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新聞「律」中學
公民新聞是近幾年崛起的公民運動,民眾藉由簡單的器材,拍攝地區性的新聞報導,來打破過去由媒體單向傳播的思維運作,只是,即使是公民記者,也不是毫無限制的第四權無冕王喔!一同來瞭解相關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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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新聞「律」中學
主講人│王建雄老師
公共電視新媒體部互動媒體組PeoPo公民新聞平台企劃
律_
新聞自律
法律規範
(1) 特殊的著作權類型
(2) 著作權可以保護多久
(3) 著作權問題
(4) 受訪問題
(5) 觀點問題
(6) 音樂使用問題
(7) 網路和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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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著作權?
著作權,就是俗稱的「版權」,所以「版權所有,翻印必究」,
其實說的就是著作權,也就是精神上的財產權。著作權的內容,
包括「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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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
「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
不得為著作權保護之標的。
二個限制條件,包括:限於「單純為傳達事實」,
且限於以「語文著作」的方式呈現的新聞報導。
因此,如果是只就重要新聞的「人」、「事」、「時」、「地」、「物」
等事實元素加以報導、說明,並不另作評論,即符合前述第9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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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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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雄老師與公民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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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雄老師與南港社大公民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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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雄老師與松山社大公民記者
不同於目前坊間流行的部落格或是單純影音上傳網站,
PeoPo是一個結合影音、照片、文字於一身的新聞影音平台,
強調每個人都可以透過最簡單易學的方式,利用電腦和網際網路,
將各人關心的大新聞、小新聞報導給大家知道;
並且希望透過網路串連的特色,
將每個人關心的議題透過公民行動串連凸顯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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