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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出代誌──插播「農再條例專題」

2009/03/12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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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村出代誌 農運再度會師山城

       1987年,政府開放美國蘋果進口
      「山城農民權益促進會」在東勢誕生
      2008年,行政院推出「農村再生條例」草案
      農運人士再度齊聚東勢鎮
      舉辦民間版「農村再生條例討論會」

       成就富麗農村 還是毀滅農村?

      政府說,「農再」將成就「富麗農村」
      但農運社運人士眼中卻是「滅農法案」
      因為現在農村需要的,並非富麗堂皇的外表
      農委會根本沒有聽多數農民的聲音
      甚至連「上情下達」都稱不上

       


      Palakuan 上面找更多類似的影片

      土地活化專章 暗藏開發徵收禍心

      第22條以「農地整備」為名
      第25條以「配合農村整體發展」為名
      讓地方政府可以徵收、重劃、協議價購
      堂而皇之擴大建地,突破所謂「窒息性發展瓶頸」
      而且水保局已在全國四千個農村廣徵提案
      這究竟是由下而上,還是「魔鬼的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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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小安 (未驗證) ・ 2009/03/19 22:00

      這個議題很好,請問何時播放。

      獨立特派員 (未驗證) ・ 2009/03/20 15:05

      但本周三3/18播出了另一個相關專題
      「新衣還是糖衣」
      星期日3/22下午五點會在公視重播
      專題內容也會儘快上傳到部落格
      謝謝您的支持

      小安 (未驗證) ・ 2009/03/20 23:58

      In reply to by 獨立特派員 (未驗證)

      謝謝大大回覆
      可是~~~我有個問是
      在網路上看的農村出代誌
      都是斷斷續續
      很不清楚
      有沒有其他解決的辦法?

      獨立特派員 (未驗證) ・ 2009/03/22 13:08

      1.已經是很小的檔案了呢
      應該是網路流量的關係吧
      網路狀況好的時候應該不會這樣
      2.或者可以上另外一個部落格試試看
      http://www.palakuan.org/profile/tangmashi
      但這是分別放在五篇網誌上的
      點閱比較不方便一些
      3.過幾天我們會把連續影像版放上peopo
      問題是如果網路狀況不佳
      播放時還是會斷斷續續
      4.如果您真的很有興趣
      可否把聯繫方式寄到
      news50275@gmail.com

      小郭 (未驗證) ・ 2009/03/22 15:29

      不要說再見 -- 守護台灣農村聲明!
      本文出處:http://registrano.com/events/dontsaybye
      更多資訊:http://www.dfun.com.tw/?cat=1064
      台灣農業存亡的關鍵時刻已經來臨!

      每天,我們賴以生存的海島,先祖們埋入汗水、記憶與夢想的田地,一塊接著一塊,被水泥掩蓋。每天,伴隨著農地消逝的,不只是農業、農民,還有農村文化、自然生態,以及我們生命的共同依託——糧食。

      台灣農村長期面臨農民所得低落、人口流失、勞動力老化、產銷結構失衡、糧食自給率下滑等問題。當台灣的糧食自給率只剩 30.6%,反觀鄰近的日本為 40%、中國為 95%,但政府卻不斷犧牲農業,放棄我們生命的自主權!

      每天,我們都在緩緩告別,隱隱擔憂。

      但是,我們不曾放棄。我們努力逆轉,中止小農在台灣消失的可能。

      然而,當我們看到行政院提出的「農村再生條例」草案,預計向子孫借貸2000億來「建設」農村,我們的擔憂,更深更具體了!

      我們發現「農村再生條例」草案:

      一、名為「農村再生」,但與農村再生的核心課題無關,主要以「改善景觀」,行工程發包之實。延續舊時代的開發模式,更大肆擴張,讓農村及其鄰近沒有範圍限制的公私有土地,通通可納入整併。以條例做為政策工具,廣開土地開發的大門。若法案通過,我們將與更多農地說再見。

      二、名為「由下而上」,實則以金錢的發放,作為社區競相爭奪的誘餌,同時進行綁樁。不僅無法照顧弱勢地區,更壓縮人民參與及異議的空間,也讓地方派系得以壟斷資源、長久的獨大。以條例作為選舉工具,壓制多元民主的發展。若法案通過,我們將與「人民作主」說再見。

