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非今是 與 昨是今非
對溫泉業者,可以就地合法還編列十七億預算做改善。對於師大夜市,用相同的標準,編列預算來補助師大夜市,更新防污染、防噪音設備,以解決居民所遭遇的環境問題,花百億都不為過。
昨非今是 與 昨是今非
(壹週刊460期) (自由時報)
我可以預言,郝龍斌不可能當總統,因為他和馬英九不同。
馬英九在瘦肉精政策上,是昨非今是,而郝龍斌在師大夜市政策上,是昨是今非。
依法行政雖然是政府官員最常用的藉口,該執行的法,總是憑官員的自由心證,在法理情、情理法兩種彈性順序之下執行,姑且稱之為『行政裁量權』。但是有一個大前提,當執法的結果會使得大量的人民權益受損,而且和官員的長期瀆職、怠忽職責甚至收賄有關時,應該先撤底查辦處罰官員然後執法,人民比較能心服口服。以師大夜市為例,長年放任不管,也可能是假管理真收賄,才會使得一個『違法』事件由無到有、日益擴大,一直到忍無可忍的居民提出法規正面挑戰政府公權力,使得整個事件大到難以收拾。
回頭清算二十年。公務人員不得不戒慎恐懼、以此為鏡。
壹週刊460期蠻野子淩的一篇報導:
從二○○四年七月,馬英九任台北市長時,為了讓違法的溫泉業者就地合法,而擬定變更行義路保護區為溫泉產業專用區計畫,到二○○七年一月,市府更擬定「溫泉區管理計畫」,規劃四個溫泉產業特別區,直到二○○八年四月,北市都委會火速通過變更案,並將該計畫送到內政部都委會審查,但接續馬團隊政策的郝市府團隊,強勢作風令相關學者、專家及審查委員印象深刻。。。。。。
台北市政府無視北投區行義路保護區的崩塌與土 石流等問題,主動替違法開發保護區、在磺溪行水區上蓋違建的溫泉業者,向中央爭取解編十九公頃保護區,變成溫泉產業專用區。此外,市府還提出水資源利用計畫,要替業者爭取使用陽明山國家公園的溫泉水,預計編列十七億元預算,在嚴禁開發的國家公園特別景觀區施作溫泉取水系統,提供行義路和新北投地區特定業者使用。
http://tzulin-lin.blogspot.com/2010/03/no13.html (閱讀全文)
對溫泉業者,可以就地合法還編列十七億預算做改善。對於師大夜市,牽涉的市民權益和遊客人數,百倍於行義路溫泉。用相同的標準,政府即使編列預算來補助師大夜市,更新防污染、防噪音設備,以解決居民所遭遇的環境問題,花百億都不為過。
郝龍斌市長,為何昨是而今非?
公民記者
謝明海 2012-02-25
郝市長與「一頁台北」男女主角逛師大夜市 PART 1
北市府放任破壞保護區。強行開發北投溫泉專區
http://tzulin-lin.blogspot.com/2010/03/no13.html (蠻野子淩。流氓婆)
北投行義路溫泉就地合法? 環團批:破壞保護區體制
(環境資訊中心2009年3月19日台北訊,實習記者劉育珊報導)
http://e-info.org.tw/node/41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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