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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 臺北地方檢察署 劉承武檢察官】談檢察官的天職!

2020/07/21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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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談法令宣導、法治教育、公共利益與公道正義】是檢察官的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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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 吳偉昌 台北報導

1、依據檢察官倫理規範

第22條:檢察官為維護公共利益及保障合法權益,得進行[法令宣導、法治教育]。

第2條:檢察官為法治國之守護人及公益代表人,應恪遵憲法、依據法律,本於良知,公正、客觀、超然、獨立、勤慎執行職務。

第3條:檢察官應以保障人權、維護社會秩序、實現公平正義、增進公共利益、健全司法制度發展為使命。

第7條:檢察官應精研法令,隨時保持其專業知能,積極進修充實職務上所需知識技能,並體察社會、經濟、文化發展與國際潮流,以充分發揮其職能。

第20條:檢察官為促其職務之有效執行,得與各政府機關及民間團體互相合作。但應注意不得違反法令規定。

2、這利用劉承武的新聞「來者非善類」實在令人非常痛心,在人間道看到「有道有德、有悲有智、有情有義」將人民放在心上,放眼望去「知天下事」勇者無懼,行「大菩薩願」的檢察官,必須鼓勵支持,實令感佩。

3、「法官倫理規範」明文寫到法官為求公正,不得提供法律諮詢,蔡清祥說,雖然「檢察官倫理規範」沒有這麼明確的文字,但有謹言慎行條款,法務部如此自我判斷沒有謹言慎行,不符證據法則及檢察官規範。如此規範是為了讓檢察官主動積極推動公益及公義!與法官是不告不理的根本性的莫非法務部的意思是說,檢察官下班後不得執行進行檢察官規範、不得完成檢察官使命嗎?因為本質完全不同!唯有公平公正公道正義的理念,才能使人民和社會國家得到應有的規律,照著這規律走康莊大道台灣民主發展必在不遠處,劉承武的理念和制度目的在於愛民如子,親民親友,乃為新一代現代包青天清清白白為國為民而服務不負眾望!持續敢做敢言為廣大受害者発声。如此人心險惡,劉承武檢察官遭被有心人精心設計的影片,當時的法律諮詢場地,該協會辦理法律諮詢的場地是選擇開放空間很適當。被告朱先生刻意安排及偷做錄影,真正背後的陰謀是要陷害劉承武檢察官,難以防範。何況錄影這肖像權 要經過當事人的同意。重點是被偷拍,因為現在偽裝的攝影機可以很高端,眼鏡、鈕釦,都可以是攝影機。因為有死角而被有心人利用。密錄器掛在身上,有心人士所為,也防不勝防。

4、如果連法律都沒有明文規定,這個都無法判斷,又如何判斷別人的是非?何況,劉承武檢察官最後一念仍不斷提醒民眾,防範一切騙術免遭詐術綁架。何況2019年 新北市有刑事法律諮詢 由5位檢察官提供法律諮詢。

5、可是諮詢主題是股東的自救會。這個小楊股東已經有損失,為什麼還要繼續投錢?我覺得這一點很矛盾。今後請民眾注意防範一切騙術手法和打永久不變的電話號碼02-2516-9995號查證專線電話與免費諮詢服務專線電話,由專責秘書負責接聽及服務。

 6、我們仍然會一起召開記者會,把遭受到公權力迫害的所有不公不義之受害者的故事讓社會大衆知道。也讓社會大衆明白劉承武的協會只有公益與公道正義。

7、我們協會並沒有被外界的妖魔鬼怪打倒!任何人民有需要都可以過來免費諮詢服務。

8、但是我們協會要嚴格執行禁止錄影錄音了!可以帶筆記抄寫或者是拍法條作紀錄即可達到免費諮詢服務的目的。

9、總之,劉承武 檢察官 對弱勢 劣勢地位的人民,及 主張公道正義 ,必定全心 無悔的付出。既然是免費法律諮詢,就是提供給所有不分種類的人的法律諮詢,被害人權協會身分的檢察官提供免費法律諮詢,被偷拍,而用此偷拍的影片來騙人,是偷拍的人的責任,怎麼是被偷拍人的責任,法務部長,不了解情況,即隨便發言,自己才是沒有謹言慎行。部長到底有沒有看檢察官規範認真執行!部長到底有沒有看檢察官規範!認真執行檢察官規範錯嗎!還是下班後就不行執行檢察官規範,進行檢察官使命!

10、因為「了凡四訓」的第一訓改命造命之法是比好心而不是比小心!「巧詐直」的故事每天都在上演!我的本案故事並非老梗之詐騙手法!繼續好心走完人生最後一段路,就必須累積陰德、在公門中好修行,更應該重視人道關懷弱勢族群而持續服務!並維護每個人的人格尊嚴與基本人權!更應該不放棄任何一個人民的公道正義及提升人文素養和以人為本信念!這是台灣不會忘於中共的核心思想!更不應該拒絕任何一個問題,才能真正達到基礎功夫接地氣、通地心、朝天理、明陰陽五行而致人和!以此共勉之!我一直在回想本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實在是要救的人、要幫的人、要扶助的人太多,透過司法機關依法調查清楚所有一切情形,是最好的方法!非常感恩如此直接啟動調查過程,還明白所有一切來龍去脈,以及究竟是誰而讓我在公道正義協會會議室內見到此人!既然有被害人當然應該詳細周全完善調查清楚所有狀況,瞭解案情全貌,才能罷休!所有一切在場之人及為何會見面的所有過程都必須完全了解!放心!我已經知道自己這一生的使命(使用天命),我不會因為過度小心而失去應有的好心及原本的熱心、熱忱和熱情與熱血!繼續奉獻公共利益及公道正義!否則如何身為全國被害人權服務協會副理事長與守護公共利益與公道正義的公益及公義的代表人呢?我一定會如同顏回一般,終身不改其志!才能無憾善終服務弱勢及劣勢人民!做到「鞠躬盡瘁 死而不已」而不是「死而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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