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opo 內部的NCC
Peopo 內部的 NCC
今天看到Peopo公民新聞貼出了『第一屆公民新聞自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紀錄』,
讓我聯想到幾年前在艋甲參加一個你好大我好怕的抗議遊行,因為某大媒體被賣給了一個可怕的財團。http://www.peopo.org/events/about/C03.pdf
Peopo小小一個單位,很認真的推廣,十年累積了共9,484位公民記者(2017-08-09 23:13 的數字)這個成績和功勞,一定讓公共電視高層有人需要看眼科醫生,因為眼睛很紅。更因為素素事件,一定有不少人因此被釘子鎚子猛K,所以十年來相當符合新聞自由原則的Peopo突然成立了一個自稱為自律委員會的黑單位。你好大我好怕,簡單幾位委員就可以來管理九千多位一向無人管理的公民記者。更難的是,還要幫這些公民記者達成『被自律』的任務。
我是公民記者,我鎮重推薦這幾位委員應該高升去擔任NCC委員。
回到今天所公布的會議記錄:
新媒體部說明:平台使用者自律公約之 2.1 條- 本平台係專供公民新聞報導發佈的平台,旨在傳播多元的觀點或紀錄。使用者上傳的內容應與公共議題相關,並具有建設性的內容。但部份使用者常態性在 PeoPo 發文,但 其發表的內容與公共議題是否具相關性?請委員提供意見。
這樣的說明和2017-04-28 所舉辦的2017 公民新聞研討會上兩位教授的看法頗為雷同。為了感謝Peopo用心舉辦這個研討會,我很認真的『善盡公民記者之責』寫了八則『與公共議題相關』的報導做為回饋,也表達感激。
委員針對新媒體部上述的說明,證實了我對他們的高度肯定,感謝他們沒有掉入陷阱,沒有成為蓄意箝制新聞自由的黑手。希望以後的自律委員會發言,能夠披露發言者的姓名,好讓九千多位公民記者有個清楚的典範和標竿。自律委員會的會議無關國家機密,能夠全程錄影更好,立法院都可以這麼做了,身為公共電視,技術上一點都不難才是。
最後的臨時動議提到『近期有公民記者對 PeoPo 自律公約提出不同看法,也會整理出來、 在下次會議請教委員意見。』
真可惜沒有排入這次的議程,否則一定有公民記者可以反應更多意見來作為下次(第四次)開會的討論內容。
公民記者 謝明海 2017-08-09
延伸閱讀:
公民記者 過去的十年與未來的十年 Peopo 十年特別報導 (一)
https://www.peopo.org/news/334619
十年 研討 回顧 省思 批判 Peopo 十年特別報導 (五)
https://www.peopo.org/news/335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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