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黃文玲:沒有稅法改革的司改都是假
前立委黃文玲:沒有稅法改革的司改都是假
(記者 張綺雯 綜合報導) 全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分組會議已結束,最後的會議結論會不會納入人民最期待最需要的司改項目?稅法最貼近人民,應為司法重要的一環,沒有稅務改革的司改,不是真改革,猶如缺一腳。6/11(週日)下午三點到四點FM89.3快樂聯播網《TORO刑男大律師》公益節目,將播出3月31日世界公民日國際論壇實況錄音,黃文玲律師及王健安律師以我國所有稅務困境的縮影--太極門冤稅案件為例,為政府剖析當前的稅務問題,並提出建言,希望行政法院真正保障人民權益。
前立委、碩成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黃文玲談到在立法院的經驗,台灣的政治凌駕百姓的權利,許多萬年稅單、烏龍稅單案例,都不是政治人物所真正關心的,很多立法委員對於稅務的案件不清楚也不太願意去碰。公務員本來就有職權調查義務,查稅、徵稅是稅務員的本分工作,黃文玲驚爆,財政部長每年竟有高達兩千多萬查稅獎金可領,而上億的預算竟編列給國稅機關人員作查稅獎金,把人民繳的納稅金和國家財政收入作無謂的浪費。
黃文玲質疑,為什麼立法委員會修出完全違背法理原則的法律?2016年12月28日通過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其中第21條第4項規定:「自法院作成撤銷或變更裁判之日起逾15年未能確定其應納稅額者,不得再行核課。」黃文玲認為,納稅人就算打贏行政訴訟,國稅局竟然還可以繼續追稅長達15年,名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實是保障課稅機關的權力!如太極門冤案,司法已三審判決太極門無罪無稅確定,財政部及行政法院也17次撤銷違法稅單,國稅局還可以另行處分,一再開出稅單,讓人民痛苦煎熬長達20多年,至今還沒完沒了!黃文玲呼籲,稅務改革不能只是口頭上講講,司法改革如果沒有把稅務改革納進去,都是假的。
常年打稅務行政訴訟的誠遠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王健安提到,有些行政法院法官從來不傳證人,不調查證據。有些法官當事人聲請傳證人,他會傳,但是納稅人勝訴機會就提高了嗎?常只是走一道程序而已。在太極門稅務案件,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的受命法官依當事人聲請,傳了7位證人到庭,具結作證及筆錄,但法官根本不採用證人所說,最後判決書卻採用經過刑案十年七個月詳實審理過已經證明為不實的筆錄資料。
王健安認為太極門案件是目前我國所有稅務困境的縮影,萬年稅單應要由司法解決,行政法院判決稅單撤銷後,國稅局不能再另為適法處分,重新發單!開單必須謹慎,且核課時效有限制,而不是先隨便開張稅單,以後再來調整,若人民無力撐到後面,國稅局就賺到了;若人民撐到後面就再重核就好。稅官若亂開稅單,從來不用究責與懲處,行政權必須受司法權監督制衡,王健安呼籲,行政法院法官應加強專業與審案的品質,從行政法的觀點,應把稅捐稽徵機關職權調查的義務加重,要證明課稅事實,而非由納稅義務人負擔舉證責任,才符合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的立法精神。更多精彩的內容敬請收聽《TORO刑男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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