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利率重利200% 警方拘提重利犯嫌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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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警方查獲作案用的各項證物。
(記者郭政隆/嘉義市報導)在去年六月間,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接獲民眾檢舉指稱,有人於持名片於夜市散發廣告「好方便互助會,以市場、攤販、店面、八大為招攬對象,貸款金額新臺幣一至十萬元不等」,上面還附有行動連絡電話,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接獲檢舉後立即分案由檢察官廖俊豪調查偵辦。
檢方依據名片行動電話通知住新竹的曾姓申登人到地檢署接受調查,曾男向檢察官供稱,該行動電話不是他的,是遭冒用,檢察署為積極調查該行動電話使用人及不法事證,遂於今年5月23日指揮嘉義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深入調查偵辦。
嘉義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也於接獲本案後,立即調閱相關資料比對分析,獲知行動電話實際使用人為34歲的嘉義鄧姓男子,偵辦人員立即於16日過午時分持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廖俊豪開立拘票至嘉義市西區大聖南街鄧嫌的住居所,將鄧嫌拘提到案,並在住處查獲作案聯絡手機二具、「好方便互助會」名片八張、被害人本票七張、契約書一張。
警方表示,鄧嫌到案後坦承經營重利近一年,作案方式係以「好方便互助會」名片選定在本市夜市及傳統市場等攤販為招攬對象,並以借貸新臺幣三萬元,先扣利息五千元,再每日收取利息一千元,依此換算年利率200%之方式經營重利,迄今獲利約5萬元,警方偵訊後全案依重利罪嫌移送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嘉義市警察局局長陳檡文表示,地下錢莊重利影響社會治安至鉅,且不法之徒乘他人急迫、輕率或無經驗之際,借貸牟取暴利,警方除加強查緝防制外,並籲請民眾如需錢孔急借貸時,應向合法低率銀行借貸,以維護自身權益,並免滋生治安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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