而為的行為,就不叫作自律。 PeoPo公民新聞自律委員會 用文字羞辱了所有公民記者,讓本來在自由意識之下高尚的的自律被那些條文所污染和侮辱。 原來公民記者水準很差,須要有個委員會來約束他們。

這是 Peopo 作的決定 ? 還是受到上級單位公共電視的壓迫而來的作為?

 

就以幾個例子來探討其中某些自律條文:

 

第7 條 : 撰寫報導標題時,不應過度簡化或誇張,而造成誤導閱聽人的情形。

PeoPo公民新聞自律委員會像老師教小孩, 閒來無事管太多,我願意對號入座,所以將本文標題寫得很長,盡量避免誤導。

第8條 採訪時應傾聽多方意見,

很明顯的這可能又是老學究所強調的平衡報導,假如我是反賭的公民記者,採訪嗜賭和反賭兩批人的爭辯時,我不但可以很偏頗的強調反賭的論點,也可在報導中用自己的身分和口氣表達自己反賭的決心,因為我是公民記者,我不是領薪水的商業記者。平衡報導不是我須要背負的十字架。

第10 條 : 禁止將活動簡章直接貼於平台,非政府組織及非營利組織相關活動訊息,請以報導方式呈現,相關簡章請用連結方式提供。

真是狗逮耗子多管閒事,Peopo是個讓人民使用、公開性的大平台,現有的檢舉機制就已足夠,任何的發表都無須事先審核,整體的表現就是這個平台的水準,喜好與否由閱聽大眾決定。公民記者如何提升自己的報導品質那是培訓時的課題,不應該是公開列入規範,公開歧視那些專家學者認為不夠格的,破壞形象的報導。要這樣,不如從申請加入公民記者就開始考試檢測他的能力,所有發表的報導都須要學者專家事先審查。

第 11條 內容與標題禁止常態為個人或組織或相關議題宣傳。

齊柏林不幸遇難, 全國心痛,因為他把台灣的環境議題當成志業。只恨他在生前宣傳不夠,在他死後,人們會不停的替他所努力的議題作宣傳。人權團體對於同志議題也是只有一個方向努力前進,動保團體更是寧可自己吃苦也不讓他的毛孩子挨餓。我的遊民大夢常態性為個人或組織或相關議題宣傳。這第 11條的荒唐令人髮指。

第13條: PeoPo公民新聞平台鼓勵原創報導, 禁止上傳其他媒體產製的影音、圖片、文字等內容。

原創當然最好,以公民記者的不專業,鼓勵的效果有限所以就來禁止。值得推廣的理念或好文章好影片好圖片,只要沒有侵犯著作權,或徵得同意,PeoPo公民新聞自律委員會 是甚麼位階可以禁止,誰授意這麼作?

真理越辯越明,歡迎Peopo 在平台上開設一個專欄來公開討論這個議題。如果不敢接受公開討論你很難自稱為專家學者,如果你不喜歡搞清楚是非對錯,你不適合成為一位好記者,如果你心甘情願任人擺佈,當公民記者也是枉然。抱歉實在有點生氣,先前說的盡量現在全破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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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記者 謝明海 201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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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 2017/06/13 16:52

「自律公約」該由公民記者集體意識來訂立。
由公視peopo訂立的應該正名為「peopo公民記者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