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風災 15區範圍確定 將分三類重建
2009.09.06 聯合報╱記者許玉君 台北報導
經建會今天將向行政院報告「八八風災區域重建綱要計畫」,確認災後15個重建區範圍,並將區內土地分為三類進行重建工程。
莫拉克風災發生即將屆滿一個月,經建會偕同內政部、原民會、農委會等相關單位,火速擬定以國土保安為先的「八八風災區域重建綱要計畫」,昨天在南部先行舉行工作小組會議,今天由經建會主委陳添枝向行政院報告,拍板定案。
計畫中建議,八八風災受創地將以受災情況與地緣關係,概分為15個重建區,甲仙、六龜、那瑪夏與桃源鄉畫為一區,旗山、美濃為一區,佳冬、林邊也是一區。
重度受創區 禁止開發
區內由各主管機關進行地質鑑定,確認是否適合重建和重建範圍,分為三類:第一類是重度受創區,包括水源保護區、動植物保護區、洪氾區,未來將禁止一切開發行為。
中低受創區 限制開發
第二類是中低度受創區,包括山崩、土石流、洪氾機率較大,或地層下陷較嚴重的區域,中度受創區未來仍可有條件開發,低度受創區則是在不違反現行法令下,維持原來使用強度。
其他地區 可原地重建
第三類是在重建區內不屬於第一、二類者的其他地區,可恢復原來的使用行為,允許災民原地重建。
以甲仙、六龜、那瑪夏與桃源鄉重建區為例,可能同時出現三類土地。如小林村舊址可能是禁止開發重度受創區;六龜鄉寶來村、那瑪夏與桃源鄉的部分地區,經鑑定後可能被畫入中低度受創區,原則上減量重建;也會有一部分屬於經清理後可原地重建。
經建會官員強調,未來災區土地開發限制的公告程序會盡量簡化,成立單一窗口負責處理;要求地方政府盡量與當地居民溝通、取得最大共識,決定該如何重建,或是遷往他地重建。
設籍災民 水電費減免
此外,官員也說,一經認定為災區,災區內設籍的居民即可便視為災民,自動享有政府提供的所有災後優惠,包括勞健保、水電費減免,一切從簡從便,災民不再需要額外提供相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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