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榮家配合推行易服社會勞動,創造三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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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榮家配合彰化地檢署推行易服社會勞動,目前於榮家內服勞動易人員計有4人,在榮家內執行清潔整理方面的社會勞動,除為榮家維持環境清潔,也替榮家節省不少人力成本。
「社會勞動」與「義務勞務」都是在監所外「為社會做事」,「義務勞務」乃檢察官於緩起訴時,依照被告情形所訂出不同的勞務項目,而「社會勞動」則是犯本刑五年以下、宣告6個月以下之輕罪,原本可易科罰金,或不適合易科罰金時,可向法院聲請改宣告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以6小時折算1日來執行,不必入監,但仍可達矯正效果根據法務部規定,社會勞動的內容包括清潔整理、居家照護、弱勢關懷、淨山淨灘、環境保護、生態巡守、社區巡守、農林漁牧業勞動、社會服務、文書處理、交通安全及其他各種無酬且符合公共利益的勞動或服務。
彰化榮家主任史浩誠表示,社會勞動人員除了替本家節省不少人力成本外,也幫國庫省下很多的經費,並舒解監獄人滿為患的問題、避免短期自由刑流弊,最後還能收矯正教化公用、幫助受刑人更快復歸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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