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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運外勞強壓榨 扣薪電擊泯人性

2011/11/05 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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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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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郭政隆/嘉義市報導)嘉義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二隊與內政部警政署電信警察隊第三中隊及移民署高雄市專勤隊專勤事務第二大隊,接獲線報指出,在嘉義縣、市有一名綽號「小馬」之男子與他女友結合逃逸外勞,專門收留並媒介非法外勞從事幫傭及看護等工作,並以「紅太陽人力資源派遣中心區經理『馬鈦龍』」、「小蜜蜂人力資源管理經理『小馬』、『阿龍』」等名片,平時均使用冒名申請之外勞卡行動電話,且控制逃逸外勞行動、扣留薪資,曾有外勞不聽話,而遭受綽號「小馬」之男子使用電擊棒電擊等情事,遂共組專案小組全力偵查,並報請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王輝興指揮偵辦。

偵查期間,警方發現情資正確可靠,乃向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經專案小組於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大?榔綽號「小馬」的辜姓犯嫌及他蔡姓女友住處執行搜索,當場查扣有關違反人口販運之護照影本、居留證影本、台灣大哥大門號卡、DVD光碟、三星行動電話機及100年桌曆等相關證物,乃帶案據以偵辦。

經警方調查,綽號「小馬」的辜姓犯嫌及他蔡姓女友等二人,除冒用逃逸外勞之身分證件,透過台南市關廟區通訊行劉姓負責人偽造外勞簽名,申辦手機及易付卡販賣外勞卡圖利外(估計至少已申請有100線門號以上),並從事媒介逃逸外勞及容留控制外勞行動自由,再將逃逸外勞媒介給雇主,從中圖利。

警方計查獲三名印尼籍逃逸外勞,其中一名綽號「安妮」之外勞,辜、蔡2嫌在違背被害人意願下,強行將被害外勞推入車內,載至嘉義縣太保市信義二路一處民宅拘禁,限制其行動自由,並監控令其工作,均未支付任何報酬予被害人;另1名逃逸外勞綽號「伊娜」媒介給嘉義市何姓雇主,為防止其逃跑,預先扣留被害外勞「伊娜」新臺幣5萬元,而其每月1萬8000元薪資,均遭辜嫌強行向何姓雇主領走,僅留給「伊娜」每月1000至2000元生活費。

另綽號「阿蒂」之逃逸外勞,則由辜嫌媒介給彰化縣從事洗衣店劉、范姓等二名雇主,每月薪資1萬8000元,仍由辜嫌經手向雇主領走剝削,且同樣每月留給「阿蒂」1000至2000元生活費,並扣留被害外勞「阿蒂」5萬元,以防止其逃跑;外勞「阿蒂」曾不聽辜嫌使喚,協助辜嫌策動遊說同鄉合法外勞逃跑,成為辜嫌所控制之非法外勞,為其工作,順遂其金錢剝削,而遭辜嫌使用電擊棒電擊,致使被害人「阿蒂」半邊身體不能動。

被害印尼逃逸外勞綽號「安妮」、「伊娜」及「阿蒂」等三人,現由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安置中,全案分別將犯嫌辜、蔡、何、劉及范等五人,依涉嫌違反刑法偽造文書、妨害自由、就業服務法及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嫌移送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嘉義市警察局指出,獲救的外籍女子供述,她們是被人口販運集團誘騙後,遭監控行動自由,並扣留護照、居留證等證件,才從事非法幫傭及看護等工作,且嚴重遭到剝削酬勞及控制行動自由,呼籲外籍民眾,勿聽信不肖業者之慫恿,以免遭到同樣的遭遇。

圖說:警方查扣有關違反人口販運之護照影本、居留證影本、台灣大哥大門號卡、DVD光碟、三星行動電話機及100年桌曆等相關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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