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署】保護日本福島的孩子:請大家幫忙連署日本市民的抗議~ (4/30 截止,敬請轉寄宣傳)
環境大聲公同學寄來的信:
親愛的大家,
昨日台大大新社舉辦「福島與台灣:反核經驗台日對話」講座,來自日本福島災區的大賀絢子女士 (公視專訪點此) 除了說明災後幾日的親身體驗,也邀請台灣的朋友幫忙連署一項以保護福島學子為訴求的請願活動。活動訴求請見下面翻譯內容 & 活動網頁。
邀請大家一起來連署,或多多轉寄宣傳,謝謝 :)
慧玲敬上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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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位置&訴求原文(英文):http://fukushima.greenaction-japan.com/
請簽名連署支持!截止日期是4月30日!
日本市民將在5月2日與日本政府的官員會面,並在會上呈交我們收集到的簽名連署書。我們稍後將會在這個部落格裡發佈會談的結果。因為我們正積極尋找國際社會的支持,所以懇請你能告訴我們你們是來自哪個地方。再次感謝您的關注和參與!
請簽名連署支持!截止日期是4月30日!
日本市民將在5月2日與日本政府的官員會面,並在會上呈交我們收集到的簽名連署書。我們稍後將會在這個部落格裡發佈會談的結果。因為我們正積極尋找國際社會的支持,所以懇請你能告訴我們你們是來自哪個地方。再次感謝您的關注和參與!
我們誠意邀請您參與我們的簽名連署活動,並讓我們把這個連署呈交給日本政府。
[緊急聲明和要求]
我們急切要求日本政府撤銷兒童每年最高可接受20毫希弗輻射曝曬的不人道決定。日本文部科學省於4月19日,通知教育委員會及在福島縣的相關機構,有關政府已訂定以每年20毫希弗的輻射曝曬水平,作為福島縣學校的輻射安全標準。這標準適用於學校和一般建築的場地。政府已表示,每年20毫希弗是相當於每小時於室外測量到3.8 微希弗的輻射曝曬水平。
事實上,每小時3.8 微希弗大約比「輻射管制區域」裡的標準——每小時0.6微希弗——超標六倍!勞動基準法(The Labour Standards
Act)明文禁止18歲以下人士於這樣的環境下工作。所以,目前日本政府強迫兒童暴露在如此高輻射劑量環境之決定是非常不人道的。因此,我們必須對此標準強烈譴責。 而每年20毫希弗的輻射劑量,已經可以比得上[法定]承認導致核電廠工人患上白血病的標準。而這個標準也是德國政府容許核電廠工人每人所能承受的最高劑量。
Act)明文禁止18歲以下人士於這樣的環境下工作。所以,目前日本政府強迫兒童暴露在如此高輻射劑量環境之決定是非常不人道的。因此,我們必須對此標準強烈譴責。 而每年20毫希弗的輻射劑量,已經可以比得上[法定]承認導致核電廠工人患上白血病的標準。而這個標準也是德國政府容許核電廠工人每人所能承受的最高劑量。
此外,[日本兒童]每年可接受20毫希弗的輻射劑量之標準,除了是完全忽視兒童比成人更容易接受輻射的問題外,更完全不理會輻射在人體內的曝曬問題。
目前,根據在福島縣的小學和初中測量到的輻射水平,有75%以上的學校,其受污染程度已相當於在「輻射管制區域」(每小時0.6微希弗以上)的標準。此外,大約 20%的學校屬於「個人曝曬管制區域」(每小時2.3微希弗以上)的標準範圍裡,而這個劑量對人們是非常危險的環境。
日本政府這次制定的輻射劑量之水平,無疑是把這個危險的情況強加於兒童的身上。同時,日本政府的做法也干預了學校為減少輻射曝曬的風險,而自行制定的措施。
日本文部科學省指出每年20毫希弗的輻射劑量之標準,是以國際輻射防護委員會(ICRP)建議的 Pub.109基礎來制訂的。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曾於3月21日發表聲明,其聲明指出以每年1至20毫希弗作為「後緊急應變情況」(Post Emergency Situation)的參考標準。由此可知,日本文部科學省是以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提出的最高標準來制定日本的標準。
另外,截至4月21日為止,日本政府一直都沒有公開任何有關制定這些標準的消息。此外,日本政府也沒有解釋為何當局沒有考慮兒童較易受到輻射污染,以及人體體內輻射曝曬的問題。而且,日本文部科學省和原子力安全委員會(NSC)間的協商內容從不公開,致使我們更加無法了解當中的情況。
故此,我們要求日本政府落實執行以下事宜:
- 降低對兒童每年可接受20毫希弗的輻射劑量之標準。
- 公開支持「兒童每年接受20毫希弗的輻射劑量是安全」之專家姓名。
- 降低對兒童每年可接受20毫希弗的輻射劑量之標準。
- 公開支持「兒童每年接受20毫希弗的輻射劑量是安全」之專家姓名。
注:日本政府於4月21日舉行的談判會議,證明了原子力安全委員會對於「允許」兒童每年可接受20毫希弗的輻射劑量之標準是完全未曾對此問題進行任何正式諮詢。此外,原子力安全委員會於4月22日向日本國會成員及眾議院議員——社民黨黨魁福島瑞穗(
*Mizuho Fukushima*)辦事處報告時,其會議記錄也沒有出現哪5位原子力安全委員會委員,是負責審議有關制定每年20毫希弗的輻射劑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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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zuho Fukushima*)辦事處報告時,其會議記錄也沒有出現哪5位原子力安全委員會委員,是負責審議有關制定每年20毫希弗的輻射劑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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