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保護協會詳細分析說明選址利弊 「國家生技研究園區開發環說書」專案小組第2次初審會議(八)影音記錄
收到以下資料,照登於後
國家生技研究園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2次會議發言單(100/04/18)
荒野保護協會-書面意見
也將原發言影音貼上。
http://www.youtube.com/watch?v=H4TnP0iYT9w
「國家生技研究園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
第2次初審會議
0418荒野保護協會-書面意見
針對開發單位回覆意見回應:
1. 上次專案小組要求「檢討目前規劃國家實驗動物中心設置區位之利弊,並評估改社其他區位之可行性」的部份,在開發單位的回覆報告中,僅看到設置在此區位的「利」,完全沒有提及有何「弊」的分析檢討說明。就一個科學研究單位來說,應該很容易發現這樣的分析報告似乎不夠中立客觀,是否有引導結論或是隱瞞資訊的可能?請開發單位確實補充說明清楚。
2. 在「國家生技研究園區」選址說明中,一直強調「群聚效應」為首要考量。若只就「群聚效應」的考量來說,或許目前這個園區區位的選擇是最合適的,但如果就「生態考量」,或就整個國家在因應「氣候變遷」、環境災害加劇的「防災」考量之下,在永續的土地規劃利用的目標之下,開發單位如何說明這個選址仍是最合適的?反問,為什麼「群聚效應」是這個園區選址的首要考量因素?
建議開發單位應總合考量各種環境、社經等因子,再詳細分析說明選址利弊,供各位委員參考。
3. 在整個生物棲地的保存上,開發單位也很用心的做了很多設計,希望可以對棲地有最小的影響。然透過各種措施,是否真的能在一片完整的棲地上進行了開發之後,還能夠維持溼地生態系統或淺山生態系統、以及整個棲地的完整性與其功能,也確實不會影響到生物活動。請開發單位提出目前國內是否有成功的案例?並且比較其生態措施,以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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