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公民記者遇到拒絕攝影機的官員
當公民記者遇到拒絕攝影機的官員
這裡報告大堀溪生態浩劫的案外案,也就是有關「冷峻的衙門 傲慢的公僕」這則公民新聞的後續發展。
11月9日上午,在鄉籍縣議員郭蔡美英的引見下,大堀溪文化協會的幹部和副縣長李朝枝見面,陳情表達協會的訴求。但是這位官員看到攝影機,臉色和態度就變了。他堅持不可以攝影,認為這是對他不信任的舉動,議員也當和事佬,導致原先是要向傲慢的公僕討公道,之後在爭議人物環保局長陳世偉出現後,局勢驟變。
結果是這位公僕不但沒有承認自己慢待來訪的民眾,反而說成是協會幹部當客人的到他們主人家,沒有尊重他們等等依舊高傲的話。
最後當主席的副縣長表示可以代表道歉,卻沒有針對我們包括稽查科疏失的訴求做出具體的裁示,會議過程也因為無法錄影又成另外一個羅生門。讓我們不禁要慨然請問:人民向官員陳情,不可以錄影嗎?桃園縣政府都是搞密室會議處理問題嗎?是信任差距問題還是心態問題?果真有信任問題,攝影機難道不是最好的見證工具嗎?
協會幹部會後討論,下一步只好請吳志揚縣長來傾聽人民的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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