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學生游泳能力 全台游泳池數量不足
【靜報記者 呂昕純/台中報導】前一陣子總統馬英九提出「十年發展游泳計畫」,先在四年內讓學生游泳檢測合格率提高到五成五,希望提高國人的游泳能力。不久便傳出教育部擬將游泳能力列為大學和高中職申請入學的加分條件,引起不少人的反彈。
培養學生游泳能力已經是推動好幾年的政策,根據台北市教育局的統計,去年學生通過游泳檢測的比率已經高達七成五。反觀其他縣市地區的學校,以台中縣、市為例,高中以下還是有許多學校沒有設立游泳池,許多沙鹿高工夜校學生表示,根本沒有上游泳課。
沙鹿高工體育組組長張文雄表示,學校沒有游泳池,但是高一的學生有游泳課,所以學校必須對外招標,尋找校外適合的游泳場地,「學校沒有游泳池,所以都還要多一層招標的手續。」清水高中體育組黃世賢表示,因為沒有游泳池,要透過招標讓學生去校外上游泳課,但學校會利用「租用社區游泳池教學補助」,讓學生不用花費太多金錢。
東海大學附設高中體育組組長蔡建宏表示,學校有安排游泳課程,因為環境的限制,沒有場地可以建游泳池,所以就近在東海大學的游泳池上課,但為了配合大學生平常的上課使用,附中學生游泳課程都安排在高一升高二的暑假。
對於傳出教育部擬將游泳能力列入申請入學的加分條件,清水高中黃世賢表示,若是把游泳項目列入評分條件,那麼學生必須花更多時間在學習游泳上,但是要硬性規定,實在是不可能的事。張文雄說:「如果游泳只能加個一、兩分,那同學會覺得再多念點書,把分數補回來就好了。」
教育部體育司特別在官方網站上澄清,教育部98年推動「學生游泳能力121計畫」,計畫內容包含擬定將游泳納入多元入學招生採計,但仍尊重各校辦學理念,不會要求強制辦理。對於加強學生游泳能力,教育部也修訂完成「全國中、小學學生游泳與自救能力基本指標」,希望可以提升學生游泳以及自救的能力。
培養學生游泳能力的目的是為了使學生有更多元的發展,但若是牽扯到升學,就必須考量到許多更多不同的層面,才不致於加深台灣的城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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