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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再」立法暴露的真相

2010/07/16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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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文/曾旭正-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理事長)

在ECFA的爭議聲中,國民黨竟然利用臨時會一言堂的機會火速通過「農村再生條例」,其粗糙作法實在是對農村農民的一大羞辱。據報載,馬英九總統說這是 「送給台灣最好的禮物」,如此的送禮動作,好不諷刺!

原本「農村再生」是要讓政策資源進入農村,不論藍綠政客或者民間其實都拍手歡迎,只是對於政策作法有更高的期許,所以要求更深入的討論與細緻的規劃。若能妥善立法,其法令本身其實正是對農村表達敬意與支持的政策,而其立法過程更可能成為表彰法案精神(強調由下而上)的好例子。但結果竟然如此粗糙,怎不令人懷疑背後,必然掩飾著什麼見不得人的企圖?

自立法之初,學界與農民團體即一再提醒,該法案期待農村再生,但其實忽略了農村失去生命力的根源問題在於「產業」與「人力」,因此民間主張應該有相當比例的經費用於支持產業創新,以及鼓勵年輕人力回返農村的作法

可惜,農委會一再以「農業補助」是農發條例的任務,農再條例針對的是「農村」的實質環境。這套「政策分工」的說詞如果合理,則農發條例第五章即明定了農發基金可用於「農村建設」,何以還需要旁生一個以農村建設為主旨的再生法案?

由此次臨時會的倉促立法過程,我們更加明白,執政黨以及立委諸公急於通過法令的著眼點其實不在於對台灣農村的實際助益,而是為了錢!在反對黨缺席的狀況下,立法院的國民黨團原本只需半小時時間即可以快速將條文三讀通過的,卻因為一位立委不同意基金額度由二千億元變更為一千五百億元,蓄意杯葛而延擱了半天,雖只是一個小小的插曲,卻暴露了最核心的真實:一切都是為了錢。這是當然的,在一般鄉鎮中對於中小型工程,不成秘密的行情是首長按例抽取一成五,因此五百億的預算,就差了七十五億元之多,了解其?秘者怎能坐視此一損失?

可憐的是,在先進國家都已大幅改變其對鄉村的看法,強調鄉村在「安全糧食」與「生態保育」上不可或缺的角色,且落實於為政策法令和規劃行動的今天,台灣的鄉村竟要被這部粗糙落伍的農村再生條例再綁架十年甚至更久。可見的未來,更多的水泥、不必要的設施、迎合遊客觀點的景觀作法,將空降於農村聚落之中,建設的意識型態將持續被鞏固,而自認弱勢的農民依舊成為地方政客的禁臠。

這些都不是立委所關心的,只是十年之後,老農一一淍零,年輕人力未及時接續,台灣農村還有生息嗎?

攸關台灣農村未來走向的一項立法工作,被處理成密室作業、掩面偷渡一般,其不光明的行徑暴露了執政者的心虛與立法者的假面,但更令人憤怒的是,這立法過程其實再度污蔑了台灣的農村與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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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活動】7/17 敬邀各界聲援「台灣人民挺農村717凱道守夜行動」
【延伸閱讀】01.『農村再生條例』是台灣走向共產領導的前奏
                  02. 《農村再生條例》三讀通過 農陣:仍有圈地滅農隱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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