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傳遞及想法 學生權益受損
【記者陳欣瑜、苗志琪/中正大學報導】
學生會是為學生發聲的單位,然而,中正大學學生會第十一屆學生會長選舉投票率僅達全體投票人數的四分之一(圖表一)。學生會積極地為同學爭取參與公共事務的機會,但如果學生不重視自身的權利,學生會也無法保障學生的權益(詳見影音)。
歷屆學生會持續地推動各項活動(圖表二),希望能增進學生權益,但學生的反應都不是很熱絡,資工三黃綱正說:「我沒有聽說過這些活動,而且也沒有想要
爭取的事情。」對此,中正大學學生會副會長洪得翔說:「學生不太會關注自身之外的事情,例如之前招開課程問題諮詢委員會,以公文通知系辦舉派學生參加,回
覆參加數僅約總系所數的一半。」此外,活動的宣傳方法也需再做改良,學生較少關注學生會的相關網站,未來學生會可能會將辦公室移到活動中心以便接近學生。
為處理學生的意見及需求,學生會規劃了許多申訴方式(圖表三),但利用的人卻相當少。企管三吳芝儀表示,並不是很了解有哪些管道可以進行申訴,對此,洪
得翔認為,在校園裡,訊息的傳遞並不是很發達,未來在接收訊息的方式上還需再做改良。申訴管道上的問題,使得學生會不能及時接收同學的意見。
為確保學生的意見能被校內主管聽見,大學法中明文規定<註一>,在校務會議中,有十分之一必須是學生選出的代表,但召開校務會議時,學生代表的出席率都相當低,使得學生的聲音無法傳達出去,如果學生不重視自身的權利,即便有法規保護,可能也無法保障學生的權益。
比較附近幾所大學的情況,發現各大學學生會在政務推行上最大的問題仍是學生對公共事務的關心程度不高,南華大學學生會會長王志文說:「學生其實不太會主
動爭取自己的權益,大多是透過網路發表一些意見,然後就沒有下文了。」嘉義大學民雄校區學生會長黃秉盛則表示,目前最大的困難是如何傳遞及接收與學生相關
的訊息。因此,嘉義大學定期召開學生幹部會議,邀請學生幹部及校內主管共同參與商討學生事務,希望能確實收到學生的意見。
雖然目前在宣傳方式及申訴管道上需再做改良,中正大學學生會仍積極地為同學發聲,但如果同學不重視自身的權利,不只學生會在施政上會遭遇困難,也會損害同學的權益。
<註一>大學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學生出席校務會議之代表比例不得少於會議成員總額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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