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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有效? 通勤學生停車權益是否受到良好保障

2010/12/02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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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國立政治大學為了保障通勤及在校學生停車權益,並對有限的停車空間做有效管理,自85年以來開始實施國立政治大學校區車輛進出管理;94年起成立「各類停車辦法修正小組」。依據學校汽車管理辦法規定,在校學生應辦理汽(機)車停車證,除此之外,校友、在職員工、廠商等,都有其申請及停車規定。並制訂了違規停放車輛嚴重妨礙交通者,駐警隊得採取鎖車等必要措施,違規開鎖費一律收取五佰元整。當年度車輛違規次數達三次以上一律吊銷停車證,並取消申請進入校園之資格等相關處罰。其目的都是為了改善因車輛逐年增加,造成校內停車衝擊的情況。        然而,觀察近來停車情況,每到上課時間停車位往往供不應求,一台又一台的機車穿梭在小道中苦無車位,被貼上違反停車警告單的機車依舊霸著格位,被層層厚重的灰塵覆蓋著似乎很久沒被移動過,連警告單都因風吹雨打變得破破爛爛。學生們不得不在原規劃區外停放機車,造成車道紊亂、擁擠不堪的情形。        從真實情況看來,學校所推動的停車政策似乎立意甚高,但效果卻不佳。

         陳姓同學抱怨:「自己依照學校規定辦理了停車證,但違規停車的人還是照樣亂停,無法可管,停車證根本形同虛辦,學校似乎也只是形式上的開單,卻沒有做出適當的處置。」       另一位同學則無奈表示:「每當趕著上課卻又找不到停車位時,只好先暫時停在格外,但這樣又會被學校開單。」       追究違規情形的發生原因,停車位不足是一個很大的主因。學校對個停車區域做了劃分,代表了學生要依其申請規定,按照不同的停車證,將車停放在特定的停車場。然而如此一來,也造成了學校在沒對機車數量做有效管制情況下,有的學生不得不在其區域停車卻又面臨車位不足的窘境。      負責巡邏及取締違規的員警表示,除了開單之外,違規的車輛會被上鎖,如果有屢犯不聽的情形也將處300元罰款。也希望學生能盡量按照校方規定,畢竟也不希望造成雙方的困擾。      諸如此類的問題每天不斷發生,許多通勤學生都因此而怨聲連連。面對這些爭議,總務處也提出相關說法與解決辦法。例如針對報廢車輛停放問題,總務處表示:「校每學期寒暑假都會進行廢棄車輛清除的公告處理,請車主將廢棄車輛回收或搬離。由於目前正處於學期中,依照學校廢棄物處理辦法:無車牌者公告後可立即進行廢棄車輛的清除。有車牌者經公告後仍無人認領,將集中保管並依據環保署廢棄物相關處理規定處理。」然而校方在針對諸多相關問題仍表示,在辦法尚未修訂前,行政單位還是必須依法行事。       由校方的回應看來,面對與多學生的不滿與要求,校方也只是強調依法行政,顯示官僚體制下公務人員嚴守法規,卻忽略服務民眾才是最重要的目標,負責開單取締的員警在現有規定之下,無論停車位是否足夠,員警都必須按照法律行事,缺乏行政彈性,原本應是保障學生權益的規定卻似乎反過來對學生造成困擾。校方制定停車規則的目的究竟是確保學生守法,不違反規定就好,還是保障學生的停車權益?從諸多問題看來,除了學生應發揮公德心不要隨意亂停放機車外,校方面對停車問題的態度與解決方法的確還有待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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