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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納稅人權利 立委發聲 賴士葆:違法違憲的租稅解釋及行政擴權 造成天怒人怨

2011/01/19 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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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在立法院躺了5年,攸關全體納稅人的重要法案「納稅義務人權利保護法」草案,在今年1月6日捲土重來,雖然初審尚未過關,然而朝野立委對於納稅人權保護多有共識,希望再接再厲提出更嚴謹的法案。稅災氾濫、民怨四起,直接面對民眾的立委諸公感受最深刻!1月6日立委賴士葆針對財政部的解釋函令侵犯人權表示,違憲違法、太過老舊的解釋令,已經造成「天怒人怨」!賴士葆炮轟財政部長李述德,大法官都說你們(財政部)很多解釋令違反租稅法律原則,而且倍數罰鍰動不動就罰到數十倍,嚴重違反比例原則。

保護納稅人權利 立委發聲


賴士葆:違法違憲的租稅解釋及行政擴權 造成天怒人怨  


 


(記者 趙龍章 /台北報導)


 


  在立法院躺了5年,攸關全體納稅人的重要法案「納稅義務人權利保護法」草案,在今年1月6日捲土重來,雖然初審尚未過關,然而朝野立委對於納稅人權保護多有共識,希望再接再厲提出更嚴謹的法案。稅災氾濫、民怨四起,直接面對民眾的立委諸公感受最深刻!1月6日立委賴士葆針對財政部的解釋函令侵犯人權表示,違憲違法、太過老舊的解釋令,已經造成「天怒人怨」!賴士葆炮轟財政部長李述德,大法官都說你們(財政部)很多解釋令違反租稅法律原則,而且倍數罰鍰動不動就罰到數十倍,嚴重違反比例原則。


 


  賴士葆表示,大法官解釋是何等重大的事情,據統計,最近十年大法官的解釋總共有一百八十二件,其中有關於租稅的,有三十五件,而經過大法官解釋是違憲或者違法的租稅案件,就有十六件,佔了一半!賴士葆已多次向李述德反應,財政部目前的解釋令有7,862條,成為霸王條款,30年前發布的解釋令,現在還有1,300多條還在使用,完全是酷吏的心態,逼使老百姓不服、憤怒,「你們太多的解釋函,甚至於現在民國一百年了,你們還在用民國六十幾年的解釋函在課人家的稅、在補人家的稅,這個東西呀!天怒人怨呀!部長呀!」賴士葆提議三個月內銷掉一半的解釋令,並表示解釋令多少不重要,重要它符不符合法理!賴士葆痛批解釋令多如牛毛,寫得不清不楚,角度看的不一樣,有人看是綠色,另外一個人看藍色、紅色,稅就是儘量用法來定,不能違背母法,賴士葆直批財政部解釋函違背母法的很多!


 


  賴士葆委員指出,什麼叫違反比例原則?賦稅機關對人民罰5倍、10倍、罰30倍,大法官解釋顯示財政部違憲!嚴重違反比例原則!人民不小心漏繳稅款,美國只罰漏稅額的0.2倍,英國0.3倍,日本0.1倍,落後的非洲國家也只有0.2倍,台灣是全世界漏稅罰最重的國家,所得稅法罰鍰可達漏稅額的2倍,營業稅法甚至高達10倍,印花稅更高達30倍,是鄰近日本的300倍。


 


  有關2010年賦稅人權大調查,民怨第一名是「稅務機關行政權過大,任意曲解所得性質」有9萬多票,第二名是「訴願制度只是擺著好看,行政救濟形同虛設」,第三名是「法官不熟稅法,行政法院等同敗訴法院」,甚至行政法院的判決幾乎跟稅務機關的答辯一樣,賴士葆指出,這真是老百姓的心聲!賴士葆還提出稅務的訴願會是準法庭的概念,結果財政部訴願裁判書竟寫的就跟稅捐機關寫的一樣,官方的文章都一樣,官官相護,而且復查、訴願,通通是自己人關起門來判,幾乎沒有外部的人,「都是你們自己人覆審」賴士葆比喻這就像「東廠」錦衣衛!他會提案把外部的委員提高到三分之二!


 


  賴士葆也舉例稅務人員行政權「無限擴大」,是民怨的累積!廠商明明是賣螢幕,卻以電視來課稅。他說,張盛和次長表示只要不是就不能課,但下面的課長卻堅持:「次長說他的,照課!」賴委員指出,財政部上令沒辦法下達,行政部門互踢皮球沒有人敢負責任,他說,現在我們最痛苦的在這裡呀!


 

照片


圖說:立委賴士葆舉例指出稅務人員行政權「無限擴大」,是民怨的累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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