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山域協作以負重30公斤為原則 公部門訂這個「指引」有實質意義嗎?
建議山域協作以負重30公斤為原則 公部門訂這個「指引」有實質意義嗎?
※ 攀登聖母峰幾乎得靠雪巴協作為之,故雪巴被稱之為「山之先行者,唯一山中真正勇士」,如果沒有雪巴協作的幫忙,十之八九的所謂「登山家」根本無法抵達聖母峰頂,因此攻頂這壯舉幾乎是靠雪巴人在背後支撐起來的! ※
勞動部日前(2021.09.11.)擬訂首份「高山協作員山域揹負作業職業安全衛生指引,提供必要危害預防建議以及書面契約範本。」建議協作揹負重量以30公斤為原則,另也要和受領服務者擬定書面契約、約定服務時間等等。「指引」也只是「指引」而已!也僅止於提供一個參考「點」而已!要不要遵守與有沒有參考價值,那就由當事人「看著辦」?也可能只是一場「不正本而反自然」,且「官講官的,民做民的」政策與對策的另類迷思?公部門建議「勞資」雙方都應遵守這個「指引」?既然沒有強制力與違規罰則,那官方極可能也只是讓勞資雙方「卓參」而已?儘管喧嚷多時的要立「規範」,如果訂出來的規範沒有約束力和可行性,也許官方也只能「應卯」交差了?剩下的還是回歸到自由市場去運作及交易?至於「勞資」雙方擬定「書面契約」,以及約定「服務時間」,這似乎顯示出「指引」的悖離現實?登山過程中有太多的突發狀況需因應與調整,一份簡單契約或服務時間約定,其可行性頗受懷疑?好在它只是一份「行政指導」而已,登山界乃至於協作界似乎沒有什麼特別的回應或予以重視?更遑論是遵守?
登山協作(porter或挑夫、揹工)揹起一座山,也揹起了台灣的登高山文化!他們不是「馱獸」,而是登山隊伍裡的靈魂人物甚至是關鍵人物,能揹、能走、能煮,有時還得兼任山難之救助者。百岳老查與已故擔任高山協作的吳明旭熟識多年,瘦小的他於2012年11月擔任中央山脈「能高安東軍縱走」之協作,卻不幸於12日早上從能高南峰鞍部營地出發,不幸墜崖罹山。據悉這趟他揹了「60公斤?」的裝備及糧食,加上身體可能已有些不適,勉力為之加上揹負太重(其妻說,當時吳明旭體重僅52公斤)而墜崖摔死,引為協作界的憾事!也因為這事件,才讓國內揹工勞動條件浮上檯面來討(爭)論,但討論歸討論、爭論歸爭論,迄今似乎仍無解?
作家高陽在《胡雪巖全傳》書中指出:「開啟天窗說亮話,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為來為去,為兩個錢。」確實,說來說去就是為了兩個錢而已,任何行業都有行規及一些檯面下的潛規則在運作及支撐著,莫說公部門強力介入會有顧此失彼之虞,連協作界內部都很難取得共識?所以一路嚷嚷而來,將近10個年頭又將要過了,政府搞出這份登山協作的「行政指導」,似乎有點無關痛癢或不痛不癢之譏?其實類此想「統一規範」的差事極其不易,就像當年的「一例一休」,搞得政府裡外不是人之一般?
近些年來,台灣登山風氣因協作界的「推波助瀾」,更加安全、更加興盛也更加精采,讓揹負能力稍弱者亦能享受台灣獨特的山林之美!由於早年台灣揹工常有被「剝削」之情事,負重與付出和實際酬勞顯不很相當。只是近些年來一些年輕的山友加入協作行列,他們汲取前輩「慘痛」的經驗,勇敢地爭取自己的權益,也使得協作界的生態與文化日趨正常化與合理化。這是好事,目前這一套民間版的「默契」,為大多數的山友及協作所認同,彼此有足夠的瞭解與諒解,彈性比較大又不失常情常理,「勞資」雙方「開誠心,布公道」,相依相存,說「雙贏」倒還不完全,雖無白紙黑字的契約束縛,但在彈性下的正常化運作,揮灑的空間較大,也許較能皆大歡喜?
信賴,是一種在長時間默契之後,對彼此間的一種信任模式。行山者與協作之間的相處,彼此真誠、坦誠以對,合作的雙方都會比較順利且愉悅,協作就是團隊中的一份子,隊伍在深入崇山之後,如果能夠在一個安心、信賴與感動的氛圍下互動,這是該大大稱慶的山事。絕大多數的隊伍和其所僱用之揹工感情都很好,而且會形成「老顧客」的依存、合作模式,即使多花幾個錢都值,「各盡所能,各取所需、所值」,這樣美好愉悅的山行絕對值得你回味再三!
走過一段路,總能有一點領悟;經歷一些事,才能看清一些人?由於這些高山協作們長期在山林間活動,擁有一定程度的山林生態知識,熟悉山林路徑及登山文化的演變,他們從來都是登山活動的好幫手,更是山難事件發生時搜救中的好角色。給山友們一個良心的建議,如果你的隊伍裡有聘協作,大家要好好相處,互相體諒、相互尊重。另在山上遇到協作揹工們,敬請給他們加油、打氣與鼓勵,更要感謝他們的付出與辛勞!也許這一生,大家都在摸索中前進,只有在找到適合且喜歡的工作,才能凸顯出自己存在的價值,各行各業做一個被實際需要的人,是何等的意義。而在各自的登山歲月裡,揮灑著各自的山林精彩,用毅力和汗水抒寫山域流年,山友與協作均然!
~ 百岳老查 2021.10.11.
附 記:
「工作占據了我們大半的人生,所以一定要樂在工作。」本照片引自2013.04.23.自由時報(博崴媽媽提供)。是台灣揹工長期被當成「馱獸」,還要負責炊事煮飯等雜務,但薪資低微,每天只有三、四千元。有山友形容,揹工睡得比夜貓晚、起得比晨雞早、背得比馱騾重、跑得比賽馬快、煮得比廚師好,如此待遇超差的工作,如果不是天性熱愛大自然,根本難以維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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