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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團體為何憤怒?

2007/07/17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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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文/彭渰雯、徐文彥(作者皆為綠黨中執委)

暌違7年的全國能源會議,在兩天內匆促閉幕。媒體上只零星看見環保團體抗爭的新聞,但是受限於媒體報導的專業度,許多讀者對於環保人士為何發飆,未能有機會進一步了解。我們除了痛心今年結論建議的減量模式與1998年的會議相比根本是大開倒車之外,更憤怒這項模式在會議中沒有經過任何討論,就被偷渡為結論。以下簡單的比喻,可說明這次能源會議偷渡的結論之荒謬。

假設有個人因為肥胖〈體重200公斤〉而患有心肌梗塞,而且還在持續增胖中。醫生診斷如果他這樣胖下去,勢必小命不保,因此要他在5年內減至10年前的體重〈假設是140公斤〉。所以依照醫生的囑咐,他必須設定目標,每個月減一公斤左右。為了達成這個目標,他必須立刻開始調整自己的飲食與運動習慣,並且每個月檢討是否達到目標值。

上述劇碼是1988年國民黨主政時期「全國能源會議」的建議方向。當時召開會議的背景,是前一年在日本京都通過了具有國際約束效力的京都議定書,以規範工業國家未來之溫室氣體減量責任。被列入議定書附件一的39個工業先進國,被期待要於2008至2012年期間將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到1990年的平均95%以下。台灣雖非附件一國家,但是必須及早調整產業結構以因應下一波規範,因此當時大會的決議是要在2020年時,降至2000年的排放基準。

然而7年後的今天,在民進黨政府因應京都議定書正式生效而再度召開的全國能源會議上,我們證實了台灣從2000年至今二氧化碳排放量不僅直線上升,從221百萬噸增至276百萬噸,平均年成長率6%領先全球,而且政府早該做的基本動作,諸如各產業二氧化碳盤查、申報以及減量機制的發展等,根本就還沒有開始。

更令人錯愕的是,沒有一位政府官員對於這樣的嚴重失職道歉,更遑論被懲處。我們只聽到官員輕易地以「時空條件改變」為由,指出1998年的大會結論已經是不可能之任務,因此要重新訂定「務實的」「可執行的」減量方式。經濟部等單位浪費了7年關鍵時間,現在當然「做不到」。政府部門若能撤換失職主管並且痛定思痛,我們還有彌補的機會;然而,我們看到這次經濟部在這次大會預設的結論中,索性連基準年也不訂了,只由各部門評估其可以改善的程度來進行減量,並且與BAU(business as usual,即政府什麼動作都不做的「基準情境」)的預估排放量來做比較,以此自認為做到「減量」。

這就好比前述那位極需5年內減到140公斤以保命的200公斤人士,認為醫生的要求太過嚴苛,造成生活的不便,因此他繼續大吃大喝不運動,以每個月一公斤的速度繼續增胖。等到2年之後變成225公斤了。只剩下3年時程要減回140公斤,當然更為艱難。然而他不僅不思考更積極的減重策略,反而告訴醫生要「務實」;並且宣稱,因為他每個月〈如果什麼都不做〉將增加1公斤,也就是3年後將會變為261公斤〈基準情境〉。因此只要增肥速度降低,例如每個月只增加0.8公斤,這樣3年後就會只有254公斤,這樣就算是「減肥」7公斤了!

這種自欺欺人的減肥方案是任何人看來都知道荒謬的。「京都議定書」最核心的精神就在於總量管制,每一個國家都必須根據這樣的原則來善盡自己對地球的責任。經濟部以偷渡的方式草草通過此一荒謬結論,其動機不外乎繼續保護高汙染的鋼鐵和石化產業。然而台灣的鋼鐵石化產品早已超出自給自足的需要,我們根本不應該再浪費寶貴的環境成本,給鋼鐵石化業製造外銷產品。換言之,京都議定書不僅給我們帶來減少汙染的壓力,更提供我們一個產業轉型的契機。

這兩天能源會議中,我們覺得最可貴的就是看見許多再生能源產業業者,引頸期待政府能投注更多的研發經費和資源。這些綠金產業才是台灣經濟「向上提升」的未來,我們的政府卻還在喜孜孜的計算高汙染的台塑煉鋼廠、八輕等計畫可能帶給台灣多少就業機會。請問知情的台灣人能不憤怒嗎?

(本文刊載於6月23日中國時報)

(本文刊載於荒野快報16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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