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沒擔當就是腐敗!為官一任當造福一方?
官員沒擔當就是腐敗!為官一任當造福一方?
對於外界批評今(2017)年台北市政府舉辦重陽節「樂活山林長青健行登山活動」,因為「現場長者因爭搶摸彩券發生推擠,不少人跌倒濺血。」活動完全失序變調,遭受各方指責。2017.12.19.台北市議會在審查工委會預算時,市議員問(該事件)事後懲處,工務局長說,「一名年輕承辦人員,當時沒有向消防局如實報告,所以遭懲處。」試問,台北市政府,這是什麼樣的懲處?這個「年輕承辦人員」如此「罪大惡極」?責任完全由他一人「承擔」?這還有官場倫理或職業道德嗎?那民脂民膏養這麼大批的高官在做什麼的?尸位素餐嗎?這是什麼徵兆?
責任擔當是領導幹部必備的基本素質。凡是在公務部門待過的人都知道,市政府舉辦一個大型活動,其活動計畫必定很詳細,各相關部門都得參與意見並分工相關業務工作,如工務局、社會局辦登山這活動,警政之安全維護作為為何?交通局對這活動的意見及交通因應為何?消防局的勤務支援如何,衛生單位開設的醫療站及相關措施為何?文宣單位對活動的相關宣傳作為為何?主計單位對經費之運用意見為何?等等等這一大堆單位要共同參與,這才是市政府辦大型活動的「規格」?「出事了」怎麼會找個基層承辦人來開刀或做替死鬼呢?任何一個活動其承辦人絕對是最辛苦的,活動辦了卻出包了,檢討會議開了沒?檢討報告為何?市長之裁示如何?最後怎麼會由一個最基層的承辦人來「扛責」呢?
請問,柯市長,你市府團隊裡的這些長官還有沒有肩膀?一個活動辦得有些瑕疵,甚至被認定為「失敗」的活動,絕對有哪個環節出問題?不然就是領導者的領導無方,導致各公務部門「能混就混」?最後會造成下層對上層的不信任,侵蝕到領導威信與領導基礎,連同民眾對官員之不滿與不信任,殊不知大風起於青萍之末!領導者是底下幹部及僚員的「馬首」,要有擔當、敢謀斷,底下的人自然就能全力以赴!
嗚呼,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為官避事平生恥,位卑未敢忘憂國?套句中共領導人習近平2013年6月在中國組織工作會議上指出:「敢於擔當,黨的幹部必須堅持原則、認真負責,面對大是大非敢於亮劍,面對矛盾敢於迎難而上,面對危機敢於挺身而出,面對失誤敢於承擔責任,面對歪風邪氣敢於堅決鬥爭。」這話講得多好,但各層級官員能做到幾分這才是關鍵!
只做自己的官,毫不管別人的苦?官這麼好當嗎?如今為官做吏人,貪愛的是錢財,奉承的是富貴?難怪有人說,官僚制度最大的問題是它會「型塑」內部成員自掃門前雪的心態,即使看到了「問題」也不想、不會反應,更不會主動去解決,如此辦理一個大型活動怎可能不會「出包」?出包了又想文過飾非,大事化小,最後風頭過了也就不了了之,等待下一個出包的循環!兵隨將轉,有什麼樣的領導,就有什麼樣的市政文化?台北市政府的這個處罰案,正說明這一切!
~ 百岳老查 2017.12.20.
附 記:本照片引自2017.12.06.聯合報。是今年重陽節台北市政府舉辦登山活動現場混亂的情況,因規劃不當,造成多名長輩受傷,遭受各界非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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