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加強執行酒駕取締
政院:加強執行酒駕取締,檢視現行措施減少酒駕事件
http://www.ey.gov.tw/ct.asp?xItem=89083&ctNode=1435&mp=1
針對酒駕肇事議題,行政院發言人楊永明今(8)日轉述行政院長陳冲指示,交通部、法務部應會同相關單位檢視現行法令合宜性,並規劃可行的配套措施,同時要求警政單位加強執行酒駕取締工作,期有效減少酒駕行為。
楊永明表示,行政院責成相關部會主動檢視現行法令,並檢討現有措施未能收效原因,規劃其他配套作法。各界提出如車內加裝酒駕監測器、加課同車刑責等意見,涉及層面廣泛,主管部會會整體考量執行需求、可行性與他國執法經驗,審慎參酌。
楊永明指出,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加重酒駕者刑責已自100年12月2日開始實施,但依警政署統計,101年1至3月份酒後駕車死亡人數為114人,占總數21.7%,取締酒駕違規計2萬7,166件,仍將持續加強宣導、執行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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