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山 捉小放大 請管山林的官甭再自欺欺人了!
靜山 捉小放大 請管山林的官甭再自欺欺人了!
※ 1.公部門只會拿登山客這小蝦米開刀,卻放任財團這大鯨魚在山林間「肆虐」?
2.靜山,讓山林自然生態及野生動物休養生息,相信沒有人會反對?但「捉小放大」誤診、錯開藥方,老百姓怎麼會服?要正告政府的是,不公平的感覺是一種易燃易爆的危險品!
3.財團從公部門手中取得「合法傷害權」,這權變成「政府撐腰」的合法「暴力(利)」的合法應用。這個「有牌的」傷害威力很巨大、很兇猛,其成本很低廉,而人民公共利益或山林大地要付出的代價,卻何其慘痛!
4.台灣的礦業開採早在那個毫無生態環保觀念的年代就已經「分配」好了,只是現今環保意識成為國際潮流與未來趨勢,「前面王八走錯路,後面烏龜跟著爬」,為何台灣現在的政府要「照單全收」?甚至「被合理懷疑」有「刻意」護航之嫌? ※
靜山?到底在幹什麼?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打從2006年起在每年的年初(雪季時)都會來個「敬謝山神 玉山封山幾個月」活動,封山期間禁止遊客登山,讓玉山休息、養息,以保護玉山的生態。當年還請來鄒族、布農族長老煞有介事的在玉山登山口的塔塔加舉行,先虔誠地祭拜山神,舉行淨山宣誓,隨後關閉登山柵欄,宣佈封山幾個月(封山結束時還搞個「開山祭」),就這樣熱熱鬧鬧「玩」了好幾年!另林務局也「起而效尤」,台東林管處說,為了讓嘉明湖國家步道自然生態與野生動物休養生息,從2016年起每年年初有3個月的「靜山期」,國家步道及沿途向陽山屋、嘉明湖山屋及嘉明湖營地將全線封閉,並暫停山屋及當日往返等各項申請。
保護自然生態,讓野生動物休養生息!這個招牌多響亮?這個口號多冠冕堂皇?以下這則新聞對照來看看,便可知道所謂的靜山都是「假的」?日昨(2017.11.29.)報載,位於台東縣海端鄉、開採「絹雲母」的向陽礦場出產之「絹雲母礦」,經過加工處理可應用於防火隔熱材料、電絕緣材料、化妝品、工程塑膠、導熱散熱塑膠、功能性紡織品、有機農業等。因開採面積擴大到10倍,環評專案小組昨進行環差審查,最終獲得初審通過,將在補充重金屬相關資料後,送環評大會討論定案。因此案是在亞泥案引發爭議後,可望搶在礦業法修法前通過的採礦案,引發外界關注。
據悉,「關山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於2000年公告,占地69,077公頃,園區內有知名的嘉明湖國家步道系統,將「中央山脈保育廊道」整個串聯起來,鄰近還有台東蘇鐵自然保留區、新武呂溪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出雲山自然保留區、雙鬼湖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以及玉山國家公園。而這個廊道的劃設與公告,是補足廊道南部的缺口,是保護中央山脈的重要拼圖。今天政府,就大辣辣的在這個要補足保育廊道的缺口處,將山林繼續另一回合22年的「開腸破肚」期?這個礦區與嘉明湖一帶很多是位在關山野生動物重要棲息地、國有林班地、國家公園、原住民保留地等範圍內?關山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這是公告的保護區,雖然公告之前園區內已存在著「向陽礦場」,開採雲母石創造高經濟產值,只是位於重要棲息環境內是否符合保育目標,實大有疑慮?這跟亞泥在花蓮開採水泥礦區有什麼差別?似乎,換了口口聲聲愛護這塊土地的政權上台執政這一年多以來,山林被財團「綁架」或「予取予求」的情況,相較於之前的任何一個時期似乎並沒有好轉?對這個標榜「綠色執政、品質保證」,實在是莫大諷刺?老百姓「被騙」的感覺真的很差,執政者知道嗎?
雖然說這種礦場之採礦不用炸藥炸山(只用挖土機來挖),對環境影響相對減少?向陽礦業的土地主管機關是台東林區管理處,有位副處長接受採訪時就曾表示,「台東林管處支持本項開發,因本案屬於精緻礦業,是唯一收益可以超越環境成本的開發。過去雲母石用於化妝品、痱子粉;現在奈米、隔熱、LED等,都需要雲母的成分。」就因為它「收益可以超越環境成本的開發」就一直被允許開採嗎?而這個「環境成本」是怎麼被計算出來的?嗚呼,財團永遠是執政者的最愛也最力挺,誠非虛言?
林務局在其「自然保育網」上都不諱言地說,「向陽滑石礦場對於新武呂溪的水質及魚類生態,有明顯不利的衝擊!」在保護區內允許開礦而不允許人民登山活動,這種以「保護自然生態,讓野生動物休養生息」為理由的「靜山」,卻允許財團在保護區內經年採礦,這是什麼歪道理?又是什麼神邏輯?政府啊!在山林開礦,一定會涉及清除植被、土地裸露、開路、製造人為邊坡、汙染、改變環境、生態失衝等,可能使原本的森林消失、動物遷徙,甚至物種滅亡?這些環境影響評估的結果是「利大於弊」嗎?
嘉明湖每日核准176人進入,玉山每天也只允許百多人申請進入。玉管處、林務局等這些單位,每天就只有這麼多人可以進去登山,每年你們還大搞這個「靜山」噱頭?而卻讓「該公司(礦區)目前絹雲母產量年1萬餘公噸,名列世界前10名,為應市場大量需求,正規劃提高產量至3-5萬公噸/年,前景看好!」光這個「前景看好」大發利市,山林將遭到更大的浩劫,就足以洗這些公部門的臉,更別說打歪了臉!
嗚呼,「百姓口小,有公議不能自致於上」?若開礦「問題」不解,對登山界的「靜山」也可以休矣!
~ 百岳老查 2017.11.30.
附 記:
照片一,引自「2014 臺灣博物季刊 123 33卷.第3期」,是向陽礦場採礦後經由螺旋分級機排出的碎渣脈石再由挖土機進行山坡地回填情形。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8條規定,「在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探採礦、採取土石,應先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然後層報到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後,始得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為之。」另依據「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11條規定,「位於野生動物保護區或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採礦,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凡此種種,綠色執政趕在礦業法修法前「處理」,其「機關放在倉庫」?照片二,引自2016/03/31/蘋果日報,是台東嘉明湖國家步道在歷經3個月靜山期休養生息後,將於4月1日重新開放的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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