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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視法律~加熱菸違法展示販售

2024/09/11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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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無視法律~加熱菸違法展示販售
台灣拒菸聯盟:確實取締並追溯違法輸入的加熱菸商

民眾檢舉,臺北市某夜店公開陳列展示與銷售加熱菸,董氏基金會表示會將檢舉資料通報國健署,並函請各地方衛生局依法於夜間稽查取締,應確實對違法加熱菸的製造、輸入者處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對公然違法展示販售的夜店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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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某夜店違法在櫃台公開陳列展示與銷售加熱菸

董氏基金會指出,拍照舉證的民眾說:(1)吧台架上整排陳列展示加熱菸品!有民眾詢問「台灣可以賣喔?」,店家輕鬆回應「沒關係,我們都這樣賣的」!(2) 由店員操作的「點餐APP」內,就有「IQ*S ILUMA」、「TE*EA」等加熱菸品的「點餐價目」;(3) 店家IG官網張貼能看到夜店內陳列加熱菸的照片;(4) 夜店內經常有人在9點後當場購買並吸食加熱菸。另外也有民眾表示,其他夜店也有這樣的情況,不過不方便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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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某夜店官方IG上貼文清楚可見加熱菸品牌,等同網路廣告,已經違法

國教行動聯盟王瀚陽理事長質疑,這些加熱菸都是「菸草公司」生產線所製造,政府明明沒有核准任何一款加熱菸品上市,這些公然違法營銷的加熱菸,是如何走私進入台灣?先前多位地方首長及民意代表被爆違法使用加熱菸,地方衛生局皆以處罰使用者新臺幣2千元結案,都未依法追究這些違法加熱菸的來源,王瀚陽說,若不取締走私,恐助長黑道介入,請政府為了我們下一代健康,為社會安全與法制尊嚴,務必確實稽查取締追溯違法製造輸入的加熱菸商

菸商聲稱開放加熱菸「可增加200億元菸捐稅」、「可獲得百億癌症新藥基金」等話語。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強調,這都是菸商的騙術!為擴展商機,宣稱使用新興菸品可「取代或戒除紙菸」,若真如菸商所言,開放加熱菸後菸捐稅收不會增加、還會減少!再者,若台灣年增200億元菸捐稅,表示一年至少新增106萬年輕吸菸人口,如此等於賴清德總統的「健康台灣」大崩盤!請衛福部「依法審查加熱菸」,同時,應協助與支持地方政府衛生局「確實依法取締加熱菸或其必要組合元件」,以維護年輕人的健康,拒絕菸商迫害與干擾!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名譽董事長游開雄律師指出,按「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下列物品:……三、未依第七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指定菸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定有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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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電子煙加熱菸相關罰則

違法輸入指定菸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者,依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製造或輸入業者,可處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回收、銷毀或退運;屆期未改善、回收、銷毀或退運者,按次處罰。製造或輸入業者以外之人,可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回收、銷毀或退運;屆期未改善、回收、銷毀或退運者,按次處罰。

該業者在店內展示及販賣加熱菸及其載具,已違反按菸害防制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依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可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回收、銷毀或退運;屆期未改善、回收、銷毀或退運者,按次處罰。

且在該業者IG官網張貼能看到夜店內陳列加熱菸的照片,等同是廣告,已違反按菸害防制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依同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製造業、輸入業、廣告業、傳播媒體業者或廣告委託人以外之人,可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至於經常有人9點以後在店內使用加熱菸的情形,新法已將「下午九點以後開始營業,且十八歲以上才能進入的酒吧、視聽歌唱場所」例外不禁菸的規定刪除,所以不論幾點只要違反按菸害防制法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依同法第四十條第三項規定,可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台灣拒菸聯盟強調,走私是因為有利可圖及政府執法力道不足,請中央與地方政府聯手嚴懲菸商違規,不要再充耳不聞,視而不見,為我們的下一代及賴總統的「健康台灣」,一起加油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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