      三、條文以「空白授權」的方式,賦予主管機關得以擴權,強制征收、重劃、重新分配處理人民的土地財產。不僅和現行的法律相抵觸,更嚴重侵害憲法保障的人民的權益,有違憲之虞。若法案通過,無異是台灣民主政治的墮落與倒退。

      「農村再生條例」,這是一部「假再生」的法案,這是一部讓農村「說再見」的法案。農村出代誌,是你我、是城鄉、是台灣、是全世界的大代誌。

      朋友們,目前立法院的權力結構,隨時都可能通過這部後患無窮的法令,我們懇請您,透過連署以及任何您想得到的方式,開始行動,捍衛農民與農村,捍衛農業生產環境,捍衛糧食自主權,捍衛岌岌可危的民主政治。

      讓我們透過各自的影響力,發出聲音來,要求:

      立法院退回農村再生條例草案!
      行政院以一年的時間,重新開放民間參與決策,共同形成真正符合農民、農村、農業永續發展的政策!

      發起單位:台灣農村陣線(聯絡 洪小姐 eudora.hung@gmail.com

      發起團體:屏東縣有機農產品生產合作社、社團法人花蓮牛犁社區交流協會、248農學市集、東勢三合一農業社、溪底遙學習農園、合樸農學市集、圓鄉部落市集、桃園縣泰雅爾族部落永續發展協會、嘉義秀明自然農園、美濃愛鄉協進會、青芽兒永續教育中心、綠色陣線協會、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中華民國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

      連署團體:台北市文山社區大學、旗美社區大學、北投社區大學、看守土城愛綠聯盟、土城市生態保育協會、橋仔頭文史協會、布袋嘴文化協會、水沙連六社文史工作室、美濃農村田野學會、台灣環境行動網、環境資訊協會、台灣企業社會責任協會、綠黨、全球綠人、看守台灣、台灣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台灣社會論壇、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生祥與樂團、農村武裝青年、打狗亂歌團、濁水溪公社、一蕊華、洪雅書房、藍色東港溪保育協會、台南藝術大學社區營造組、比亞外基督長老教會、台灣永續聯盟、蕃薯葉農組、卡拉基督長老教會、台灣原住民族部落多元永續關懷協會、教育公共化連線、台大實踐筆記社、929 樂團、土溝農村文化營造協會、空間母語文化藝術基金會、生態綠商業有限公司、台北市北投區林泉社區發展協會、大安文山社區規劃服務中心、台灣城鄉特色發展協會、道將圳文化學會、高雄縣原住民婦女成長協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原住民宣教委員會、台灣環境行動網、崔媽媽基金會、淡水社區大學、國立台南藝術大學建築藝術研究所社區營造組、交通大學亞太/文化研究室、大地旅人環境工作室、第三工作室、信拖鞋業、枋橋河流文化協會、松菸公園催生聯盟、中原建築系48級、ACT team、化作春泥更護花青年行動聯盟、社團法人屏東縣綠元氣產業交流促進會、生態關懷者協會、港都網路電視台、台灣人權促進會、自主學習資源交流中心、北門社區大學、開拓文教基金會、道法自然探索工作室、陸俊元、泰聯石材有限公司、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有限責任台灣綠活設計勞動合作社、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興吉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青年創新智庫協會、齊東文史工作室、尊懷文教基金會、台灣青年逆轉本部、社團法人台灣歷史資源經理學會、屏東縣屏北區社區大學、灣寶社區發展協會、高雄縣關懷台灣協會、新故鄉文教基金會、大屯社區工作室、雲林縣麥寮鄉楊厝社區發展協會、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姜樂靜建築師事務所、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TCUMI系男籃、山仔后文史工作室、搖籃工作室、弘光社區文化服務隊、台南市社區大學、台灣原住民太魯閣族學生青年會、徐郁富建築師事務所、雨禾國際有限公司… (持續加入中)

