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慈BOT案告急(三)問題多多 地震擾動帶,不宜做大規模開發
C5,C7問題:
1. 5.13民意溝通部分,有非常多的意見,僅列出九條,不完備。居民要求開第二次環評說明會,開發單位以溝通座談會為名,規避具體呈現所有民意。要求再次召開環評說明會,且應退回重補,讓民意整體重現。
2. 現有5.13答覆且都以都市計畫規定為藉口,不以民眾需求為考量.完全是財團心態。要吃乾抹盡。
3. 5.3 里長不是溝通平台,因為里長甚至沒通知開會,且不能為居民爭取最大利益。連居民要進入基地監控老樹情況,要和環評委員一起進入基地也不能為里民爭取。在廣慈BOT案下是沒有作用的政府與財團共構下的裝飾品。
4. 5.3 七折優惠僅止於所在地里民,但周邊里全部受害,不合理。
5. 5.3開發單位承諾將於施工前進行鄰房鑑定並設置觀測系統,在拆除期間,有諸多抗議聲浪,但都沒有處理。不是值得信賴的開發商。
6. 1.7.1施工階段對地貌對鄰近環境影響應屬輕微.完全不能同意.土地使用更具價值感,是對財團而言,對周邊居民而言是沒有良心的敘述.全部作公園才是更具價值,環境價值,土地價值都更高.
7. 7-5筏式基礎沈陷量大於規範容許值,建議進一步取得地質資料再行檢討。
8. 7-12 本區地形變化大,原為濕地地形,有可能要抽降水,要灌漿,施工對策影響環境不同.對居住環境影響,尚為未定數.應待細部鑽探後,再次提出以維護社區知的權利.現階段不應同意.
9. 3.7-12 本區域屬於斷層擾動帶內,不應做大量體的開發.
其他C5問題:
C1問題:
1.今天的環境評估審查會,開會通知單是在12/9下午兩點半電子公文發出,到里長辦公處已經是12/10下午二、三點。而且今天下午的樹保審查會議,到12/10里辦公室仍不知情,有規避公民參與之嫌。和松菸都審會議通知有同樣系統性失職!
2.台北市環保局北市環秘(一)字第09936-153500號意見指出環評書內容附表二之一內所載開發單位與公告於網路環評論壇開發單位之資料不一致。柏德股份有限公司遵照辦理,修正為柏德本身,並稱為誤植。這塊土地原為國有土地,經由決標後,就轉為開發單位所有,並將原有建物拆除,規避原有環評法開發前要做環評規定,是刻意忽視國家環境法。
3. 環境說明文審查意見,為開發單位在6/12召開,當時環境資訊匱乏,民眾沒有得到充分的資訊,僅聊具一格走完程序,完全違反政府環境評估法讓人民參與的立法本意。開發單位沒有做好充分環境衝擊的告知義務。
4. 99年3月及5月完成兩次陸域生態調查,發現3種保育類鳥類。並未在6/12環境評估說明會告知.。居民不知道有保育類動物,在這期間有做怎樣的保育措施?保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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