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可不知的核電真相Q&A
2011
年3月11日,日本發生了震驚世界的福島核災。
32年前的三浬島,25年前的車諾堡以及眼前的福島,告訴我們:沒有人能保證核電永遠安全!
我們不應重蹈歷
史的悲劇,必須開始反省核能帶來的破壞與災難是否值得?
台灣政府至今仍表示全力支持核能政策,更是福島核災後,少數不修正政策方向的國家。
我們希望藉由以
下的問題讓大眾可以了解,為什麼應該要反對核電?
1.核電到底安不安全?
ANS:台灣核電防災設計不足以應付災害
台灣核電廠因耐震力不足、無力抵抗海嘯、位於人口稠密區三大因素,風險遠高於他國。核一、核二廠分別距離山腳斷層七公里、五公里,核三廠距離恆春斷層一點五公里,皆不符合核電廠選址規定:距廠址八公里內不能有長度超過三百公尺的活動斷層。而貢寮核四廠八十公里海域內發現有七十幾座海底火山。政府總是對外聲稱毫無問題,但核一廠耐震係數是0.3g,核二廠和核三廠以及興建中的核四廠為0.4g,遠不如日本核電廠原本的耐震係數為0.6g。綜合上述因素,台灣的各個核電廠不僅離斷層更近,耐震力更低,風險將更勝日本。
這次福島核災除了地震造成的損壞外,浪高十五公尺的海嘯沖壞了廠區裡的電力設備,也是造成災害擴大的主因。核一到核四廠的防海嘯設計高度僅分別為十二公尺、十二公尺、十五公尺與十二公尺。雖然我們無法斷定臺灣會否發生超越預估高度的海嘯,但因為台灣缺乏面對海嘯的經驗,故若海嘯真的侵襲核電廠,影響將更難以估算。
核電是無法控制的高風險系統
此次福島核一廠疏散範圍為二十公里,總計疏散人數達到十萬人。但若台灣任一核電廠發生意外,其疏散人數將高達二百萬人以上,疏散範圍涵蓋半個台灣,根本無路可逃。福島核災給我們的警示,不只是核電廠的防災設計夠不夠的問題,而是提醒我們,核能發電是個複雜又脆弱的高風險系統,不能有一個環節出錯,當料想之外的事故發生時,現有的核工科技並不足以控制災變的擴大,引發的輻射污染更是難以承受的生態災難,而我們是否該繼續和老天賭這個風險,抱著如此危險的科技不放?
2.沒有核電,台灣到底會不會缺電?
ANS:馬上停掉核電也不會缺電
從能源局的資料作計算,去年台灣電力的備用容量率是24.3%,而目前六座核電機組佔台灣所有發電設備的發電能力約11%左右,即使「現在立即」停掉所有核能機組,也不會有缺電的問題,甚至『備用容量率』還可以維持在10%以上,與國際上他國相較,仍屬安全範圍,所以政府實在無須再以缺電謊言恐嚇大眾。
不過,長期來?,如果我們不反省當前的電力使用狀況,台灣還是無法走向永續的能源使用。所以在進入討論「替代能源能不能取代核電?」之前,我們需要先回過頭來看看我們用電的方式有沒有問題,有沒有可以改善的空間。
用電方式的改善才是永續經濟的關鍵
首先,台灣工業用電佔總用電量的五成以上,民生用電卻不到兩成,其中鋼鐵、石化等高耗能產業佔了台灣總用電量的四分之一以上,本身卻只生產了不到10%的GDP。而工業電價竟比民生電價低得多,甚至低於台電的發電成本,形同全民繳稅補貼產業。過去三年,全民補貼的額度共達1500億以上。
因此,若政府能減少不合理的電價補貼,並逐步調整高耗能產業結構,則可讓台灣的能源使用效率大步提升,逐漸走向「電力需求零成長」的目標。在用電方式的改善後,接下來才是「能否替代核電」的問題。依照政府評估,台灣再生能源的最大潛力至少是目前再生能源裝置容量的四倍,大有成長的空間。所以,如果我們善用再生能源的發展潛力,輔以增加天然氣發電量,不只能取代核一到核四廠的供電配額,甚至可減少排碳最多的燃煤發電量,大幅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步向兼顧環境與經濟永續的社會。
3.我們該靠核電解決氣候變遷嗎?
ANS:政府?核能發電是不排放二氧化碳的乾淨能源,更是解決氣候變遷的必要策略?事實上,這是嚴重的資訊誤導,並沒有計算核電前端的鈾礦開採、提煉、硬體建造和後端核廢料處理的大量二氧化碳排放。如果我們把上述錯誤資訊所刻意忽略的碳排放量計入,則核電的碳排放雖較傳統火力發電廠低,但卻會高於再生能源達到三倍之多。
若我們再以減碳的經濟效益來評估,拿燃煤發電的取代作為基準,每一塊錢投入核電去取代燃煤發電僅能減少約8公斤的二氧化碳排放,而其他再生能源、汽電共生以及能源效率提升方案的減碳效果,都將比核電多出1.5倍至10倍的效益。
4.核電真的是便宜能源嗎?
ANS:台電表示核電每度電發電成本僅為0.66元,遠比火力、再生能源低,但這是核廢料處理成本被刻意低估的結果。且核四廠若要完工,估計其預算將增加至三千億,則此時發電成本已達每度1.6元以上,若將核廢料處理成本涵納入內,發電成本至少會達到每度2元左右,與其他能源相比,核四廠的發電成本不僅高於燃煤發電,更將高於風力發電。
5. 核四廠是新蓋的電廠,為什麼反而更不安全?
ANS:核四比核一、二、三更危險
很多人會覺得,核四廠興建的時間比較晚,在安全性上應該比老舊的核電廠好的多,所以應該要用核四來替代現有核電廠。理論上,這樣判斷或許沒錯,不過以目前工程的狀況來說,卻剛好完全相反。
核四廠在規劃之初因建廠方式的錯誤選擇,反而比現有核電廠還不安全,埋下了更多核災風險。當時在國際勢力的角力與覬覦下,台灣放棄了絕大多數的核電廠所採用的「統包」做法, 將核四以「分包」的方式把龐大的建廠利益分給美日等跨國公司,而最複雜、困難的統籌施工和整合工作則由毫無建廠經驗的台電公司自己摸索進行,擔起整個核四建廠的責任。
但台電公司過去只負責運轉及管理電廠,本不具建廠能力,加上礙於國內採購法之規定,最後竟將核四最重要的核島區錯誤分包給過多的廠商,並選擇當時沒有成功前例的數位儀控系統,使得系統整合界面混亂、不穩定,所以才會被專家稱為「一部搖搖欲墜的拼裝車」。連台電內部的資深工程師都曾憂慮地警告,這個錯誤的分包與設計將會導致日後難以收拾的後果。
災難警語一步步成真
光是2010年進入試運轉階段時,不用天災侵襲,核四就發生了十多起意外事故和設計錯誤,遭到媒體踢爆。在測試階段的一號機主控室,於三月、五月各發生一次失火意外,儀控系統故障失靈,甚至造成主控室的顯示盤面失去電力,操作員無法掌握機組狀況。整個廠區的光纖電纜也因為趕工而造成鋪設錯誤,嚴重的話可能會引起控制系統訊號干擾,反應爐失控。2011年3月,台電因工程進行困難,被發現擅自違法變更核四設計高達七百多項。
核四目前的安全問題,不管是分包拼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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