      南埔村長 (未驗證) ・ 2009/03/29 10:03

      本人南埔村長嚴正聲明:貴單位的網路世界裡,有不少針對本社區提出不一樣的聲音,我們樂於接受指教,但是我們不容許以”移花接木”、”斷章取義”的方式來扭曲社區居民所發表的言論;請勿將我們不完整的訪問內容與其他「專家學者」的「高見」相提並論,這種移花接木的作法不夠厚道,斷章取義的解釋已傷害南埔居民,請立即更正。
      3月26日的農再公聽會上聽到不少人提到:沒有農業生產就沒有農村再生;產而不銷、生計不顧,更遑論農村再生;這些看法我們絕對舉四肢贊成,可是,各位可知道:妳們還有農業生產維持生計的工作,而我們南埔快連耕作的機會都沒了!為啥?因為164年前(西元1845年)祖先留給我們賴以維生的經濟命脈---『南埔圳』,老舊不堪,到水量僅三分之ㄧ(進水量沒有減少喔!),南埔又是一個台地形平原,三面被大坪溪環繞,兩者落差50公尺以上!沒有水,我們如何生活?我們如何生產?

      獨立特派員 (未驗證) ・ 2009/03/29 19:50

      尊敬的南埔村莊村長:

      感謝您在部落格上留言,給予節目批評指教。對於您的幾點指摘與要求,製作單位謹說明如下:

      首先,本節目在部落格上的這段「農村出代誌」專題報導,是為了促進公眾對於農再條例法案的討論所製作。報導內容主要呈現目前農再條例所引發的各種討論,包括法案所要解決的是否為農村最迫切的需求、以及「由下而上」的運作方式、補助預算與人口比例等等。南埔村因為是水保局的農再示辦案例,而加以報導。其中幾段訪問與呈現,都與上述的議題有關,報導當中給受訪者有相當的篇幅說明。經審視採訪過程,並沒有您所謂的「移花接木」與「斷章取義」情形。

      對於南埔村等基層農村,循政府制定的規定,為農民尋求出路,我們打從心底認為這是天經地義的事。

      此外,被村民視為經濟命脈的南埔圳需要經費整修,報導中並未加以否定,在報導中明該計畫也提及南埔村是「分年分期在做,可能會分四期……,一件比較規模,水圳一定要先做,水圳不做其他都白談了」。所以,對於政府推動示辦區的方式、補助方式、預算,也在報導中加以呈現。

      本節目製作此新聞專題,是基於「農村再生條例」推動、立法過程,屬於公共議題,盼喚起社會各界人重視農業與農村困境,並無更正需要。但製作單位願意暫先將報導中與南埔村相關的第四、第五則影音與文字暫時撤下,俟進一步溝通,再做後續處置。

      謹做以上說明,希望有和您進一步溝通的機會。敬祝

      一切順利

      獨立特派員製作單位 謹啟

      *本回應亦將張貼於部落格對觀眾說明

      南埔村長 (未驗證) ・ 2009/03/29 21:09

      製作單位:
      在不知貴節目要討論的議題前就發表的發言,能算是我們對討論議題的發言嗎?
      節目播出後才知道貴節目要討論的議題,能算是有給發言人充分發言的空間嗎?
      貴單位採訪人員僅告知要報導農村再生條例相關新聞,所以來試辦區採訪,採訪問題也僅就試辦計畫內容及試辦情形做提問,然後就將部份言論硬生生的剪輯到貴節目所要探討的議題內,如此這般,對發言人公平嗎?我們有機會可以對節目中其他來賓的發言做回應嗎?這樣真的有給我們發言的空間嗎?
      本人及社區居民對新聞媒體工作人員,一向抱持尊敬、和善的態度,高度配合所有製作單位的需求,可是,這一次的事件居民真的很痛心!!

      南埔受訪受害人 (未驗證) ・ 2009/03/29 22:14

      誠如南埔村長所言,在訪問前及結束時再三的與特別特派員要求請再做公開媒體播放前請將相關影像資料給我們確認播放時的狀況,相信這樣的要求是非常合理對當時受訪的人員也是充分的尊重,但是當發現這段報導時卻是經過非採訪村落居民告知才得知時心中感觸萬千。不論何時總是推崇公視在製作節目時的用心與精闢,怎知道當真正接觸後發現我一直推崇的電視台所做的採訪可以讓我徹底痛心,若這樣的製作方式就是要呈現的手法,實難讓我繼續的認同貴電視台是不是真的可以不用偏頗保持公正的態度去讓更多的大眾了解真實問題背後的原委。

