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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閣上路富民經濟如何讓人民有感 刑男大律師節目邀請學者專家真心建言

2012/02/18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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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記者周瑞雨/台北報導】新內閣上路,馬英九總統重申的「稅制合理化」,讓所得比較多的人負擔較多稅捐,讓稅收可以滿足擴大照顧弱勢的需求。新內閣的「富民經濟」如何讓人民有感,不致淪為口號治國?FM89.3快樂聯播網「刑男大律師」,於2/19(日)晚間六點到七點,邀請到台北商業技術學院會計財稅所助理教授黃士洲,真心建言許多與民眾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稅制問題!食、衣、住、行、結婚、生小孩、孝親、死亡……,每一個生活中的細節都脫離不了稅,然而民眾對攸關自己的權益知多少,聽黃教授用深入淺出的方式告訴大家!

 

    日前馬英九總統強調目前稅制,「有錢人繳比較多稅!」為澄清民間不滿綜所稅中薪資所得者負擔百分之七十五,馬以稅收資料舉證,百分之○.七的有錢人,都依百分之四十的最高稅率繳稅,占綜所稅收近四成七。黃士洲表示,這樣的說法恐怕有待商榷,因為所得稅中的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只佔國家總稅收三成不到,而營業稅、關稅、貨物稅等,隱藏、轉嫁在廣大民眾日常生活支出中的稅收,才是支撐國家財政的主要來源!政府課不到資本利得稅,對於小百姓血汗錢卻斤斤計較?不勞而獲的資本利得如果不適度課稅,造成稅收不足,政府無法照顧弱勢,貧富差距越來越大,也將造成嚴重的社會階級對立……。

    證所稅課不課,是近來的熱門話題,黃士洲指出,在歐洲只要是不勞而獲的所得-股票買賣差價、股利、利息都是以25%分離課稅方式來進行。再者黃士洲舉台灣房市的不當炒作亂象為例,進一步強調,稅制公平性引導了社會與經濟的公平性,影響深遠不可不慎。日前大法官釋憲指出夫妻「非薪資所得」應合併申報且合併計算稅額的條文違憲,黃士洲表示,在台灣結婚之後合併申報因為累進稅率的關係,繳的稅比兩人單身時還多,這種稅制上變相懲罰婚姻的情況,在德國早在五十幾年以前就已經宣告違憲了,顯見在台灣稅政還是以財政收入為優先考量,而非社會公平正義,期盼政府多以尊重家庭、鼓勵婚姻等等角度來改革稅制,也起一種引導社會正確價值觀的作用。

    台灣的上班族工時長、薪資低,結了婚沒有能力養孩子,少子化越來越嚴重,黃士洲表示,國家鼓勵生育與人口政策也沒有在稅制中反應。雖然立法院去年通過增訂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的「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案,5歲以下子女,自101年1月1日起,每人每年扣除新台幣2.5萬元,推算每撫養1名幼兒一年可少繳稅1250元或3000元。黃士洲換算成每個月政府只有多補貼100到250元,這樣真的有幫助嗎?養育孩子是勞心、勞力,也是經濟上的一大負擔,政府是否真的有心要減輕廣大民眾的生活負擔呢?黃士洲又舉了綜合所得稅中的租金列舉扣除額一年12萬與房貸列舉扣除額一年30萬兩者之間的不公平現象,種種學者真心建言,值得政府官員省思,也值得民眾多了解,為自身的權益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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