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新制 彰化縣府辦說明會
〔記者林明佑/彰化報導〕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新制經行政院核定109年7月1日正式施行,新制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申報登錄責任將回歸買賣雙方,申辦買賣移轉登記之申請人,於申辦買賣移轉登記時,需併同辦理實價登錄申報,相較舊制於所有權移轉登記完畢後30天內申報,可大幅縮短申報及揭露時程,施行後將可提供民眾更即時透明交易資訊,讓民眾更快速掌握不動產交易市場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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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地政處指出,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新制,重點在於買賣案件申報登錄義務回歸買賣雙方、申報登錄時間提前至移轉登記時一併辦理、逾期申報(1次限改免責機會)、價格資訊錯誤處3萬~15萬元罰鍰;價格以外資訊錯誤處6,000元~3萬元罰鍰(1次限改免責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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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因應實價登錄新制上路,地政處除透由網站及臉書、LINE等社群軟體並善用地政事務所跑馬燈、服務櫃檯雙螢幕加強宣導外,並已於6月份辦理8場實價登錄新制分區說明會,宣導民眾及不動產從業人員申報作業實務細節,另各地政事務所已於服務專區設置實價登錄櫃檯,屆時亦有專人主動協助民眾完成臨櫃申報事宜,並對將屆申報期限案件主動適時以電話、簡訊等方式,通知申報義務人於規定期間內完成申報,以確保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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