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四號侵入家園 豐原鐮村居民被迫遷離
台中縣豐原市鐮村里是一個小小的里,位於豐原市與台中市的交界處,這個曾經不在任何地圖上的小村落,可以說是行政的邊緣地帶。世代居住此地的居民多以務農為生,生產稻米、竹子與葡萄,後移至此地的居民則以小型代工廠為根本。這裡的居民多求生活能夠溫飽、日子平穩祥和,是以此地生活相當安寧,即使漸漸都市化,農村生活與其特殊的居住氛圍仍是當地特色。但如今這份安寧將被國道四號計畫案破壞。高速道路計畫通過村莊,將村莊一剖為二,也將村民與寧靜的生活隔離。
國道四號取道鐮村里 居民生活受到威脅
台中縣豐原市鐮村里是一個小小的里,位於豐原市與台中市的交界處,這個曾經不在任何地圖上的小村落,可以說是行政的邊緣地帶。世代居住此地的居民多以務農為生,生產稻米、竹子與葡萄,後移至此地的居民則以小型代工廠為根本。這裡的居民多求生活能夠溫飽、日子平穩祥和,是以此地生活相當安寧,即使漸漸都市化,農村生活與其特殊的居住氛圍仍是當地特色。
但如今這份安寧將被國道四號計畫案破壞。高速道路計畫通過村莊,將村莊一剖為二,也將村民與寧靜的生活隔離。根據經建會網站上所公布的前行政院副院長林信義之簡報,國道四號豐原段的興建是新十大建設之一,此道路建設之預期效果為:「解決運輸問題,發展觀光事業, 創造全民遊憩生活價值。」以及「節省台中至南投埔里行車時間30分鐘」。其他理由,綜合這份簡報內容而言之,不外乎想要藉由新一波的國家建設,擴大內需,增加國家就業人口創造新一波經濟奇蹟。
國道四號計劃案早在前朝政府時期已存在,但豐原段的規劃一直以來都非取道鐮村里的村莊而過。
原本的路線規劃因為隧道長度過長(長達八公里,可謂雪隧第二),且處於車籠埔地震帶,而使得環評未通過。經歷幾次修改之後,於最近定案取道鐮村里,興建國道四號豐原段。
此消息於3/21釋出,高工局於當日在豐原市公所與各里長開會,而四月份的今天,此項工程早已動工!
短短兩個多星期的時間內,居民的未來已經被決定,與國家政府商量的機會被壓縮到最低。
甚至連環境評估都還未正式出爐,只因此項工程將趕在民國105年完工!
國家機器為求某些利益挾其權力知法犯法,而升斗小民只有待宰的份。
居民被迫遷離 世代居民面臨失根窘境 社區文化即將消逝
就在國家鼓吹要重建農村,保護自然與文化的同時,卻又大張鑼鼓的做與其相悖之事,這要人民情何以堪?鐮村里的社區改造委員會表示,鐮村里的農村改造計畫已漸漸起飛,並且獲得國家肯定。當地生產的農產品也是農委會評選中的常勝軍,優良的農產品如葡萄水稻等提供大台中地區居民的生活所需。但是一旦土地被劃為國道四號興建地,這些成果將付之一炬。甚至當地特有的民間信仰土地公廟、鳥居建築以及過去社區改造所做的在地文化耕耘都將因國道四號而消逝。
前行政副院長報告所預期的新十大建設結果中所提到的:「自然生態保育、永續利用│新故鄉社區活潑多彩」在國道四號非得興建的前提下,看起來是如此的諷刺。
而有些家族在此耕耘超過百年的老農民們更將居無定所,面臨無地可耕、無家可歸、無根可尋的境況!
里民表示,目前已有許多地方上的老人家因此而無法成眠,平靜的生活被嚴重的恐慌感取代;平靜的社區已不復以往安寧祥和。
道路過多 居民質疑興建此段道路之必要性
國道四號豐原大坑段,從豐原連接到大坑,之後連接到大台中生活圈之道路,接著延伸到中投公路及霧峰。此段道路意在縮減中投之間行車時間與疏散中山高行車輛,並且舒緩國內經濟衰退之問題。但居民質疑,豐原市41點多平方公里的地方已有兩個可銜接南北的交流道,早已十分便利,國道四號能促進的便利性實在不高。豐原市前往台中市的道路也已經夠便利,加上近年新拓的豐原大道(可連接台三線、
台十線、台十三線及國道一號、並通往東勢鎮、和平鄉、后里鄉及苗栗縣等地)早已構成可溝通各地的道路網絡,國道四號能帶來的便利性,可期性不高。
至於促進地方利益與繁榮,當地居民也質疑,國道四號豐原段未來將以高架橋為主,
若真要說能為豐原地方帶來什麼樣的經濟利益,實有待商榷。
而過多的道路再將來是否會帶來交通問題,政府並未明確給出配套措施,加上空汙及噪音等問題,
豐原地方是否真能因道路而更興盛,有待思考。
極權政府的大公路主義以及經濟單一取向
國道四號不只是一條實質的高速高路而已,它代表的是台灣的大公路主義以及永恆的經濟取向思維。
要創造經濟奇蹟似乎永遠都得依靠十大建設,建造公路、創造任何大的不可思議的東西;
毀壞土地、摧毀家園、破壞環境等代價則留給後代與倒楣的人承擔。
然而在在21世紀的現在,這已經不能做為極權手段的藉口,尤其此道路興建之必要性幾近為零,
鐮村居民又為什麼得為了少數人所能得到的極大利益犧牲?
鐮村居民所遭遇到的不平等待遇以及政府的迫害並不是單一個案,在台灣,這塊政府稱民主的土地上,這樣的迫害隨時都在發生,而經濟考量永遠是唯一的藉口。似乎只要與經濟發展相關,所有的一切都能夠被視為必要之惡,任何的犧牲都可以不用被過問以及商量,正因如此國家政府的力量被人民所縱容,而在今日高張有如極權國家之政府,台灣人民的公民權與自主性被壓縮到最低,所有的人都是待宰的羔羊。而這正是經濟單一取向文化的結果。
因此,國家機器的極權運作不應該被大眾所容忍,台灣所考慮的經濟成長方式也必須被重新思考,
不要再縱容所有的不公義,你我都應該站起來為自己發聲!
不要再讓民主二字淪為政治文宣與口號,也別再讓永恆的經濟思維取代你我對於對的事情(the right thing)的反應能力。
環評法規:
第一章第十四條: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環境影響說明書未經完成審查或評估書未經認可前,
不得為開發行為之許可,其經許可者,無效。
經主管機關審查認定不應開發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不得為開發行為之許
可。但開發單位得另行提出替代方案,重新送主管機關審查。
開發單位依前項提出之替代方案,如就原地點重新規劃時,不得與主管機
關原審查認定不應開發之理由牴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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