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家園無罪 聲援三鶯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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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宜霖台北報導】2008年2月溪洲部落族人洪興國在三鶯部落強制迫遷時前往關注,遭控妨礙公務案開庭,2010年10月22日在高等法院宣判無罪。
過去2年,阿美族人洪興國因為開庭非常煩惱,只要想到拆遷,就難過不已。高院判無罪,他放下心裡大石頭。2008年2月,三鶯部落遭迫遷,他看到每一戶無法搬東西,就被怪手強制拆除,警察跟拆除隊無視族人在家屋旁哭泣,甚至有老人家行動不便,被擔架抬出來,在外面曬太陽,挖掉家裡點滴血汗累積的物品。
▲阿美族人和洪興國(中)在高院前一同吶喊保衛家園無罪!(圖文/李宜霖)
公權力變暴力
他曾幫三鶯部落族人潘金花(巴奈)阿嬤從瓦礫堆裡找尋日用品,把壓在石頭中的物品拖拉出來。他幫部落搭帳篷,曾試躺在冰冷的地上,硬梆梆地非常不好睡。他質疑:「難道公權力都這麼殘忍嗎?原住民的命不是命嗎?」。
洪興國為了族群,堅持無罪。他說,雖然判決拖很久,只要幫原住民做事,都是有意義的,檢察官咄咄逼人,一直要他認罪,到高院他堅持不認罪,因為他根本沒有罪。洪興國說:「如果我有罪,代表公權力也有罪,因為使用暴力的是政府。」
三鶯部落潘金花(巴奈)為阿美族孩子保衛家園無罪感到高興。她說,溪洲部落跟三鶯部落都是命運共同體,希望未來新北市政府能承諾,讓部落看見天堂。
洪興國的父親烏來表示,起訴是官官相護,他的孩子是優秀的原住民青年,人人有權利保衛家園。面臨迫遷的崁津部落蔡惠蘭說,迫遷是公平公義的社會應有的行為嗎?執行公務的警察應該有這樣的動作嗎?這是官與民對立,原住民在權力之下所受的不公平待遇,在自由民主的社會非常難堪。
曾一同被抓走的阿美族人該映.犁百不明白原住民做錯了什麼?為什麼要逮捕原住民?為什麼要在漢人的法院受到不友善的審問?在她眼裡,這些都是統治者對待原住民的暴力行為。她質疑,政府有什麼權力這樣做,法律允許嗎?
該映.犁百說,三鶯橋下在3、40年前本來是一片荒蕪,長輩們以雙手、汗水,一杵一瓦建造三鶯部落,在台北一個不起眼的角落,實踐來自祖先的生存智慧,繁衍養育阿美族的後代,統治者否定了三鶯部落的存在對都會阿美族傳承的重要性,政府用強權毀滅部落,除了這些暴行,更以不平等的標準來對待守護部落的人,政府可知深夜醒來的部落是多麼美麗,孩子蹲坐著玩泥沙是多麼快樂,當周錫瑋縣長早已承認、譴責當初對部落暴力的錯誤政策,但在法庭裡的受暴者,卻仍在暴力中等待不公義的審判,無罪是應當的。
法律落伍 原民無罪
曾被抓走的阿美族人那莫‧諾虎認為,上訴很難不聯想敵視集會遊行,以及維護公器的威權。無罪是個理想的判決,因為這是最低限度的禮讓,不想在法治外挑起族群爭議,面對這個落伍的法律,「原住民無罪!」他提到,任何一個原住民青年遇上同樣的拆遷,都會起身保護部落老人婦孺,捍衛家園跟長者的安危。
關注此事的鄒族高慧君提到,捍衛家園是美麗且值得被重視的行為,為了保護家園跟長者的人若有罪,那將來該用什麼價值觀,教育孩子?洪興國就像部落的孩子,持續盡他所能問候部落有何需要幫忙。他認為,台灣還活在統治時代,不是判無罪就沒風波了,未來還有路要走。
洪興國表示,部落拆遷層出不窮,他希望原住民的問題能在這一代得到解決,讓壓迫不再發生,下一代不用再面臨迫遷的命運,還給原住民生存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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