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黑山重罰還偵辦 搞共諜輕判卻月退俸照領?
爬黑山重罰還偵辦 搞共諜輕判卻月退俸照領?
※ 構成一個人生命特殊性的,並不是他對於本能地順從,而是他對於本能的反抗。(梭羅) ※
民主國家他的國民自自冉冉的爬其國內的山,這是再自然不過的事!但在自由民主的台灣,其國民不能很浪漫自在的爬他想要爬的山,大有為的政府把一些山給封了,把一些入山的條條框框加大、加緊了,人民能自由爬的山域這圈子被政府越畫越小,只要你踩線或沒按照這些有的沒的條框去爬山,擅爬「黑山」小則準備吃罰單,重則甚至要「法辦」伺候,真的嚇死人了!數百年來,台灣子民被歷來在這塊土地上統治的政權給嚇到「剉青屎」!說到這,天就黑一邊;話若要說透枝,眼淚就撥不離?嗚呼,身為台灣人的悲哀,從小小的爬山這乙節就可看出端倪!台灣曾幾何時有「黑山」?是誰把山給「黑」了?有些地方諸侯甚至還說,「讓該條例(指「登山管理自治條例」)早日過關實施,讓涉及爬黑山的山友獲得應有的處罰,進而有效遏止爬黑山歪風。」原來千方百計地這個管理條例,就是用來「遏止爬黑山歪風」?倒果為因,莫此為甚!
君不見,今(2017)年10月中旬,有3位登山客未申請也無領隊就跑去爬黑山(馬博橫斷),因溪水暴漲受困由空勤直升機吊掛下山,花蓮縣消防局就拿這個案子來「祭旗」(創全國先例),開罰3人新台幣18萬元(花蓮消防局開出的明細表是:未請領隊要罰1萬元、未辦保險要罰5萬元,合計每人6萬元),「不幸中的大幸」是這3人這次不必負擔搜救費,真是謝天謝地而大呼「感恩政府,讚嘆政府」!另去(2016)年12月底,新北市某登山會未申請就去爬「黑山」(南三段),還造成1人意外墜落死亡案,當時南投地檢署表明會就司法方面展開調查之後,該登山團體是否也應負起行政責任,備受各界關注!今(2017)年3月底,有一名19歲女孩「爬黑山」(南三段),因在帳篷內生火取暖時不慎將帳篷給燒毀了,不得已才報案由直升機救援,「白花」空勤任務公帑15萬元,當時警方仍寄出傳喚通知書,傳張女到案說明,將檢具相關事實,函送地檢署偵辦。
凡此既「血淋淋」又大傷荷包的「教訓」,就是大有為的民主政府對其國民的「照顧」!再來看看另外一則近期(2017.11.21.)報導,兩相對照,山友們你將會發現政府對爬山人的「照顧」,真的太超過!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退役少將許乃權因涉中國前解放軍鎮小江共諜案,去(2016)年7月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判刑2年10個月,日前已經刑滿出獄了。有立委在立院國防外交委員會質詢退輔會主委李翔宙,「許出獄後,每月仍領月退俸7萬多元,這對一般退伍軍人合理嗎?」李認為,「這非常不公平,會建議修法。」幾十年來政府教育人民「保密防諜」的重要性,戒嚴時期「山地管制」最主要就是嚴防匪諜在山區搞「活動」!只是,現今,共諜案似乎不怎麼嚴重?而爬黑山反而成為嚴予懲治的「惡犯」?政府似乎畫錯了重點?山友們,你額頭會不會出現3條線呢?
記得星雲大師 於2009.03.25.在《人間福報》上為文說:「世上有許多忠貞不二的人,他們的品德操守讓人歌頌,但也有不少中途變節的人,他們的行徑令人唾棄。」他說,「國家的軍隊應該效忠國家,效忠領袖,但有的人因為思想不同,反而投誠敵營,成為逃兵。其中,有私自逃亡者,有攜械投誠立功者,有希望獲獎金駕機投降者。這種軍人,不以榮譽為生命,只看重利益而變節改投敵營。當中或有重大的內情,但其行不值得稱道。」可見大師對軍人變節投靠敵營是如何的「不齒」!今(2017)年6月,台裔美國海軍軍官林介良就因違反了聯邦間諜等法案,被法官判處9年有期徒刑,還須繳回所有服役期間所領取的薪資、補貼,並被海軍解職。可見,這麼民主的美國對其軍人涉間諜案「絕不寬貸」?反觀我們政府對少將涉入共諜案是如何的「輕輕放過」?難怪2017.11.24.蘋果日報的「蘋論」會「很火大」的批判,「看到當匪諜這樣的美麗後果,國軍是不是士氣大振?一面領對岸買情報的匪諜津貼,另一面照領月退俸7萬多元,兩岸通吃,還恬不知恥高調參與社交活動。別說是軍人(包括退役者)參與叛國了,就是一般人背叛私人公司將商業機密交給其他競爭公司,不但法律上有罪,道德倫理上也無地自容。」這樣的評論,你以為呢?
