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九年度第二學期法治教育弱勢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辦
社團法人新竹市心理衛生協會99年度『愛鄰有愛、成就無礙』--社區身心障礙者關懷活動九十九年度第二學期法治教育弱勢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辦法一、目的 1.關懷社區弱勢族群及身心障礙者家庭,讓愛鄰有愛,希望綻放。 2.培育法治教育人才,宣導法治教育向下扎根計畫,成就棟樑。 3.心理衛生宣導,積極提升生活品質,讓身障者享有平等權益。二、指導單位:新竹市政府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新竹市心理衛生協會 贊助單位:台灣法治教育發展協會新竹分會 華亞協和法律事務所三、申請資格:申請人或其父、母領有新竹市政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原住民、特殊境遇婦女,且領有低(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家庭年收入在220萬以下者。四、核發對象: 1.(中)低收入戶之在學身心障礙學生 含公私立大學院校法律系學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奮發向學者。檢附申請人身障手冊及98學年度上學期成績證明單及學生證影本提出申請。 2.(中)低收入戶之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特殊境遇婦女之在學子女。 含公私立大學院校法律系學生:學業成績在80分以上、奮發向學者。檢附申請人父、母之身障手冊或相關證明文件,98學年度上學期成績證明單及學生證影本提出申請。 3.發放標準:依新制身保法訂定標準「重度:學雜費全免。中度:學雜費減免7/10。 輕度:學雜費減免4/10」辦理,補助扣除政府補助款外之自付額。 4.低收入戶者請檢附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提出申請。依成績優異標準擇優錄取。 5.證明文件不齊全者,一律視為自動棄權案件。四、申請時間: 99年8月31日前提出申請,一律通信報名,以郵戳為憑。(不受理現場收件) 郵寄地址:30069新竹市北大路89號3樓 社團法人新竹市心理衛生協會收洽詢電話:03-5152464、03-5322886五、獎助學金發放時間: 預定99年9月發放。發放地點:另訂;錄取優異學生,本會將以專函通知。六、回饋辦法:本助學金為脫貧計畫—青年自立釣竿計畫;長期助學,提供法律系 學生就學至取得學士學位,本於回饋社會落實照顧鄉親之原則;受 獎助之學生於每學期寒、暑假期間需參與新竹市各公單位之法律扶 助志工,時數各150小時以上,俾於理論與實務兼顧;取得學位後 由贊助單位提供就業服務,協助律師證照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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