      針對影片中我所口述的部份皆為在與貴電視台解釋我們村民目前經過不下數十次的商議再商議才做成的決議,絕非貴電視台剪輯各專家學者所指之種種。

      此外對於100萬以上之工程施作部分村民是絕對有參與其中,並建議要求在規劃時使用對環境友善之規劃及將村莊內特有可代表客家之相關元素融入其中。口述中有提到居民無法參與的部份,是意指在施工時社區居民是監督者的角色,並不參與施作。

      再次的呼應南埔村長,之前無論任何一家媒體來訪,我們總是熱情的歡迎與接待。經過這次的經驗真的讓我們感受到無比的失落與挫折。

      村長您好
      貴村能逐步踏上社區營造之路,向心力與行動力愈來愈強,也能對自己的發展問題有更深刻的體會,令人感佩,也十分恭喜!想必在過程中,您一定是犧牲許多自己的時間精力,將眼光看在全村所致,而村內能有這樣思考的幹部也愈來愈多,愈能集體討論。
      對於像貴村這樣能有自主性的社區,政府能提供多一點資源是好的,就像一棵已經長成的果樹,給它多一點肥料,可以開更美麗的花,結更多的果實。但是如果有一家公司因為受命要把其實過量的肥料消化完,因此不分老壯肥瘦地都給它大量的肥料,其結果勢必是已有根基的,長得更好,但更多更多還沒準備好的,反而大量被淹死、脹死吧!
      會投入社區營造,基本上我們都已有了超越個體思考的能力,但能提多高,就看個人是否願意更深刻地修行了。對於農再條例草案這事,對於不到百分之五比較有社造基礎的社區,的確是機會,所以可能直覺得歡迎它;但如果我們能用「超越個人而看社區」的精神,也「超越自己社區而看到全國社區」,則我們就會更謹慎於對這法案的態度了,特別是水保局一向以工程為本,由它來執行天大的預算,更令人不能放心呀!尚且還不去談該條例第三章所隱藏的嚴重問題。
      其實貴社區已經看到問題在於水圳設施要修繕,這只要相關單位編列預算就可執行了,跟新訂法令根本無關。事實上這應該是水利會該做的;即便是水保局要做,也可以依目前農發條例61條,運用農發條例編有的1500億基金來做,多訂再生條例只是疊床架屋。
      最後,提供幾點再思考:
      1.其實社區也可以要求監工的,這往往是確保最後品質的關鍵。當然,先頭的設計作不好,影響更是大。
      2.作為台灣民主道路上的行動者,社造幹部也可自我勉勵作為民主人,好好了解法令政策,如此才可以更自主,更善用政策資源。請抽空多了解再生條例第二三四章,提供經驗。
      祝 社造愈來愈自在

      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理事長
      曾旭正 敬

      獨立特派員 (未驗證) ・ 2009/03/30 13:13

      謝謝村長的再次留言

      村長提到「節目播出之後,才知道貴節目要討論的議題」,恐跟事實有些出入,
      本節目連絡採訪時,已先說明,我們將報導「農村再生條例」專題;所以,我們也將於近期內,到南埔村當面跟村長溝通。

      一切順利

      獨立特派員節目 謹製

      南埔村長 (未驗證) ・ 2009/04/06 22:57

      理事長您好:
      感謝您的指教!
      社區發展到現在,甚麼是自己想要的?甚麼是我們不要的?我想都已經經過謹慎的討論了!水圳的議題並不是三言兩語就能說清楚,就像社造的過程一樣!酸甜苦辣點滴在心頭,冷暖自知!而且,社區營造的操作方式也不是每個社區都能一概而論,對吧?
      任何事情的操作我想最重要的關鍵都是”人”,成敗關鍵也都是”人”;所以,社區意識、社區共識會如此重要的原因也在此,因此,重點應該是社區準備好了沒?去年,參加座談時,縣政府農業處長說過一句話:「社區居民有共識,準備好了,政府才有能力協助社區。」可見”人”的重要性。
      條例的第三章,居民也針對各位提出的見解討論過了,就不再說明;條例中有很多可以幫忙解決現況的困境,如果有不妥的,應該提出更完善的方法,而不是全面否決,這樣不就等於犧牲另外一方需要解決困境的農民們的權力了嗎?多討論是有必要的,如何兩全其美,有賴大家共同努力!
      總歸一句------“人性ㄚ”!
      再次感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