南宋楊萬里寫的「萬山不許一溪奔,攔得溪聲日夜喧,到得前頭山腳盡,堂堂溪水出前村。」這情境仿若此際的台灣政府與登山客(「萬山」指政府,「一溪」指登山客)!講到登山,本來是很輕鬆愉快的事,但現在被這些條條框框搞得很不是滋味!國家有大敵當前,本該團結一致保家衛國,但現在對「變節」的軍人卻無嚇阻作用與作法,這個政府究竟出了什麼問題?該管的(像共諜案)不好好管,不該太管的(如登山)卻管得很兇狠!「大多數人都活在沉靜的絕望中。(梭羅)」對於登山被弄到餿掉了,你能拿這「餿掉的官僚」怎麼辦呢?
~ 百岳老查 2017.11.27.
附 記:
1.本照片是百岳老查2008年其中一趟的中央山脈「南一段」之旅所拍攝,只要不被干擾,那怕路坍方,山友自然會把路「走出來」!「一個國家並不是由於土地肥沃,而是由於自由,才被認為是文明的。(孟德斯鳩)」如果台灣曾經有過文明,但現今的文明似乎在快速流失中?「自由即有權做一切無害於他人的任何事情。(法國大革命《人權宣言》第4條,1789年)」。雖然說,「自由與胡作非為僅一線之隔,因此在法律概念上則以無罪推定原則來保障人的自由權。」各地方諸侯大吹登山管理自治條例「法」螺、大擊「法」鼓、大演「法」義,聽在、看在山友眼裡耳中,無比荒謬、無比淒涼。吳念真曾說我們這一代常講:「如果不是為了下一代的幸福,我們這一代的努力是沒有意義的。」今日諸多山友對山林的解嚴所付出的努力,就是希望公部門的官僚將山的門給打開,讓後代子孫(包括我們這一代)可以自由進出山林!嗚呼,想山路綿邈,覽山情淒涼,曠望煙霞幽,悲切山風颼!
2.上述爬「黑山」,花蓮消防局開出的罰單說:未請領隊要罰1萬元。據悉,無照駕駛裁罰6000元,一次登山未請領隊就罰1萬元;依據法令規定,汽車未依規定投保強制責任險,可處3,000至1萬5,000元罰款;機車則可處1,500至3,000元罰款。若未投保汽機車肇事者,更要處6,000至3萬元罰款。而偉大的花蓮縣說登山未辦保險要罰5萬元。這搶錢、訂出這種罰款「價碼」,會不會太兇殘了點?全民應該唾棄這種「吸血」政府!訂個甚麼管制條例,就想把手伸進百姓的口袋嗎?簡直像「0匪」一樣?
百岳老查回應 1:
有山友在本文回應說:「建請各位岳界大老,發起『登山民主自由大會師』,十二路健行至總統府凱道會師。」
百岳老查則予以回說:
記得2008年,百岳老查在「反封山」運動中,就曾對岳界呼籲過,將2009年全國登山社團之「全國大會師」,地點改在總統府前之凱達格蘭大道,來個全國登山界「八路會師總統府」,結果「如斯響應」者如「鳳毛麟角」?今(2017)年第43屆全國登山社團大會師前,百岳老查再度呼籲,但好像只有百岳老查在「自彈自唱」兼「自討沒趣」,弄個「尋尋覓覓,冷冷清清,淒淒慘慘戚戚」,怎一個愁字了得的嘆息?何以「回聲」會如此微弱到幾乎聽不到?關鍵在岳界社團擔心公部門「為難」或秋後算帳?一些岳界「大老」似乎與公部門間之「關係」有點「曖昧」,可以想像其彼此間之「合作案」源源不絕?要他們出面搞(參與)會師、弄抗爭,似乎太為難他們了?百岳老查很感嘆,岳界好不容易每年都有個盛大的「全國大會師」活動,竟然「毫無」作用或意義?殊為可惜,時間就這樣蹉跎下去,登山界的處境越加不堪?嗚呼,我登山界以個人來說大都很強,但論團體力道,卻如此「積弱不振」?如此不堪的團體,政府怎會鳥你? 百岳老查 201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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