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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聽過「人權保障推動小組」嗎?

2012/05/25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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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榕樹學堂訊】您聽過「行政院海洋事務推動小組」嗎?您聽過「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嗎?這些都是行政院所屬任務編組。

「我國四面環海,為一典型海洋國家,地理位置位於太平洋與亞洲大陸交接的鏈型島嶼,扼處第一島鏈的中間位置,具有特殊的戰略地位,掌握東海與南海間的咽喉通道,對中共東出西太平洋戰略發展,尤其有重大的影響;我國又居東北亞與東南亞中,地處遠東至北美航線樞紐,每日航經台灣海域商輪約 300餘艘。

為了因應及掌握全球永續經營海洋的趨勢,使我國未來海洋事務的發展能具備國際的宏觀角度及國情發展需求,政府於1998年首先公布施行「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為了因應海洋發展的總體目標需求,2004年1月7日成立「行政院海洋事務推動委員會」(以下簡稱海推會),作為跨部會、跨領域、多面向及總體性之推動平台,同時擬定「生態、安全、繁榮」之發展目標。海推會成立以來訂定了「國家海洋政策綱領」、「海洋政策白皮書」、「海洋事務政策發展規劃方案」、「海洋教育政策白皮書」等作為政策推展方向,並辦理「海洋事務研討會」、設置「行政院大陸礁層調查小組」、辦理「台灣周邊海域研討會」、「2005台灣海洋年系列活動及成果發表會」、審議設立「東沙環礁國家公園」,進行「行政院大陸礁層調查計畫」、以及涉外海洋事務、海洋人才、日本海洋政策、海域功能區劃等研究,逐步建立海洋事務的管理架構及量能。

海推會為任務編組性質,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6條第1項第3款:「委員會:二級機關或獨立機關用之。」之規定,爰於2008年8月修正海推會名稱為「行政院海洋事務推動小組」,仍延續作為推動海洋事務及跨部會協調機制平台,期使國家海洋事務政策規劃能透過適當之運作機制落實執行,海洋事發展更臻完善」

這就是「行政院海洋事務推動小組」之成立緣起,重要的是「行政院海洋事務推動小組」(http://www.cmaa.nat.gov.tw/)的網站右側,有個「海洋青年論壇」,區分為「海洋策略」、「海域安全」、「海洋資源」、「海洋產業」、「海洋文化」、「海洋科研」等6個子網,點進去,您就基於「發展權」表示意見了;如果您對「海洋策略」、「海域安全」、「海洋資源」、「海洋產業」、「海洋文化」、「海洋科研」等六方面有意見要表達,要趕快哦!

另外,「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第11屆委員名冊如下,或許有什麼人權問題,也可向名冊上的專家學者說說;或至人權大步走網站(http://www.humanrights.moj.gov.tw/mp200.html)人權信箱(http://www.humanrights.moj.gov.tw/bbssp.asp?xdURL=/bossmail.asp&mp=200)說說也可以。

 

 

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第11屆委員名冊

職       稱

派 (聘) 兼 人 員

備    註

本     職

姓  名

委員並為召集人

行政院院長

陳  冲

 

委員並為副召集人

法務部部長

曾勇夫

 

委員

行政院秘書長

林益世

 

委員

內政部部長

李鴻源

 

委員

外交部部長

楊進添

 

委員

國防部部長

高華柱

 

委員

教育部部長

蔣偉寧

 

委員

行政院新聞局局長

楊永明

 

委員

行政院衛生署署長

邱文達

 

委員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

沈世宏

 

委員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

王如玄(女)

 

委員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

孫大川

 

委員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副研究員

陳宜中

專家、學者

委員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

姚淑文(女)

專家、學者

委員

律州法律事務所律師

賴芳玉(女)

專家、學者

委員

律師、高明法律地政士事務所所長、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及臺北市松山區調解委員、臺北市律師公會犯罪被害人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

陳淑貞(女)

專家、學者

委員

政治大學臺灣文學研究所教授兼所長

陳芳明

專家、學者

委員

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教授、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第8屆委員

王麗容(女)

專家、學者

委員

陽明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教授兼財團法人人權教育基金會董事長等

周碧瑟(女)

專家、學者

委員

得耀法律事務所律師

李兆環(女)

專家、學者

委員

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

周繼祥

專家、學者

委員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副研究員

錢永祥

專家、學者

委員

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教授

鄭麗珍(女)

專家、學者

委員

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律師

蘇友辰

專家、學者

以上計派(聘)兼24人,派(聘)兼期間至102年7月31日止。

(資料來源:http://www.humanrights.moj.gov.tw/public/Data/232217514833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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