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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和平權」看「荷莫茲海峽」風雲

2012/01/12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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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新聞疑義649】從「和平權」、「發展權」看「伊朗核子發展」

【新聞】

日本財務大臣安住淳(Jun Azumi)今天(12日)承諾,日本將持續減少從伊朗進口原油,以支持美國針對德黑蘭當局核子發展計畫所採取的制裁行動。安住淳與到訪的美國財政部長蓋特納(Timothy Geithner)舉行會談,會後並且舉行聯合記者會。安住淳表示,過去5年,日本已經降低伊朗原油的進口數量;目前伊朗原油占日本原油進口總量的10%,未來日本將採取具體行動,進一步降低伊朗原油所占比例。他又說,核子問題是全球都不能忽視的問題,在這方面,日本全面支持美國所採取的行動。對於日方的合作態度,蓋特納表示歡迎。他說,美國正在與歐洲、日本以及其他盟國,具體加強向伊朗施壓;美國正尋求切斷伊朗中央銀行與國際金融體系之間的聯繫,降低德黑蘭當局的原油出口收益,美方感謝日本的支持。在訪問東京之前,蓋特納才走訪過北京,但有關進一步制裁伊朗一事,他沒有爭取到支持(中央廣播電台101年1月12日報導:支持制裁 日本將減少伊朗原油進口)。

伊朗總統艾馬丹加(Mahmoud Ahmadinejad)今天說,伊朗不會對其核子發展之路「有絲毫的讓步」。聯合國報告昨天明白表示,可靠的證據顯示,伊朗正追求研發原子武器。對於伊朗民用核子計畫被用於研製核武兵器的指控,艾馬丹加矢口否認,他在國營電視台播出的演說中表示:「我們不需要原子彈。」艾馬丹加說:「對於我們正在致力追求的道路,我們不會有絲毫讓步。」(法新社德黑蘭9日電)。

美國軍方今天說,一支新的航空母艦戰鬥群已經開抵阿拉伯海,另一支戰鬥群也在駛往這個地區的途中,但否認此舉與美伊對峙有關聯並說這是例行調動。美國與歐洲聯盟因為伊朗發展核子計畫,威脅制裁其石油出口,伊朗揚言封鎖荷莫茲海峽(Strait ofHormuz)作為反擊。美軍已表示,他們將阻止任何國家封鎖海峽,美國海軍作戰部長昨天坦承,為可能發生的衝突做準備「讓他徹夜難眠」。然而,五角大廈否認最近的緊張情勢與這次航母調動有任何直接關聯。美國國防部發言人柯比(John Kirby)說:「我不希望給人一種印象就是,因為我們擔心伊朗內部發生的事情,這2艘航母才趕著到中東地區。事情不是這樣。」柯比解釋說:「卡爾文森號部署波斯灣地區是預先計畫的例行事務,沒什麼不尋常。」軍事官員說,美國航母卡爾文森號(USS CarlVinson)9日開抵阿拉伯海,接替正返航的史丹尼斯號(USS John C. Stennis )。史丹尼斯號上月底駛離波斯灣,伊朗上週警告它不要再返航。史丹尼斯號預定返回聖地牙哥母港,但五角大廈沒有透露相關時程。另一支航母戰鬥群是由林肯號(USS AbrahamLincoln)航空母艦領導,昨天結束泰國的訪問行程,目前正在印度洋。它將與卡爾文森號加入中央司令部指揮地區的作戰行動。中央司令部負責的地區起於鄰近的阿拉伯海。第2名美國軍官說:「中央司令部戰區同時有兩艘航母,很平常。」另一名軍官說,18個月以來,波斯灣地區同時有2艘航母的時候至少有2次。德黑蘭當局今天將伊朗核子科學家遭到炸死,歸咎於美國與以色列。以色列拒絕評論,美國否認涉入此案並加以譴責。目前還不清楚其他美國航母何時進入波斯灣海域。美國防部僅暗示,美國航母通過荷莫茲海峽進入波斯灣是遲早的事(中央社101年1月10日報導:風雲詭譎 2美航母駛近波灣)。

