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新聞:行政院院會通過「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第5條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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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會今(12)日通過人事行政總處簽陳交通部所擬「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第5條修正草案,將函請考試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
人事行政總處表示,交通部前擬具「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第5條修正草案,前經行政院與考試院於98年4月23日會銜函送立法院審議,惟於立法院第7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前,未能完成立法程序,須重行送審,交通部重行擬具該修正草案。
本案修正要點:於第5條第3項增列以考成升任高員級人員,得擔任單列高員級職務的資格條件,與98年4月23日二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版本內容相同。
原始資料來源: 行政院新聞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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