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立志要撕除「行人地獄」的標籤?
未禮讓行人罰款新制在6月30日上路,
台灣的交通亂象名揚四海,更被外媒評為「行人地獄」,引起民眾怨聲連連,
為了提升用路人安全,交通部除了加強宣導,也拍板未禮讓行人加重罰鍰。
政府在2023年6月30日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4條修正案,
內容包括強化「提高未停讓行人罰責」、「通盤檢討違規記點制度」、
「提高無照駕駛罰則」、「加重危險駕駛罰則」四大核心,
同時也新增了13項民眾檢舉違規項目,保障行人的用路安全。
未禮讓行人罰6000元什麼情況適用?還有哪些交通法規要留意?
駕駛人應注意哪些事?行人路權就一定最大嗎?
圖:交通部
駕駛人行經路口務必「慢看停」,
「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
「看」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人車;
「停」暫停,讓行穿線的行人先行。
圖:警政署
任何畫設行人穿越道之路口、畫設行人穿越道之路段;
以及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叉路口,都應該暫停讓行人先通過。
圖:警政署
車輛一定要「完全停止」外,不停讓行人的取締標準為汽車前懸或機車前輪進入行人穿越道線,
而且距離行人行進方向小於3公尺,可以參考警政署提供的示意圖,只要違反以上標準都將開罰。
圖:警政署
新制重點之一就是提高未停讓行人的罰責:
•不讓讓行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的交岔路口,
當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者,
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機車維持1200元罰鍰。
(原規範最高處3600元。)
•不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的交岔路口,
遇有「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的視覺功能障礙者時,
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
可處新臺幣2400元以上、7200元以下罰鍰,機車維持2400元罰鍰。
•肇事導致人受傷:未依規定停讓行人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
處新臺幣7200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並且吊扣駕駛執照1年。
•肇事導致人重傷、死亡:同樣處新臺幣7200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
並且需吊銷其駕駛執照。
圖:georgeclerk/getty image
交通新制也嚴懲「無照駕駛」與「危險駕駛」的罰則
•無照駕駛罰則:無照駕駛機車或小型車之罰鍰上限由12000元提高至24000元。
5年內累犯即處最高額罰鍰,如有致人重傷或死亡並得沒入車輛。
•嚴重超速:由現行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修正為超過最高時速40公里,
提高罰鍰上限由24000元提高至36000元,依法應負刑責時可加重2分之1。
•危險駕駛態樣:增加「在高速公路違規迴車、倒車、逆向行駛」行為,
依法應負刑責時可加重2分之1。
圖:MONKEYBUSINESSIMAGESGETTY/IMAGES
在交通新制中,違規記點制度也有調整,違規記點累計期間,
從原規定的半年延長至1年,如果1年內記點達12點,將會被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
但駕駛人可以自費參加講習的方式扣抵點數,但1年最多只能扣抵2點。
而新手駕駛在取得駕照1年內,若有違反須記點的規定,
需額外加計1點,且違規滿6點將強制參加道安講習。
還有增加修訂逕行舉發案件被通知人,未指定主要駕駛人或未辦理歸責他人時,
將改記汽車違規紀錄或加倍罰鍰的處罰規定。
圖:D3SIGNGETTY/IMAGES
這是修正案也增加了13項民眾檢舉違規項目:
1、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可處300元至600元罰鍰。
2、不依順行方向臨時停車,可處300元至600元罰鍰。
3、汽車駕駛人倒車時,大型汽車無人在後指引時,不先測明車後有足夠之地位,或促使行人避讓,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
4、倒車前未顯示倒車燈光,或倒車時不注意其他車輛或行人,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
5、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可處600元至1800元罰鍰。
6、汽車駕駛人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在後跟隨急駛,或駛過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帶,可處 600元至1800元罰鍰。
7、汽車駕駛人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可處600元至1800元罰鍰。
8、汽車駕駛人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可處600元至1800元罰鍰。
9、禁止臨時停車之處所(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停車,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
10、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
11、汽車行駛道路,車輛機件、設備、附著物不穩妥或脫落者,可處1000元至6000元罰鍰。
12、汽車駕駛人在高、快速公路行駛,不依規定使用燈光,可處3000元至6000元罰鍰。
13、汽車裝載時,載運人客、貨物不穩妥,行駛時顯有危險,可處3000元至18000元罰鍰。
圖:jui-Chi Chan/getty image
希望這次的交通新制能完全落實,交通管理等各方面進行轉變,
目前政府改善是起點,更需要駕駛與行人觀念改變,
才能讓台灣從行人地獄變為行人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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