【疑義】

按第三代人權中,常被提及者,為「環境權」、「發展權」以及「和平權」,其內涵,大致上分敘如下。

一、環境權

按第三代人權中的環境權,從1972年6月5日於斯德哥爾摩通過之聯合國人類環境宣言原則:「1、人類有權在一種能夠過着尊嚴和福利的生活的環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條件的基本權利(編按:社經文第12條相當生活水準、經濟權),並且負有保護和改善這一代和將來的世世代代的環境的莊嚴責任(編按:環境權中的後世代權)。在這方面,促進或維護種族隔離、種族分離與歧視、殖民主義和其它形式的壓迫及外國統治的政策,應該受到譴責和必須消除。2、為了這一代和將來的世世代代的利益,地球上的自然資源(編按:環境權中的後世代權)。,其中包括空氣、水、土地、植物和動物,特別是自然生態類中具有代表性的標本,必須通過周密計劃或適當管理加以保護。…14、合理的計劃是協調發展的需要和保護與改善環境的需要相一致的(編按:合理計劃調和環境權與經濟權;以平等原則.比例原則等調和之)。15、人的定居和城市化工作必須加以規劃,以避免對環境的不良影響,並為大家取得社會、經濟和環境三方面的最大利益。在這方面,必須停止為殖民主義和種族主義統治而制訂的項目。(編按:合理計劃=安定進化+社會、經濟和環境最大利益+避免環境不良影響)16、在人口增長率或人口過分集中可能對環境或發展產生不良影響的地區,或在人口密度過低可能妨礙人類環境改善和阻礙發展的地區,都應採取不損害基本人權和有關政府認為適當的人口政策(編按:符合人權的人口政策)。…19、為了更廣泛地擴大個人、企業和基層社會在保護和改善人類各種環境方面提出開明輿論和採取負責行為的基礎,必須以年輕一代和成人進行環境問題的教育,同時應該考慮到對不能享受正當權益的人進行這方面的教育(編按:環境教育;環境教育法;社經文第12條身心健康權)。…22、各國應進行合作,以進一步發展有關他們管轄或控制內的活動對他們管轄以外的環境造成的污染和其它環境損害的受害者承擔責任賠償問題的國際法(編按:賠償之國際法則)。…」中,揭示著「環境權中的後世代權」、「合理計劃調和環境權與經濟權」以及「合理計劃=安定進化+社會、經濟和環境最大利益+避免環境不良影響」、「符合人權的人口政策」、「環境教育」以及「賠償之國際法則」等內涵。

又從亞洲人權憲章2.9:「經濟發展必需能夠永續。我們必需保護環境,免於營利企業的貪婪和劫掠,以確保提高國民生產毛額的同時,不致降低生活品質。科技應該解放,而非奴役人類。自然資源的運用,不能違背我們對後代的義務。我們只是自然資源的暫時管理人這點我們應當永誌不忘。我們也不應忽視資源乃屬於人類全體,因而負責、公正和平等的運用資源,是我們共同的責任。」、非洲人權和民族權利憲章第24條:「一切民族均有享有一有利於其展的普遍良好的環境。」、歐洲聯盟基本權利憲章第37條:「高標準之環境保護及環境品質改善,必須納入歐洲聯盟之政策並符合永續發展原則。」、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2項:「經濟及科學技術發展,應與環境及生態保護兼籌並顧。」、環境基本法第3條:「基於國家長期利益,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均應兼顧環境保護。但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對環境有嚴重不良影響或有危害之虞者,應環境保護優先。」、第23條:「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來看,現今我們只是自然資源的暫時管理人,應該留一個乾淨的地球給後代,經濟及科學技術發展固屬重要,但應與環境及生態保護兼籌並顧,以合理計劃(合理計劃=安定進化+社會、經濟和環境最大利益+避免環境不良影響;案例請參【新聞疑義641】廢棄物填海造島,實現「環境權」?還是海洋大浩劫?http://blog.rootlaw.com.tw/gs/2012/01/09/%e3%80%90%e6%96%b0%e8%81%9e%e7%96%91%e7%be%a9641%e3%80%91%e5%bb%a2%e6%a3%84%e7%89%a9%e5%a1%ab%e6%b5%b7%e9%80%a0%e5%b3%b6%ef%bc%8c%e5%af%a6%e7%8f%be%e3%80%8c%e7%92%b0%e5%a2%83%e6%ac%8a%e3%80%8d/)調和環境權與經濟權,如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對環境有嚴重不良影響或有危害之虞者,應環境保護優先,政府也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新聞疑義631】2012將是「環境好年」、「發展權實現元年」?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parent_path=,1,188,&article_category_id

