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跟台灣到底「合」不合?
「某某藝人因持有或吸食大麻被逮,斷送自己的演藝之路」、「民眾在自家陽台或農田種植大麻,被鄰居發現並檢舉。」隨著這類新聞不斷出現,「大麻合法化」這個議題近幾年在台灣逐漸浮上檯面,引發越來越多的討論聲量。擁護者與反對者展開了激烈的辯論,雙方各執一詞,而許多難分對錯的相關訊息也開始流傳於各大媒體以及社群當中。
究竟台灣跟大麻到底合不合呢?在思考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必須先對這個禁忌的植物有所了解。
被認為是禁忌植物的大麻。(圖片來源/Pexels)
大麻到底是什麼?
大麻,是一種歷史悠久的藥物及經濟作物,它的存在能夠追溯至數千年前之久,史上第一個吸食大麻的案例甚至早在新石器時代就已出現。對大麻稍微有點認識的人可能聽過Marijuana、Sativa、Indica等專有名詞,卻不太清楚他們指的到底是什麼。總的來說,Marijuana是大麻的總稱,而Sativa、Indica則是大麻的兩大品種。如今市面上已經很少有純正的Sativa或Indica,多為兩大品種混合成的Hybird。
乾燥過後的大麻。(圖片來源/Pexels)
要介紹大麻,便必須要提到其最重要的兩個成分:四氫大麻酚(又稱THC),以及大麻二酚(又稱CBD),他們與其他數十種化合物被合稱為大麻素。THC具有精神活性,會使人興奮、心情愉悅,同時帶有成癮性;CBD則不具有精神活性,反而會抑制THC的效果,有鎮靜及舒緩疼痛的醫療用途。簡單來說,THC能讓人「嗨起來」,CBD則能使人放鬆,紓解壓力。
大麻只能拿來抽嗎?
對大麻的印象還停留在躲著警察,偷偷在小巷子裡燃燒的菸捲嗎?
依照用途,大麻總共可分為三個種類:娛樂用、醫療用以及工業用。
娛樂用大麻最符合一般人對於大麻的想像,也就是在阿姆斯特丹街頭的咖啡店(Coffee Shop)裡人手一支在吞雲吐霧的形象。許多娛樂用大麻的使用者,也就是俗稱的「飛行員」,會為了體驗飛得更高(更嗨)而追求THC比例更高,CBD比例更低的品種。醫療用大麻是最常出現合法爭議的領域,通常為含有較低THC以及較高CBD的品種,在臨床實驗上已經證實能夠用於治療非常多不同種類的疾病,包含常聽聞的精神疾病以及疼痛的紓解,甚至對老年癡呆及癌症也有療效。而工業用大麻的用途則非常廣,其中有部分功能與醫療用大麻重疊,基本上只要THC的含量小於0.3%,就能被稱為工業用大麻。除了其纖維能夠拿來製造多項紡織品之外,食品工業也是它能發揮的領域。此外,工業大麻還有一個獨立的名稱「Hemp」。
醫療用大麻。(圖片來源/WebMD)
大麻合不合 爭議在哪裡?
大麻合法化的過程分為:非法、非法但不嚴格執行、非法但除罪化、合法。然而並不是所有的國家或地區都會通過全部的階段,有可能逐漸開放,也可能直接使其合法。另外,不同用途的大麻在使用上也有不同的規定,醫療用大麻通常會較娛樂用大麻更早被合法化,至於能否種植、是否需要牌照等規定於各國也都有所不同。
就法律上,我國目前對於醫療用以及娛樂用大麻都是處於禁止的狀態,種植、持有或買賣都將面臨法律問題。唯一允許的大麻相關產物是CBD萃取精油,主要用途為抗焦慮、抗精神病等,但是其THC含量被嚴格的控制在10ppm(0.001%)以下。成功大學學生廖均翰便曾經於日本一般的賣場(唐吉軻德)購入CBD精油,並表示這項商品使他的睡眠品質增加不少。
國內目前最常被討論的議題為醫療用大麻的開放與否,其中包含了醫用大麻製劑在臨床上的使用等等。對此,政黨安定力量的立委李柏利表示:「我們贊成大麻可以有限制的開放成為醫療性用藥,但反對開放成為娛樂性用藥。」由此可知台灣在政治領域中,對大麻的討論已經不再僅限於吸毒犯罪的範疇。
然而大麻在台灣被列為毒品早已行之有年,「大麻等於毒品」在多數的台灣人心中也已經根深蒂固。即使有越來越多的研究顯示大麻對於醫療方面有顯著的功效,要打破一般人對於大麻的負面印象,進而在台灣推動大麻合法仍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更別說娛樂用大麻的開放。
對娛樂用大麻合法化的支持者來說,大麻對人造成的危害遠小於菸以及酒。在成癮性的討論上,根據美國國家藥物濫用研究所的翰尼菲博士(Jack E. Henningfield)對六種藥物成癮性的排序,尼古丁及酒精,甚至咖啡因的成癮性都是高於大麻的。在致死率上,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在2010年曾發表過的藥物致死報告指出,由大麻造成的直接死亡數量為0,反而有480,000人以及25,692人分別死於菸草及酒精。對此,成功大學法律系畢業的林靖涵同學便表示,她支持娛樂用大麻合法化,但重點在於其配套措施能否做的完善。就如同菸酒一般,在合法之後是否要使用便由符合購買規定的人自主決定,政府也能藉由正式立法來管制黑市以及增加稅收。
在台灣的大麻合法運動
2019年4月20日,台灣首次出現了以大麻平權為主張的遊行,自稱為「綠色浪潮」的支持者們提出了三大訴求,分別為開放醫療大麻合法化、開放CBD產品以及大麻去汙名化。站在他們的立場,支持者們並不是一味的要求大麻在台灣全面合法化,而是希望媒體以及民眾停止汙名化大麻,用更開放的心態去了解這種植物。雖然大麻的確有許多爭議,但對於醫療方面有所助益也是不爭的事實。他們呼籲民眾能夠放下成見,用理性的方式進行討論,不要因為無知而對大麻產生恐懼心理,反而限制了大麻對社會有益的各種可能性。
420遊行現場。(圖片來源/臉書)
釋字790:正式合法化的契機?
2020年3月20號,大法官通過釋字第790號,也稱作「栽種大麻罪案」。其大意為討論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2條第2項,就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大麻罪之法定刑,是否符合憲法罪刑相當原則?
用白話文來說,這條釋字就是在討論:栽種大麻的真的應該判那麼重嗎?律師李菁琪說明,台灣的規定為兩年以下刑責才有機會受緩刑宣告,但種植大麻的刑責即使以刑法59條進行減刑,仍有最低2年6個月的刑罰。反而是大量生產大麻能夠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搭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以及刑法第59條得以減刑至緩刑的標準。這兩者一比便能發現原有的罰則是不符合比例原則的,因此大法官才會對該條法律進行檢視並且重新解釋。
「釋字790其實對大麻合法化運動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李菁琪律師感嘆地說道,「這條釋字通過基本上就代表台灣對大麻已經實質上的除罪化了,因為跟大麻有關的案件不會再被抓去關了嘛。」李菁琪接著說明,一項事物從違法到合法的過程,通常會由實質上的除罪到法律上的除罪,最終再到完全開放合法。她也因此表示「釋字790對於我們這些支持者來說,是走向大麻合法化的第一步。」
大麻是藥品還是毒品?到底該不該合法?在討論這些問題之前,盡可能的了解相關的知識與吸收多方的觀點,不偏頗的運用理性思考,才能使我們成為更稱職的台灣公民。
記者:李育陞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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