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劉威麟:其實我不能說是專家

2007/11/01 13:04
3,086次瀏覽 ・ 2次分享 ・ 5則留言
PeoPo推 2
檢舉

下面是網路知名觀察家Mr.6,在公視的演講。主要是在描述所謂「Sweet Spot」的奇異現象。感謝志村大哥的拍攝和翼麟的文稿。讓整個演講最精華的片段分鐘產出。

影片內容已經取得Mr.6同意公開。

報名文件下載

上網看影片已經成為現在年輕人的習慣了,每天上網除了去YAHOO奇摩看新聞之外,很多人就會去YOUTUBE去看最新的VIDEO,通常我們公司都會有早會或者是下午會,只是像有些公司會比較頻繁每天都開,有的比較不頻繁的至少一個禮拜來開一次,為什麼會這樣,因為網路的變化實在是非常的迅速,所以常常會有些新的消息,網路公司的主管唯一的方式就是請同仁蒐集一些資料用眾志成城的方式來分享這些有趣的資訊,我們公司與其分享這些無聊的資料,我們用VIDEODAY的方式,換句話說,我們一人分享一篇,不能分享文章也不能分享網站,可是分享影片看起來好像都是在看電影,事實上我們學到的東西遠遠超過別人,我們學到一種趨勢,網路的趨勢其實是好玩的,人家說我是趨勢專家,其實不能說是專家,只是因為我愛玩網路,因為常玩每天都在玩,很自然的就會知道網路新的事情,在網路上面成功其實很容易,就是知道一些新的事情而已,可是這件事情對很多人來說都很困難,特別是進入社會以後,我們比較不會有這些資訊的傳播,可能我們收到的E-MAIL越來越少,我們的生活方式可能會比較屬於處在「昨天」而不是「明天」,這是我們的一個VIDEODAY的一個設計,除了這個以外有一次我們是分享魔獸世界的一個VIDEO,短短的兩個月大家都覺得獲益良多,所以我用這種方式來開場今天我所想要講的是二代影音媒體。

先介紹依下我自己,我在國外住了很久,大概十三年左右,小時候就出國了,到研究所畢業工作五年以後才回到台灣,比較有趣的是說我寫了一些書啦,我寫了一些專欄在各家雜誌,那這是我出的八本書,很有趣的是,出了八本書好像是一個作家,那我幾乎什麼書都寫過,包括抒情的、包括留學的書、包括勵志的啊,什麼都寫過啦,有的甚至還用匿名的方式來寫,可是些那麼多書沒有用,還不如寫個部落格,這個部落格已經開了差不多一年多了,我從上面沒有收到任何的稿費,廣告費也是非常非常的稀少,可是這個小小的部落格卻讓我所想表達的東西讓更多人知道了,這就是網路的力量。

所以我常跟別人說我站在這邊就是WEB 2.0的實體版,我自己就是WEB 2.0的原因就是說,每個人都可以在網路上發揮,網路的資歷上面我在矽谷創業過一陣子,最新的書叫做「Sweet Spot」,那主要是講十件事情,這本書比較特別的地方是說,各位看過我部落格都知道說我寫的文章跟我所分享的網站其實都是以最新的為主,通常都是最近發生的事情,很多是我自己挖掘的,有些是我自己找資料去反映的,這本書特別的是我找了十個,大家知道他們是成功的,比如說維碁百科、MySpace、YOUTUBE,很多人不知道的是,為什麼他們成功?網路上有很多找講法,尤其是YOUTUBE,我發現大家講的不是很正確,那我有深度去研究它們,而寫了這麼一本書,等於說是事後諸葛,我去分析一些那十個網站是如何成功的,重點是我講的網站的特質跟各位所聽過一些其他的演講者有一個很重要不一樣的一點,就是用所謂「3S」來形容。

第一個是「Sweet Spot」第二個是「Stickiness」什麼意思我用圖表來說明,這叫做facebook這是最近美國很出名的一個社群網站,這網站在2006年前幾乎是不紅的,沒有人聽過這網站,2006年後突然發生了某件事情,2006年徒然呈現一個暴衝的狀態,過了一陣子之後突然間又往上爬,目前的狀況是它已經快要超過四千萬名會員了,第一個叫做「sweet spot」、第二個叫做「Stickiness」兩個都是我自己發明的字,只有這兩個字才能形容網路界的奇異現象,任何一個產品,從來沒有一件事情跟網路上面一樣有可能在短短的時間不經任何行銷突然爆紅,為什麼會這樣子很簡單,因為那網站有可能打中了我們有需求的點,我叫做「甜蜜點」網路的設計有各式各樣的設計法,假如你的設計剛好到某個地方剛好很妙的中了大家喜歡的某個地方,就會有很多很多人喜歡它,事實上很多東西都有這樣的例子,比如說葡式蛋塔,當初它在台灣爆紅或許也是擊中某個甜蜜點,網路也是一樣,那「Stickiness」是說在中了甜蜜點之後可能網路會有很多很多人進來,進來一陣子之後可能玩膩了,這時候網路就必須要去找一些新的話題、新的手法來讓這些會員繼續死忠,忠誠度繼續維持,這就叫Stickiness,那sweet spot是我們一般做網路的對網站或網路各種趨勢有興趣之中比較有趣的,因為一旦中了sweet spot幾乎是不用任何行銷就可以其他人做不成功的東西只有你一個人做的很成功。

發言應遵守發言規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沙沙 (未驗證) ・ 2007/11/01 14:14
阿醜 (未驗證) ・ 2007/11/15 18:07

In reply to by 沙沙 (未驗證)

阿醜 (未驗證) ・ 2007/11/15 18:31
jc (未驗證) ・ 2007/11/20 15:14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沙沙 (未驗證) ・ 2007/11/01 14:14
阿醜 (未驗證) ・ 2007/11/15 18:07

In reply to by 沙沙 (未驗證)

阿醜 (未驗證) ・ 2007/11/15 18:31
jc (未驗證) ・ 2007/11/20 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