=1954&job_id=180514&article_id=103439)。

二、從「發展權」到「和平權」

按第三代人權中的「發展權」,聯合國大會已經於1986年12月4日決議通過「發展權利宣言」:「…認為國際和平與安全是實現發展權利的必不可少的因素 ,重申裁軍 與發展之間關係密切,裁軍領域的進展將大大促進發展領域的進展,裁軍措施騰出的資源應用於各國人民的經濟及社會發展和福利,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的這些發展和福利,承認人是發展進程的主體,因此,發展政策應使人成為發展的主要參與者和受益者,承認創造有利於各國人民和個人發展的條件是國家的主要責任,認識到除了在國際一級努力增進和保護人權外,同時還必須努力建立一個新的國經濟秩序,確認發展權利是一項不可剝奪的人權,發展機會均等是國家和組成國家的個人一項特有權利,玆宣布《發展權利宣言》如下:發展權利宣言第1條1.發展權利是一項不可剝奪的人權,由於這種權利,每個人和所有各國人民均有權參與、促進並享受經濟、社會、文化和政治發展,在這種發展中,所有人權和基本自由都能獲得充分實現。。…第2條1人是發展的主體,因此,人應成為發展權利的積極參與者和受益者。…第6條1.所有國家應合作以促進、鼓勵並加強普遍尊重和遵守全體人類的所有人權和基本自由,而不分種族、性別、語言或宗教等任何區別。2.所有人權和基本自由都是不可分割和相互依存的;對實施、增進和保護公民、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應予以同等重視和緊急考慮。3.各國應採取步驟以掃除由於不遵守公民和政治權利以及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而產生的阻礙發展的障礙。第7條所有國家應促進建立、維護並加強國際和平與安全,並應為此目的竭盡全力實現在有效國際監督下的全面徹底裁軍,並確保將有效的裁軍措施騰出的資源用於發展,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的發展。第7條…2各國應鼓勵民眾在各個領域的參與,這是發展和充分實現所有人權的重要因素。…」,其中揭示著(一)發展權利是一項不可剝奪的人權,由於這種權利,每個人和所有各國人民均有權參與、促進並享受經濟、社會、文化和政治發展,在這種發展中,所有人權和基本自由都能獲得充分實現(二)人是發展的主體,因此,人應成為發展權利的積極參與者和受益者(即人是發展的主體,也是積極參與者和受益者)(三)國際和平與安全是實現發展權利的必不可少的因素(四)所有國家應促進建立、維護並加強國際和平與安全,並應為此目的竭盡全力實現在有效國際監督下的全面徹底裁軍,並確保將有效的裁軍措施騰出的資源用於發展,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的發展(即裁軍措施)(五)各國應鼓勵民眾在各個領域的參與,這是發展和充分實現所有人權的重要因素(即鼓勵民眾參與)等內涵。

是「和平權」為實現「發展權」的基礎,此亦從人民享有和平權利宣言:「聯合國大會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十二日第39/11號決議核准大會,重申聯合國的主要宗旨是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念及《聯合國憲章》所提出的國際法基本原則,表達了各國人民從人類生活中鏟除戰爭、首先是避免世界性核浩劫的意志和願望,深信沒有戰爭的生活是促進各國物質福利、發展和進步,並充分實現聯合國宣布的各種權利和人類基本自由的首要國際先決條件,認識到在核時代裏建立地球上的持久和平是人類文明得以保存和人類得以生存的首要條件,確認維持各國人民的和平生活是每個國家神聖至上的職責,1.莊嚴宣布全球人民均有享受和平的神聖權利;2.莊嚴宣告維護各國人民享有和平的權利和促進實現這種權利是每個國家的根本義務;3.強調如要保證各國人民行使和平權利,各國的政策務必以消除戰爭,尤其是核戰爭威脅,放棄在國際關係中使用武力,以及根據《聯合國憲章》以和平方式解決國際爭端為其目標;4.籲請各國和各國際組織在國家和國際一級均採取適當措施,盡最大力量協助實現人民享有和平權利。」中可稽。

另從人民享有和平權利宣言中可知,「和平權」乃全球人民均享有之神聖權利,而且維護及促進實現和平權,也是每個國家之根本義務;各國政策務必以消除戰爭(尤其是核戰爭威脅),放棄在國際關係中使用武力,以及根據《聯合國憲章》以和平方式解決國際爭端為其目標,並採取適當措施,盡最大力量協助實現人民「和平權」(【新聞疑義645】從「和平權」到「九二共識」、「台灣共識」、「聯合政府」、「大聯合政府」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4,&job_id=

180876&article_category_id=2235&article_id=103734)。

三、從「和平權」、「發展權」看「伊朗核子發展」

綜上,基於「發展權」,所有國家應促進建立、維護並加強國際和平與安全;基於「和平權」,各國政策務必以消除戰爭,尤其是核戰爭威脅,並以和平方式解決國際爭端為其目標,爰本文認為「伊朗之核子發展計劃,如果是研發原子武器,那應該要鬆動;而美方為主的經濟制裁行動,尚屬以和平方式解決國際爭端,仍屬可接受之範圍,但隨著伊朗『封鎖荷莫茲海峽(Strait ofHormuz)作為反擊』之揚言,美方為主的諸國,可能要更加慎重處理,並千萬謹記『和平權』係以和平方式解決國際爭端為其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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